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集群战役有效侦查经济犯罪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element_l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针对于社会的和谐发展而言,经济犯罪侦查具备重要价值意义。而现如今社会的侦查方式,拖缓了社会的进步,无法高效稳定的侦查经济犯罪,所以需犯罪侦查有关部门,积极化的创新经济犯罪侦查形式,对其模式不断化改善,方可对专业化、链条化进行精确的打击。且在经济犯罪侦查中,集群模式为一种较为新型的打击模型及工作理念,贝恩问将致力于对集群战役的有效创新,积极侦查经济犯罪。
  关键词 创新发展 经济犯罪 集群战役
  基金项目:2017年度湖北警官学院院级科研项目《打击经济犯罪集群作战机制研究》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王芳,湖北警官学院侦查系,副教授,注册会计师,研究方向:司法会计、金融犯罪侦查。
  中图分类号:D926.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1.113
  自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取得长足进步,信息科学技术获得长远发展,全球经济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体化发展,网络信息技术广泛升级应用,凭借着网银、互联网、物流等跨地域经济犯罪迅猛发展。而流通、后台维护、生产、销售等跨地域、多窝点及环节的部署,是经济犯罪网络呈现的;而链条化、规模化、职业化、产业化是经济犯罪组织的表现。经济犯罪的手段向着信息化、反侦查化、智能化、网络化翻新 。经侦部门针对于全新的经济犯罪形势,将集群战役这种全新的侦查模式提出。本文致力于探究集群战役模式在经济犯罪侦查中的运用及创新。
  一、 集群战役模式涵义及特点
  (一) 简述集群战役模式
  在2011年“亮剑行动”中,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呈跨地域化发展、产业及链条化的严峻形式的,是制假售假及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提出的模式用于防范打击及侦查取证,是所谓的集群战役模式 。其主要针对经济犯罪的团伙、网络等要素涉及3个以上省份,通过各涉案地公安机关区域协作,达到情报共享,并警种合成,经相应职能部门及公安部经侦局组织部署,通过联合侦查及深入经营,对各类经济犯罪展开集約化打击行动,关于犯罪的网络、团伙、源头、窝点等。2012年,全国经侦在“破案会战”中,共发起799起集群战役于金融、商贸、税务等多个领域。而在破获的各类经济案件中,其他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假售假的案件占比43.1%,而信用卡诈骗及其他信用卡类案件占2.4%,网络传销占8%,地下钱庄占0.5%等。
  (二)集群战役模式特色
  1. 高度信息化
  信息化平台是集群战役组织部署所依赖的,否则将无法高效完成庞大案件的战果反馈、战役组织指挥、线索信息传递等。在更大的程度上,集群战役各个侦查环节的创新推进,依赖的是信息化技术战法,可体现出这一模式高度信息化的特点 。
  2. 同源性
  成功收网的一起集群战役,凭借着基础案件延伸出了,涉及外省收网战果及涉案线索,应源自主发起地基础案件,涉案人、物线索遍布于全国各地,均有所涉及,且紧密的将核查的战果及多环节、链条,同基础案件中的人、物关联,他们的源头应当相同。
  3. 全局性
  是对同一跨地域网络、犯罪团伙展开的,集约合成打击,关于全国涉案地。上级经侦需整体组织指挥,把全国经侦整体作战充分化调动起来,各地基层科所及经侦在线索的行动、搜集及经营中需具备全局化观念,及时请示汇报、协调沟通,且对战役中关键的账户、线索、人、事等进行充分化的考虑,真正形成上下一盘棋的格局。
  4. 时效性
  不能够无限拉长一起集群战役的时间周期,从立案侦查到最终的集中统一收网,否则战役中的关键人、点及环节,可能会无法锁定突破因走漏风声,所以至关重要的便是对战役各环节步骤的快速化推进。
  5. 协同性
  集群战役需统一经营、收网、行动,需跨地域、多警种及部门的协作配合,其是集群战役的关键,关乎着能否成功组织发起收网。
  二、经济犯罪中集群战役模式的价值
  (一)统一侦查作用
  可统一指挥各涉案地的公安机构,促使他们能够积极配合共同完成侦查工作,按照集群战役指挥部,把同一经济犯罪链所有嫌疑人尽快的查清,也打下坚实的基础给打击,方便对经济犯罪网络进行彻底的摧毁。例如上海市破获的一起商业犯罪案件,在2012年的3月完成,缴获了资金转账及行贿账册的凭证1400万元,捕获犯罪嫌疑人24名。某货运代理承揽业务时,在2009年至 2012年的3月,向相关人员行贿,高达30多人进行收受贿款的,按照开设于多地的账户,金额为300万元。公安部门决定将上海视作发起地,进行综合研判及侦查,开展了一次贿赂集群战役,是关于货运行业商业的。且在同年的4月份,涉案的7个省市侦查部门,召开了集群战役活动于上海,通过侦查局组织,对各地交办线索,且对工作做出了详细化的标准要求。参战地区之后采取集中攻坚的快速行动,较短时间范范围便精准锁定嫌疑人。在收网中各个参战地区有较为周密化的组织,查实了犯罪事实,迅速的获取了突破。
  (二) 统一指挥作用
  多地区警种的共同参与,以及按照公安机关的统一组织指挥,进行打击的目标视作完整犯罪产业链 。如2011年8月进行了一个集群战役,是通过安徽、浙江等公安部门共同参与的,通过福建公安部发起,组织了收网行动,对一个假电池生产、销售网络,以及假汽配生产、销售网络发起进攻。除此之外,整次行动的进程,均有一定的观摩,在第二战区各公安部门及北京主会场,通过信息化平台,公安机关“亮剑”办实现调度指挥。在这一行动中,起是全国公安机关首次实施的集群战役,通过对信息化手段的利用,且在此次行动中充分的体现出了行动现场采取视频传输、多警种合成等特性。
  (三) 统一打击作用
  为了避免引起犯罪嫌疑人的察觉,以及促使他们销毁证据潜逃,所以在此时间段内,打击的起点、截至点,应集群战役指挥部的要求,他们利用打击情况和条件自行组织。做到纪律严明,实集结了上千警力进行了大规模破案,各级指挥部及行动的现场,完成协调互动一呼百应,通过对信息平台的利用。例如在2011年的11月,经过4个月侦查,以及调动的1.6万余警力均投入至集群战役,针对于那些犯罪嫌疑人,形成的趋势是铁桶合围。   三、 存在于当前集群战役模式实战中的问题
  (一) 难以保证时效性
  有不确定性存在于集群战役中参战地及发起地立案先后,而在一般的情况下,应当是当主发起地开始之后,参战地立案侦查。但是有时发起的集群战役,在专项行动之初,存在A省集群战役落入B省时,恰好其案侦查的情况在早期已经开展,这实际上是传统的案件并串。除此之外,还可能发生的情况是一起同源案件是通过两个省份联合共同经营侦办的,便会有更复杂的情况存在于立案之后。全国各地随着集权战役的攀升,他们疲于对每天几十起至上百起落地核查线索的应付,有非常大对部经侦局的集中收网指令完全及时执行、统一行动,时有出现战果报送延后滞缓的情况。
  (二) 确定案件线索的同源性较困难
  因案件自身是一个不确定、不成形的案件指向,较多的外省线索在集群战役中涉及到的,仅仅是某个人的姓名或者是一个电话号码,就算是详尽了人、物、事,仍然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主发起地及各参战地间的涉案线索,因模糊化的案件线索的特质,造成辑勾稽关联关系无法核实查证。因此运用此模式便没有非常显著的效果,关于没有关联的非同源案件线索进行组合。
  (三) 经侦协作不力
  地经侦部门紧在集群战役模式中紧密化协作,共同办案,但是经侦部门与物流行业、外部执法部门、其他警种区域协作机制还没有很完善,致使集群战役模式的打击优势无法实现。
  四、经济犯罪侦查中创新集群战役模式
  (一)对集群战役模式中情报导侦及经侦协作的夯实
  在深度化推进集群战役模式中,促进了情报导侦及经侦协作進一步的完善及建设,所以必须在未来的经侦工作中进一步夯实。要进一步扩大情报导侦的数据的积累,以及多类信息资源建设,按照“全警三员”制度 ,进一步提炼出适应这一模式的战法,加大情报导侦在一些工作中的利用,关于战果汇总审核录入、深度经营等。陆续推进形成的联合互助机制,和治安、网侦以及技侦一起形成的。要推进已经形成的多维度警务合作,借助集群战役的深度。要对经侦信息中集群战役模式的应用及建设进一步的完善,分析探索在同源审核功能,关于模式中引入集群战役的结果及线索,完成发起流程电子化,关于集群战役模式的。要继续推进建设和物流协会、银行、行政执法部门间的线索转移及信息分享。
  (二) 对适应集群战役模式的规则程度及案件类别的分析
  需进行创新性的研究,针对于集群战役模式的规则程度及案件类别,以实例为对象。在破案会战中,分析2012年的799起集群战役统计,其经济犯罪案件可以适应集群战役模式的,包含各类非法经营类、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类、发票犯罪类等。但是在2013年,主要在打假、打击假发票等行动中,应用的是集群战役模式,基本无涉及其他类型案件。从此需要深入化的对经济犯罪案件的特征及种类进行分析,促使需跨地区集约合成作战的网络化、多环节、多链条案件,组织并开展高效打击,通过对常态化的集群战役模式的应用,可能的程序和遵循的规则进行组织及部署。
  (三) 科学化集群战役激励机制的建立
  集群战役模式的计分考核权重,在“打假专项活动”中居于其他的考核项目之首 ,对各地区主动发起集群战役积极性有所提升,且将集群战役模式的主战模式进行了有效化的推动。进行差异化的认定计分,于集群战役模式的主战地以及参战地、发起地,保证全国各地区积极参战。不仅如此,集群战役模式程序化、规范化及常态化仍需解决,怎样设计出较为合适的科学考核指标及比分权重,怎样把全国经侦考核子项目当作是集群战役模式,提请发起与积极参战,确保各个地区应案件的侦查,将人员侦查及经侦部门的侦查能力有效提升。进一步约束集群战役模式行动中的规范化执行法、保密性。利用集群战役模式,正确引导集群战役实战,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探索与完善。
  五、结语
  在当前的社会中,经济犯罪的侦查是最关键的威胁社会经济发展的因素之一,也是当前的社会难题,想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需要有效制约其进一步的扩散,对经济犯罪进行高效的侦查。而经济犯罪侦查中,集群战役模式的创新性应用,为该领域提供借鉴意义。
  注释:
  王芳.创新集群战役模式,提升经济犯罪侦查能力.法制与社会.2015(6).270-271.
  王芳.集群战役模式在经济犯罪侦查中的作用与创新.法制与社会.2017(25).106-107.
  以集群利剑封假药之喉——兰山警方成功发起“6.04”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集群战役.中国防伪报道.2012(10).40-42.
  闫爱青.对提高经济犯罪侦查警察执法水平的几点思考.理论探索.2014(4).125-127.
  王龙.论公安院校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教育与职业.2010(17).129-131.
  任皖辉.司法会计技术在经济犯罪侦查中的应用探析.安徽大学.2013.
其他文献
摘 要 现实中有一种敲诈并不直接借助暴力威胁,而是凭借握有可以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某种“信息”,比较典型的就是敲诈者掌握了被敲诈者违法犯罪的资料,诸如贪污受贿、偷税漏税、制假售假、开设赌场、容留卖淫、贩卖毒品等等。如果掌握他人违法犯罪信息的人以此为要挟向当事人索要一笔钱财,是否构成犯罪呢?本文从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谈起,提出一点自己的看法和思考。  关键词 敲诈 公共惩罚 私人监督 私人惩罚  作者简
摘 要 近年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下降趋势,但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较为复杂,是由青春期的心智变化、家庭状况、学校教育以及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叠加造成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专于学习、积极投身有益的文体活动。  关键词 未成年人 犯罪 现状 特点 原因  作者简介:崔邵华,山东省
关键词《论犯罪与刑罚》 罪刑法定 罪刑相称 刑罚宽和  在惯性思维的驱使下,我先入为主的认为此书既然被誉为近代刑法学的开山之作,且所作时间距今已久,加之完全是来自异国他乡的舶来品,那应该就是那种比较晦涩难懂的作品。但是在翻完最后一页后,旧的看法轰然倒塌,虽说也非是通俗易懂,需要反复咀嚼才能懂其七八分,但是,这对我这种法学初学者而言已是莫大的善意了,特别是当你从多个角度反复揣摩每一段话后那种醍醐灌顶
關键词青年 诚信 信用管理  诚信既是一种世界观,又是一种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观,无论对于国家、社会,还是个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现实的作用。共青团中央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相继发布《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关于实施优秀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加快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本文以青年诚信行为研究为突破口,并对其行为养成进行全面的探讨,有利于提高青年的诚信意识
基金项目:本文系张开泽主持承担的2018年度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重点项目)《佛山村级工业园区改造背景下盘活低效产业用地资源对策研究》(课题编号FSZFB2018-06)部分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F4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
关键词 社交平台 购物模式 微信 消费者 维权  作者简介:徐慧,江南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3.042一、社交平台购物模式概述  (一)社交平台购物模式的概念  社交平台购物模式,也称“社交平台群 电商/微商”型商业模式,是一种互联网新型商业模式。  信息交流作为互联网的一大主要功能,给予
摘 要 网络交易是一个新兴经济体,在带动我国线上经济领域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对知识产权尤其是著作权的保护提出了挑战。在使用网络交易平台的过程中,“盗图”现象十分常见,其中便涉及侵犯有关权利人的著作权。本文针对此类现象出现的原因及对策进行分析,以期更好地保护网络交易平台的著作权。  关键词 网络交易平台 著作权 “盗图” 侵权责任  作者简介:邓添榕,广州医科大学法学系2016级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
摘 要 民办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主要目标是服务于社会的实践型、应用型专业人才。目前民办高校现有的发展模式,在培养过程中缺乏对实践教学的重视,无法体现民办高校法学专业毕业生应用能力的优势。本文主要探讨提升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效率、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在现有的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加大实践教学环节,形成多元化的实践教学体系,开展全程实践教学模式,培养合格的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法律职业人
摘 要 因不动产与特殊动产、一般动产存在重大区别,故法律对不动产物权实行强制登记制度,对特殊动产物权实行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相结合的制度,对一般动产物权不要求登记。但我国《物权法》与《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一般动产中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应办理抵押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理论及实践认为,因第三人并无通过登记查询一般动产权利状况之义务,即使一般动产物权已登记,第三人仍可能是善意
关键词《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课程 教学改革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自2003年开始承办河北省内民族预科班。《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主要面对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生开设,为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必修课程,由于学校比较注重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教学,与其他学科同样课时相比学分相对较高。一、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开设的基本情况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主要使用的是人民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