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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I,CSID专门委员会先后撤销了Sempra案、Enron案的裁决,围绕《美阿BIT》第11条的解释与适用、及其与危急情况之习惯国际法的关系,国际社会展开了激烈讨论。在肯定作为BIT安全阀条款之一的"不排除措施条款"是仲裁庭审理案件应适用的准据法,其适用顺序应优先于危急情况之习惯国际法规则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国际社会对BIT中东道国根本安全利益与外国投资者利益冲突与协调的热议,提出中国对外缔结BIT时应慎重考虑"不排除措施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