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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治外法权,国民政府,教材
[中图分类号]C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0457—6241(2008)17—0025—04
2008届高考文科综合全国卷(一)第17题是这样考查的:
美国《时代》周刊评论说,1943年1月相关外交文件的签署“开辟了中国与西方列强之间关系的新纪元”。这一评论指的是
A.中国与英、美等国签署宣言,保证团结一致打败法西斯
B.中国与英、美两国签署宣言,要求日本无条件归还侵占的中国领土
C.中国与英、美两国发表公告,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
D.中国与英、美两国签约,宣布废除英美在华治外法权等特权
答案选D。题目创设了全新的情景,没有考死记硬背。关于这一内容,教科书只讲了一句话,还把时间误写成“1943年11月”。大多数老师教学时对这句话一带而过,没有详细讲解废除治外法权的历史过程,没有深入挖掘其重大历史意义和教育价值。那么,中国是如何废除列强在华治外法权的?为什么说废除治外法权开辟了中西关系的“新纪元”呢?
“治外法权”(extraterritoriality)有两种含义:一是指一国国民在外国境内不受所在国管辖,如同处于所在国领土之外一样,根据国际法和外交惯例,此种特权只有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代表才能享有,是一种外交特权与豁免。军舰、军队根据协议通过外国国境时,也可享有此种特权。二是指一国在他国境内所行使的管辖权。根据条约规定,缔约一方对处于缔约他方领土内的本国国民适用本国的法律,行使本国司法管辖权,其国民不受所在国法律约束和法院管辖,这种治外法权就是领事裁判权。
18世纪中叶以来,外交特权与豁免属于习惯法。1928年《关于外交官的公约》签订,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签订,中国于1975年加入。其中规定的特权和豁免权包括:使馆馆舍不得侵犯、通讯自由、免除捐税、免纳关税,外交代表人身不受侵犯、私人寓所不受侵犯、免除以证人身份作证的义务、免除捐税、免纳关税、行李免受查验、对接受国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的豁免权等。除外交代表外,普通国民到外国则必须遵守所在国的管辖。
领事裁判权则须缔约双方约定。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第13条的规定,可以说是领事裁判权制度在中国的开端。后来的中美《望厦条约》、中英《天津条约》、中英《烟台条约》又进一步明确了领事裁判权制度。许多西方国家援引“最惠国条款”也取得了在华的领事裁判权。根据这一特权,列强在中国境内办报刊、开银行、划定租界、开办厂矿企业等,完全不受中国政府管辖。列强在华的领事裁判权,对中国人民来说是不平等的。
自“五四”运动以来,中国人民表现了收回国家主权、争取民族独立的强烈民族意识。这种民族意识在大革命期间继续高涨,打倒帝国主义、废除不平等条约成为广大民众普遍的强烈要求。十月革命胜利后的苏联、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败的德国、奥地利、匈牙利先后放弃了在华领事裁判权,1928年和1929年,比利时、墨西哥也先后放弃在华领事裁判权。国民政府清楚地认识到解决领事裁判权问题的关键在于美、英、日等大国的态度。
1927年3月24日,国民革命军攻克南京。溃败的直鲁联军残部和革命军中刚由孙传芳部反正的一支部队在城内抢劫滋事,波及外国侨民和英美领事馆,3名英人,美、法、意人各1名遇害。美舰“诺亚”号、“普莱斯顿”号和英舰“绿宝石”号发炮100多发,轰击南京城,造成南京居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美国驻南京领事戴伟士认为“现在必须迅速采取十分强硬的态度,否则在华外侨及其财产都将受到日益严重的威胁”。随后外国军队在中国迅速增加。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把解决这一案件列为外交第一要务。
7月13日,国民政府正式提出解决问题的六条办法。其中最后两条是“希望美国政府对炮轰南京表示歉意”、“废止中美间现行条约,并立即缔结平等互利新条约”。尽管国民政府表示加上这两点是为“平息中国公众的舆论”,并不希望得到满意的答复,炮轰给中国人民造成的损失被一笔勾销。但美国方面认为不能把修改条约作为解决问题的交换条件;在考虑如何对付中国关于修改不平等条约的要求时,认为最主要的两个问题是领事裁判权及约定关税。这事实上启动了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不平等条约的进程。1928年北京奉系政府瓦解,国民政府宣布“北伐成功”。7月7日,国民政府发表《关于重订条约的宣言》:第一,中国与各国条约已届期满者,当然废除,另订新约;第二,尚未期满者,国民政府应立即以相当手续解除而重订之;第三,其旧约业已期满,而新约尚未订定者,应由国民政府另订适当办法处理。
根据1925年关税特别会议上列强作出的承诺,中美进行了关税关系的谈判。1928年7月25日宋子文和美国驻华公使马克谟分别代表两国签署了《整理中美两国关税关系之条约》,废除以前中国进出口货物税率,中国自1929年1月1日起实行关税自主。到1928年12月,中国先后与有关国家签订了新的关税条约。日本拖得最迟,但也于1930年5月与中国订立《中日关税协定》。中国人民通过长期斗争,收回了丧失了80多年的关税自主权,朝国家主权完整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中美关税新约签订后,国民政府立即同美国等商谈领事裁判权问题。包括美国在内的列强并不愿放弃这一保卫在华利益的重要特权,但又不得不进行非正式会谈。
1929年4月27日,国民政府外交部向美、英等大国发出同文照会,要求各国“及早”撤废领事裁判权,并保证各国侨民“合法之权利及利益”不会因此“而稍受不利之影响”。同年11月,为加速谈判进程,国民政府电令驻美、英公使通知两国政府,中国决定于1930年元旦宣布废除领事裁判权,请两国政府立即派代表来华谈判。美国则提出,放弃领事裁判权应是一个渐进的过程,1930年1月1日是这个过程的开端而不是结束。年底,国民政府宣布了废除领事裁判权的命令,并事实上同意把1930年1月1日作为逐渐废除这一特权的开始日期。之后,双方在分歧极大的情况下展开谈判。193 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日本侵入中国东北,美英开始拖延谈判,国民政府为寻求国际社会的同情和支持,被迫停止了改约的步伐。
但从1938年开始,日本反倒以所谓放弃领事裁判权和交还租界为诱饵诱降重庆国民政府。这对美英两国形成一种压力。
在中美棉麦借款(1933)不成之后,通过《中美白银协定》(1936)、桐油借款(1939)、华锡借款(1940)和钨砂借款(1940),美国从财政经济方面给中国以极大的支持和援助。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美关系迅速发展,罗斯福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诸方面所采取的政策和行动,对 支持中国的抗日战争,巩固中美抗日联盟,提高中国国际地位,促进中国内部团结和发展中美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等方面,都起了积极的作用”。
1941年,中国正式对日本及德、意宣战,同美、英、苏诸国结成盟邦,而中国与英美等国不平等条约的存在,不仅与《大西洋宪章》和《二十六国联合宣言》的精神不符,而且由于中国沿海地区被日军占领,不平等条约已失去实际意义,因此,中国再次向美、英两国提出取消不平等条约。1941年中美恢复商谈废约的谈判。美国鉴于中国是亚洲抗击日本侵略的主要力量,在国内外舆论压力下,于1942年8月决定即时放弃在华特权,并将此意及美方拟就的简明条约草案通知英国。9月8日,英国正式复告美国,亦认为废除在华治外法权之时机已到。于是,10月9日美英两国政府分别通知中国政府,声明愿即时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及其他有关利益。10月10日,蒋介石在重庆宣布美、英两国取消在华领事裁判权及有关特权。10月24日,美国即向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提出《中美条约草案》,30日英国驻华大使薛穆亦向中国外交部递送《中英条约草案》。中国外交部先后分别向美、英两国政府提出修正稿,经过两个多月的谈判,完成了《中美关于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之条约》、《中英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有关特权条约》的修订。
1943年1月6日,日本大本营破译了“美特密第七号电报”,获悉“关于美国撤销在中国的治外法权,已有美中双方签署的条约以及附带的换文(涉及范围甚为广泛),拟于最近将经参议院审议生效”,决定赶在美国之前采取行动。1月9日,日本与汪伪政府率先签订了《交还租界撤废治外法权协定书》,声明交还在华专管租界,承认中国收回上海、厦门公共租界,北平使馆区,废除治外法权。这虽然纯属骗局,但它居然赶在中美、中英新约之前,使蒋介石十分懊恼,他在日记中写道,日汪条约虽为儿戏,然而“中美新约继其后发表,未免因之减色”,新约未能如期签订,“乃为平生遗憾”。
1943年1月11日,中美、中英条约分别在华盛顿和重庆签字。中美条约八条,中英条约九条,并有附件四条。同年5月,经中美英政府正式交换批准,完成最后手续,并立即生效。根据中美、中英条约,取消了美、英两国在中国的如下特权:领事裁判权;使馆区及一些铁路沿线驻兵权;通商口岸特别法庭权;外籍引水人等特权;军舰行驶之特权;英籍海关总税务司之特权;沿海贸易与内河航行权。废除了1901年订立的《辛丑条约》,宣布将上海、厦门的公共租界和天津、广州英租界及北平使馆区的各种权益归还中国。在中英条约签字时,国民政府还提出正式照会,声明中国保有收回九龙之权。这年2月美国也废除了延续了60年的《排华法》。
到1947年,中国先后恢复了对在中国境内的美国、英国、挪威、巴西、加拿大、瑞典、荷兰、瑞士、法国、丹麦、意大利、葡萄牙等国国民的司法管辖权。
治外法权的废除是中国外交史上的重大胜利,极大地鼓舞了中国军民的抗日士气。虽然在中国相当大一部分国土被日军占领的情况下,许多规定不能立即实现,但中国与西方国家从此在平等的前提下,共同抗击日本法西斯的侵略。
如果仅仅让学生背诵教科书上的“结论”,不把历史事件的始末原委讲清楚,学生对抗日战争的认识必定是模糊的。通过讲解废除治外法权的历史过程,学生会更清楚地理解抗日战争的历史意义和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国民政府并不认为废除不平等条约是盟国给予的恩惠,而认为是完成了国民革命的一项主要目标。由于中国已成为抗击德、意、日法西斯国际同盟的成员,因此中国要求其国际地位亦应得到完全平等的承认,并提出同盟国在制定相关战略决策和战后计划时,应该征询中国政府的意见。”
了解历史事实的真相,能帮助学生正确认识正面战争和敌后战场的地位,纠正教科书对正面战场的批评和片面强调敌后战场的“中流砥柱”作用,从而认识抗日战争中正面战场是主战场,敌后战场是辅战场。从形式上看,国民政府是当时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直接领导和组织了全国的抗战。陕甘宁边区是经过国民政府批准建立的,是国民政府行政区划的一部分,八路军和新四军是国民政府领导的国民革命军的一部分。国民政府坚持抗战,拒不投降,也对抗日战争的胜利进行起了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主要限于敌后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在拥护国民政府的领导下实行的。如果还像过去那样,国民党批评共产党“游而不击”,共产党则说国民党在相持阶段“积极反共,消极抗日”,好像这一时期中国没有谁在坚持抗日一样。有专家指出,抗日战争的研究和宣传,“应该尽快地从中共党史的研究模式中跳出来,从以往那种国共两党斗争的模式中跳出来,真正把抗日战争史作为一场民族战争来写,使各方面的人都觉得我们写出的抗日战争史著作是客观的、科学的,是能够接受的。”我们讲述抗日战争史,备考中复习抗日战争史更应如此。全国卷二第39题考查“驼峰航线”问题,其立意,我想与卷一第17题是相同的。
类似这样的问题在教科书中还有很多,如罗斯福新政、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过渡、新文化运动等等。在教学时我们要思考:教科书中的哪些结论不符合历史事实?如何补充史实来帮助学生认识历史?哪些事实有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历史意识和思维方法?哪些事实具有现实意义?这就要求教师研究并理性地处理教科书,不仅仅根据教科书的重点复习,而是要结合相关的学术研究认识中学历史的内容,不能想当然地给学生演绎或解释,从而真正培养学生“求真求实”、“论从史出”的意识和习惯。如果我们还固守陈旧的结论、死扣没有意义的“死”的知识点,教学复习必然是劳神费力、得不偿失的事情,很难“活”起来。
当然,在备考中重视阅读及提取信息的能力、理解能力、迁移能力的训练是应该的,但要切忌漫无目的地搜寻材料进行所谓“适应性”训练。历史材料浩如烟海,“碰彩”的可能性极小。只有理性地处理教科书、更新教学思路、改进教学方法、挖掘历史事实的教育意义,才能真正彰显历史学科教学的生机与活力。高考已经为我们提出了改进教学的方向和启示,如果我们还一味地抱怨而不立即采取行动,在进入新课程时就会更加迷惘,就会落伍。高考研究
[实习编辑:李秀玲]
[中图分类号]C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0457—6241(2008)17—0025—04
2008届高考文科综合全国卷(一)第17题是这样考查的:
美国《时代》周刊评论说,1943年1月相关外交文件的签署“开辟了中国与西方列强之间关系的新纪元”。这一评论指的是
A.中国与英、美等国签署宣言,保证团结一致打败法西斯
B.中国与英、美两国签署宣言,要求日本无条件归还侵占的中国领土
C.中国与英、美两国发表公告,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
D.中国与英、美两国签约,宣布废除英美在华治外法权等特权
答案选D。题目创设了全新的情景,没有考死记硬背。关于这一内容,教科书只讲了一句话,还把时间误写成“1943年11月”。大多数老师教学时对这句话一带而过,没有详细讲解废除治外法权的历史过程,没有深入挖掘其重大历史意义和教育价值。那么,中国是如何废除列强在华治外法权的?为什么说废除治外法权开辟了中西关系的“新纪元”呢?
“治外法权”(extraterritoriality)有两种含义:一是指一国国民在外国境内不受所在国管辖,如同处于所在国领土之外一样,根据国际法和外交惯例,此种特权只有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代表才能享有,是一种外交特权与豁免。军舰、军队根据协议通过外国国境时,也可享有此种特权。二是指一国在他国境内所行使的管辖权。根据条约规定,缔约一方对处于缔约他方领土内的本国国民适用本国的法律,行使本国司法管辖权,其国民不受所在国法律约束和法院管辖,这种治外法权就是领事裁判权。
18世纪中叶以来,外交特权与豁免属于习惯法。1928年《关于外交官的公约》签订,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签订,中国于1975年加入。其中规定的特权和豁免权包括:使馆馆舍不得侵犯、通讯自由、免除捐税、免纳关税,外交代表人身不受侵犯、私人寓所不受侵犯、免除以证人身份作证的义务、免除捐税、免纳关税、行李免受查验、对接受国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的豁免权等。除外交代表外,普通国民到外国则必须遵守所在国的管辖。
领事裁判权则须缔约双方约定。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第13条的规定,可以说是领事裁判权制度在中国的开端。后来的中美《望厦条约》、中英《天津条约》、中英《烟台条约》又进一步明确了领事裁判权制度。许多西方国家援引“最惠国条款”也取得了在华的领事裁判权。根据这一特权,列强在中国境内办报刊、开银行、划定租界、开办厂矿企业等,完全不受中国政府管辖。列强在华的领事裁判权,对中国人民来说是不平等的。
自“五四”运动以来,中国人民表现了收回国家主权、争取民族独立的强烈民族意识。这种民族意识在大革命期间继续高涨,打倒帝国主义、废除不平等条约成为广大民众普遍的强烈要求。十月革命胜利后的苏联、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败的德国、奥地利、匈牙利先后放弃了在华领事裁判权,1928年和1929年,比利时、墨西哥也先后放弃在华领事裁判权。国民政府清楚地认识到解决领事裁判权问题的关键在于美、英、日等大国的态度。
1927年3月24日,国民革命军攻克南京。溃败的直鲁联军残部和革命军中刚由孙传芳部反正的一支部队在城内抢劫滋事,波及外国侨民和英美领事馆,3名英人,美、法、意人各1名遇害。美舰“诺亚”号、“普莱斯顿”号和英舰“绿宝石”号发炮100多发,轰击南京城,造成南京居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美国驻南京领事戴伟士认为“现在必须迅速采取十分强硬的态度,否则在华外侨及其财产都将受到日益严重的威胁”。随后外国军队在中国迅速增加。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把解决这一案件列为外交第一要务。
7月13日,国民政府正式提出解决问题的六条办法。其中最后两条是“希望美国政府对炮轰南京表示歉意”、“废止中美间现行条约,并立即缔结平等互利新条约”。尽管国民政府表示加上这两点是为“平息中国公众的舆论”,并不希望得到满意的答复,炮轰给中国人民造成的损失被一笔勾销。但美国方面认为不能把修改条约作为解决问题的交换条件;在考虑如何对付中国关于修改不平等条约的要求时,认为最主要的两个问题是领事裁判权及约定关税。这事实上启动了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不平等条约的进程。1928年北京奉系政府瓦解,国民政府宣布“北伐成功”。7月7日,国民政府发表《关于重订条约的宣言》:第一,中国与各国条约已届期满者,当然废除,另订新约;第二,尚未期满者,国民政府应立即以相当手续解除而重订之;第三,其旧约业已期满,而新约尚未订定者,应由国民政府另订适当办法处理。
根据1925年关税特别会议上列强作出的承诺,中美进行了关税关系的谈判。1928年7月25日宋子文和美国驻华公使马克谟分别代表两国签署了《整理中美两国关税关系之条约》,废除以前中国进出口货物税率,中国自1929年1月1日起实行关税自主。到1928年12月,中国先后与有关国家签订了新的关税条约。日本拖得最迟,但也于1930年5月与中国订立《中日关税协定》。中国人民通过长期斗争,收回了丧失了80多年的关税自主权,朝国家主权完整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
中美关税新约签订后,国民政府立即同美国等商谈领事裁判权问题。包括美国在内的列强并不愿放弃这一保卫在华利益的重要特权,但又不得不进行非正式会谈。
1929年4月27日,国民政府外交部向美、英等大国发出同文照会,要求各国“及早”撤废领事裁判权,并保证各国侨民“合法之权利及利益”不会因此“而稍受不利之影响”。同年11月,为加速谈判进程,国民政府电令驻美、英公使通知两国政府,中国决定于1930年元旦宣布废除领事裁判权,请两国政府立即派代表来华谈判。美国则提出,放弃领事裁判权应是一个渐进的过程,1930年1月1日是这个过程的开端而不是结束。年底,国民政府宣布了废除领事裁判权的命令,并事实上同意把1930年1月1日作为逐渐废除这一特权的开始日期。之后,双方在分歧极大的情况下展开谈判。193 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日本侵入中国东北,美英开始拖延谈判,国民政府为寻求国际社会的同情和支持,被迫停止了改约的步伐。
但从1938年开始,日本反倒以所谓放弃领事裁判权和交还租界为诱饵诱降重庆国民政府。这对美英两国形成一种压力。
在中美棉麦借款(1933)不成之后,通过《中美白银协定》(1936)、桐油借款(1939)、华锡借款(1940)和钨砂借款(1940),美国从财政经济方面给中国以极大的支持和援助。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美关系迅速发展,罗斯福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诸方面所采取的政策和行动,对 支持中国的抗日战争,巩固中美抗日联盟,提高中国国际地位,促进中国内部团结和发展中美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等方面,都起了积极的作用”。
1941年,中国正式对日本及德、意宣战,同美、英、苏诸国结成盟邦,而中国与英美等国不平等条约的存在,不仅与《大西洋宪章》和《二十六国联合宣言》的精神不符,而且由于中国沿海地区被日军占领,不平等条约已失去实际意义,因此,中国再次向美、英两国提出取消不平等条约。1941年中美恢复商谈废约的谈判。美国鉴于中国是亚洲抗击日本侵略的主要力量,在国内外舆论压力下,于1942年8月决定即时放弃在华特权,并将此意及美方拟就的简明条约草案通知英国。9月8日,英国正式复告美国,亦认为废除在华治外法权之时机已到。于是,10月9日美英两国政府分别通知中国政府,声明愿即时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及其他有关利益。10月10日,蒋介石在重庆宣布美、英两国取消在华领事裁判权及有关特权。10月24日,美国即向中国驻美国大使馆提出《中美条约草案》,30日英国驻华大使薛穆亦向中国外交部递送《中英条约草案》。中国外交部先后分别向美、英两国政府提出修正稿,经过两个多月的谈判,完成了《中美关于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之条约》、《中英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有关特权条约》的修订。
1943年1月6日,日本大本营破译了“美特密第七号电报”,获悉“关于美国撤销在中国的治外法权,已有美中双方签署的条约以及附带的换文(涉及范围甚为广泛),拟于最近将经参议院审议生效”,决定赶在美国之前采取行动。1月9日,日本与汪伪政府率先签订了《交还租界撤废治外法权协定书》,声明交还在华专管租界,承认中国收回上海、厦门公共租界,北平使馆区,废除治外法权。这虽然纯属骗局,但它居然赶在中美、中英新约之前,使蒋介石十分懊恼,他在日记中写道,日汪条约虽为儿戏,然而“中美新约继其后发表,未免因之减色”,新约未能如期签订,“乃为平生遗憾”。
1943年1月11日,中美、中英条约分别在华盛顿和重庆签字。中美条约八条,中英条约九条,并有附件四条。同年5月,经中美英政府正式交换批准,完成最后手续,并立即生效。根据中美、中英条约,取消了美、英两国在中国的如下特权:领事裁判权;使馆区及一些铁路沿线驻兵权;通商口岸特别法庭权;外籍引水人等特权;军舰行驶之特权;英籍海关总税务司之特权;沿海贸易与内河航行权。废除了1901年订立的《辛丑条约》,宣布将上海、厦门的公共租界和天津、广州英租界及北平使馆区的各种权益归还中国。在中英条约签字时,国民政府还提出正式照会,声明中国保有收回九龙之权。这年2月美国也废除了延续了60年的《排华法》。
到1947年,中国先后恢复了对在中国境内的美国、英国、挪威、巴西、加拿大、瑞典、荷兰、瑞士、法国、丹麦、意大利、葡萄牙等国国民的司法管辖权。
治外法权的废除是中国外交史上的重大胜利,极大地鼓舞了中国军民的抗日士气。虽然在中国相当大一部分国土被日军占领的情况下,许多规定不能立即实现,但中国与西方国家从此在平等的前提下,共同抗击日本法西斯的侵略。
如果仅仅让学生背诵教科书上的“结论”,不把历史事件的始末原委讲清楚,学生对抗日战争的认识必定是模糊的。通过讲解废除治外法权的历史过程,学生会更清楚地理解抗日战争的历史意义和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国民政府并不认为废除不平等条约是盟国给予的恩惠,而认为是完成了国民革命的一项主要目标。由于中国已成为抗击德、意、日法西斯国际同盟的成员,因此中国要求其国际地位亦应得到完全平等的承认,并提出同盟国在制定相关战略决策和战后计划时,应该征询中国政府的意见。”
了解历史事实的真相,能帮助学生正确认识正面战争和敌后战场的地位,纠正教科书对正面战场的批评和片面强调敌后战场的“中流砥柱”作用,从而认识抗日战争中正面战场是主战场,敌后战场是辅战场。从形式上看,国民政府是当时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直接领导和组织了全国的抗战。陕甘宁边区是经过国民政府批准建立的,是国民政府行政区划的一部分,八路军和新四军是国民政府领导的国民革命军的一部分。国民政府坚持抗战,拒不投降,也对抗日战争的胜利进行起了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主要限于敌后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在拥护国民政府的领导下实行的。如果还像过去那样,国民党批评共产党“游而不击”,共产党则说国民党在相持阶段“积极反共,消极抗日”,好像这一时期中国没有谁在坚持抗日一样。有专家指出,抗日战争的研究和宣传,“应该尽快地从中共党史的研究模式中跳出来,从以往那种国共两党斗争的模式中跳出来,真正把抗日战争史作为一场民族战争来写,使各方面的人都觉得我们写出的抗日战争史著作是客观的、科学的,是能够接受的。”我们讲述抗日战争史,备考中复习抗日战争史更应如此。全国卷二第39题考查“驼峰航线”问题,其立意,我想与卷一第17题是相同的。
类似这样的问题在教科书中还有很多,如罗斯福新政、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过渡、新文化运动等等。在教学时我们要思考:教科书中的哪些结论不符合历史事实?如何补充史实来帮助学生认识历史?哪些事实有利于培养学生正确的历史意识和思维方法?哪些事实具有现实意义?这就要求教师研究并理性地处理教科书,不仅仅根据教科书的重点复习,而是要结合相关的学术研究认识中学历史的内容,不能想当然地给学生演绎或解释,从而真正培养学生“求真求实”、“论从史出”的意识和习惯。如果我们还固守陈旧的结论、死扣没有意义的“死”的知识点,教学复习必然是劳神费力、得不偿失的事情,很难“活”起来。
当然,在备考中重视阅读及提取信息的能力、理解能力、迁移能力的训练是应该的,但要切忌漫无目的地搜寻材料进行所谓“适应性”训练。历史材料浩如烟海,“碰彩”的可能性极小。只有理性地处理教科书、更新教学思路、改进教学方法、挖掘历史事实的教育意义,才能真正彰显历史学科教学的生机与活力。高考已经为我们提出了改进教学的方向和启示,如果我们还一味地抱怨而不立即采取行动,在进入新课程时就会更加迷惘,就会落伍。高考研究
[实习编辑:李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