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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1997年8月15日,Orient Overseas Container Line Inc.(以下简称东方公司)接受烟台土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畜产公司)的订舱,开具了一份已装船正本提单,该提单注明货物的品名为二氧化硫脲,船名“鳄鱼坚强”号,起运港青岛,卸货港洛杉矶,托运人为土畜产公司。1997年8月19日晚,当“鳄鱼坚强”轮停泊在上海港时,船上发现二舱冒烟,经消防部门及港务公司共同检测,倒箱166个,将货物自燃冒烟的OOLU3360121集装箱卸下船,堆放在港区的危险品码头,同时卸下的还有编号为OOLU3429526的集装箱,因该箱散发浓烈的气味,开箱检查时,有6名工人发生轻微中毒。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到场检查,认定是OOLU3360121集装箱内装载的货物二氧化硫脲自燃。“鳄鱼坚强”轮将OOLU3360121集装箱滞留在码头,其他集装箱装船后于1997年8月21日起航,同年8月23日到达日本神户港,船到日本后,东方公司聘请海鸥海事(横滨)有限公司对船上的污染进行检查,结论是装载OOLU3360121集装箱的二舱有污染,25个集装箱的表面有化学污染痕迹。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发生了多起收货人因货物受损引起的索赔。事故发生后,东方公司即委托了上海中衡咨询有限公司于1997年8月26日和1998年8月对出事的集装箱进行检验,后一次检验东方公司还委托了香港专家EDMONDSON、新加坡专家MULLEN一同参加,几份检验报告的一致意见是货物是由于装载不当引起自燃的。东方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土畜产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
经上海海事法院审理,认为:土畜产公司作为涉案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托运人,违反了《海商法》关于托运人应将货物妥善包装并装箱的规定,应对由于其过失而造成的承运人的损失负赔偿责任,遂判决土畜产公司赔偿东方公司因货物自燃造成的损失,对东方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评析:
托运人按照《海商法》规定负有的将货物妥善包装并装箱的义务。托运人违反该义务,须对承运人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托运人在托运危险货物时应注意:
1. 应实事求是地对危险货物进行托运和申报。
危险货物由于运输要求高,运价也高。有些货主或货运代理为节省运费把危险货物当作普通货物托运,虽然可能侥幸节省了运费,却给承运人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潜伏了极大的危险。
2. 应严格按港口有关规定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手续和装箱。
涉案货物二氧化硫脲的自燃,经检验,就是未严格按港口有关规定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手续和装箱,由于集装箱内的货物本身的包装不良,在装入集装箱时又未尽职尽力,将货物与集装箱箱壁之间的缝隙用衬垫物固定,导致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震动等原因,包装破裂,货物暴露于空气中,与空气中的水分反应引起自燃。涉案货物在事故发生时未载入生效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托运人并不需要进行危险品货物的申报,承运人也无需将货物装载在舱面。但这并不能免除托运人对涉案货物仍应承担的妥善包装和装箱的义务。根据《海商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当妥善包装。由于包装不良,对承运人造成损失时,托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3. 装载危险货物的船舶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特别是装载全危险品的船舶必须具备船舶监管部门的检验合格证书。
对高度危险货物的托运,事先应对船舶能否适运了解清楚,以免造成配船后再退关而延误装期。
4. 未在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具体列名的,不能认为就不是危险货物。
涉案货物二氧化硫脲在事故发生时尽管未在危规中列明,但其确实具备危险特性的物质,也引发了事故。因此,托运人应当在托运时实事求是地申报危险货物,以利航运安全。
5. 除了《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外,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危险货物规定。
为了尊重各国的规定,凡一个国家规定为危险货物的物质,对这个国家出口,即使《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无此物质列名,也应申报为危险货物。例如我国对草酸不作危险货物运输,《国际海运危规》无此列名,但美国却将草酸列为危险货物,那么在运输中必须按危险货物申报。否则,美国港口将不予卸货,或处以罚款。
1997年8月15日,Orient Overseas Container Line Inc.(以下简称东方公司)接受烟台土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畜产公司)的订舱,开具了一份已装船正本提单,该提单注明货物的品名为二氧化硫脲,船名“鳄鱼坚强”号,起运港青岛,卸货港洛杉矶,托运人为土畜产公司。1997年8月19日晚,当“鳄鱼坚强”轮停泊在上海港时,船上发现二舱冒烟,经消防部门及港务公司共同检测,倒箱166个,将货物自燃冒烟的OOLU3360121集装箱卸下船,堆放在港区的危险品码头,同时卸下的还有编号为OOLU3429526的集装箱,因该箱散发浓烈的气味,开箱检查时,有6名工人发生轻微中毒。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到场检查,认定是OOLU3360121集装箱内装载的货物二氧化硫脲自燃。“鳄鱼坚强”轮将OOLU3360121集装箱滞留在码头,其他集装箱装船后于1997年8月21日起航,同年8月23日到达日本神户港,船到日本后,东方公司聘请海鸥海事(横滨)有限公司对船上的污染进行检查,结论是装载OOLU3360121集装箱的二舱有污染,25个集装箱的表面有化学污染痕迹。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发生了多起收货人因货物受损引起的索赔。事故发生后,东方公司即委托了上海中衡咨询有限公司于1997年8月26日和1998年8月对出事的集装箱进行检验,后一次检验东方公司还委托了香港专家EDMONDSON、新加坡专家MULLEN一同参加,几份检验报告的一致意见是货物是由于装载不当引起自燃的。东方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土畜产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
经上海海事法院审理,认为:土畜产公司作为涉案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托运人,违反了《海商法》关于托运人应将货物妥善包装并装箱的规定,应对由于其过失而造成的承运人的损失负赔偿责任,遂判决土畜产公司赔偿东方公司因货物自燃造成的损失,对东方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评析:
托运人按照《海商法》规定负有的将货物妥善包装并装箱的义务。托运人违反该义务,须对承运人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托运人在托运危险货物时应注意:
1. 应实事求是地对危险货物进行托运和申报。
危险货物由于运输要求高,运价也高。有些货主或货运代理为节省运费把危险货物当作普通货物托运,虽然可能侥幸节省了运费,却给承运人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潜伏了极大的危险。
2. 应严格按港口有关规定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手续和装箱。
涉案货物二氧化硫脲的自燃,经检验,就是未严格按港口有关规定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手续和装箱,由于集装箱内的货物本身的包装不良,在装入集装箱时又未尽职尽力,将货物与集装箱箱壁之间的缝隙用衬垫物固定,导致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震动等原因,包装破裂,货物暴露于空气中,与空气中的水分反应引起自燃。涉案货物在事故发生时未载入生效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托运人并不需要进行危险品货物的申报,承运人也无需将货物装载在舱面。但这并不能免除托运人对涉案货物仍应承担的妥善包装和装箱的义务。根据《海商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当妥善包装。由于包装不良,对承运人造成损失时,托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3. 装载危险货物的船舶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特别是装载全危险品的船舶必须具备船舶监管部门的检验合格证书。
对高度危险货物的托运,事先应对船舶能否适运了解清楚,以免造成配船后再退关而延误装期。
4. 未在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具体列名的,不能认为就不是危险货物。
涉案货物二氧化硫脲在事故发生时尽管未在危规中列明,但其确实具备危险特性的物质,也引发了事故。因此,托运人应当在托运时实事求是地申报危险货物,以利航运安全。
5. 除了《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外,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危险货物规定。
为了尊重各国的规定,凡一个国家规定为危险货物的物质,对这个国家出口,即使《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无此物质列名,也应申报为危险货物。例如我国对草酸不作危险货物运输,《国际海运危规》无此列名,但美国却将草酸列为危险货物,那么在运输中必须按危险货物申报。否则,美国港口将不予卸货,或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