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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以前揭开帷幕的财政体制改革,从一开始就因其对过去那种僵化、教条的经济利益分配关系的调整,调动和激发了地方、部门、企业乃至职工个人的积极性,具体表现在:一方面,各地方、部门和企业不同程度地拥有了一定的财权和财力,增加了动力和活力;另一方面,从1979年~1986年,我国的国民收入平均每年递增8.7%,财政收入递增9.2%,比1953-1978年这二十五年间的国民收入和财政收入的年平均递增速度,分别提高1.7%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