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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它既不是附期限买卖合同,也不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在目前的房地产纠纷案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所以,正确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必须针对不同性质的纠纷采取不同的原则和方法.本文以2005年3月15日北京市推出了新版<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为依据,就商品预售合同的性质和预售商品房的法律保护进行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