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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把法律援助民心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扶贫助弱、维护公正”为宗旨,克服县情贫困、条件艰苦、援助量大、经费紧缺等重重困难,全面出色地完成了为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任务,深受广大农民群众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