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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为彻底排查重点建设项目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区开展重点项目选址、规划建设安全检查。结合日常的城市规划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城市上风向、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及人口密集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其他特殊区域范围内是否选址安排、规划建设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在地震断裂带、煤矿采空区、泥石流、洪水、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多发区是否进行选址安排、规划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