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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制度为国有独资公司提供了公司法上的理论基础,但由于国有独资公司股东的特殊性,使得基于传统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多种规制在适用于国有独资公司时却出现了诸多障碍而达不到保证公平与交易安全的目标,只有在一人公司制度基础上采取适当的法律对策才能真正使国有独资公司得到有效的规制:才能使其债权人利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