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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打击社会保险领域违法失信行为,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人社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28个部门近日联合签署了《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备忘录》提出的惩戒措施包括,将失信信息作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期货公司的设立及股权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审批或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