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理性反思

来源 :犯罪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anglianghepa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刑事诉讼法》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基本制度具有进步意义,但是,从立法的层面看,由于立法的粗疏,对于非法证据的概念不详,范围不清,必然会造成法律适用的不统一;非法证据排除主体的多元化,看似严密了法网的同时也存在不少弊端;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设计缺乏必要的救济程序,又会使权利享有者陷入维权的尴尬;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只具有形式上的价值,对于非法取证的证明无实质意义.从法社会学角度看公检法三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流水线式的诉讼模式,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根深蒂固,维稳压倒一切的公共政策等挤压了该制度的生存空间.
其他文献
<正>10月19日,贵州省县级媒体融合发展大会在贵阳召开,对全省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作出安排部署。这标志着贵州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全面铺开。建设县级融媒体中心,要提
在著名犯罪学学家、华东政法学院功勋教授、上海市犯罪学学会创始人之一武汉教授90周年诞辰到来之际,我们怀着诚挚的敬意,缅怀他为中国犯罪学研究事业作出的卓越贡献。早在上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