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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于2004年10月10日下发"关于马耳他海事主管机关提高安全标准的要求"的通函,通函全文如下:为了进一步提高马耳他旗船舶的安全标准,减少不必要的港口国滞留,马耳他海事主管机关对换旗检验、船舶滞留后的检验、换证检验展期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其所有的认可组织于2004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项规定.现将有关内容摘录如下,请验船师和ISM审核员在相关的检验/审核中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