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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会计工作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会计工作的内容和业务处理日趋复杂,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会计监督呈弱化态势,为此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和健全会计监督体系,完善和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已成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深化会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关键词:加强;会计法制建设;强化;会计监督职能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2-0136-01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指依照国家法律和各种财经政策、规章制度对会计工作实行监督,并利用正确的会计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地协调、控制、监督、督促,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市场经济的有序运作离不开会计监督。
目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会计在会计主体乃至国家宏观调控中的地位越来越显示出其独特的重要性。然而,经济发展对会计工作的要求与实际工作中会计监督的相对滞后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会计监督阻力重重,财务滥收乱支、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会计监督在经济决策中的作用不能很好地发挥。鉴于此环境,为满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规范会计行为、加强会计法制建设、更好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已成为社会经济良性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会计监督的特点
1.会计监督是以财政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受法律保护的,财政经济法律、法规是经济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2.会计监督是全过程监督。会计对经济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3.会计监督包括内部会计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为了保证各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各单位除了对经济活动全过程进行内部会计监督外,还要接受国家财政、税务、上级主管部门等的监督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二、会计监督职能弱化的原因
1.会计法制建设滞后,会计监督弱化
《会计法》第4条规定:“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本法”;第16条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这样,会计人员一方面要服从本单位统一领导;另一方面又要对单位实施必要的会计监督,会计人员的这种被行政领导的同时又对行政领导行为实施监督的双重使命,从理论上、实际工作中都难以做好,如强制要求会计人员在二者之间做到彼此兼顾,会计人员处在外挤内压进退两难的境地,其结果必然是会计人员为了保全自身而减弱甚至放弃执法,会计监督很可能成为名副其实的“空架子”。
2.法制观念淡薄,法制环境不健全,执法不严是会计监督职能弱化的关键原因
法制观念淡薄是我国公民较为普遍的现象,不少人认为《刑法》等才是国家大法,而对违反了《会计法》却并不以为然。这种认识必然造成财会人员有意或无意的违法,而且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一些企业经营者、领导者无视法律屡有越权行为,企业会计人员虽有监督职能,却难以真正发挥作用。执法不严也是造成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个人行为取决于其行为给个人带来的收益与可能受到的惩罚及惩罚概率的大小。当前对违犯财经法纪给国家、他人带来严重损失的行为,存在着执法不严甚至违法不究的现象,多以罚代法,这样不但达不到预期的监督目标,而且纵容了违法行为,导致恶性循环。
3.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全
近年来,国家在法制建设上迈出了较大的步伐,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多元化的不断发展,法制建设存在着不少与现实不相适应的地方:法律条款过于原则抽象,无法满足行业管理和改革的需要;行业监管基于过去的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加强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的要求;不少经济活动缺乏相应的制度来规范,与之配套的机制和办法还未能建立和健全等,会计监督很难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活动。
三、加强会计法制建设、强化会计监督职能的必要性
1.加强会计法制建设,完善会计法规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计法律体系和会计信息责任制度
全面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不断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治本之策。没有健全完善的法规制度,即使是诚信的会计人,也会陷入“囚徒困境”,因此应尽快建立完善、完整的制度来规范行为,改善信用。
一是完善会计准则,压缩想象空间,如适当增加财务报表附注,进一步完善与严格规范关联交易的披露,加强对现金流量的考核等几个方面;二是加快制定和出台新的具体会计准则,针对我国当前容易出现问题的方面加以规范;三是考虑尽可能缩小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使其更加具体化。
2.提高会计监督地位,加强法制建设
要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使违法违纪行为遏制在会计工作初始阶段。不能将不法行为放纵到发生并铸成事实后,再寄希望于社会中介机构去审计、财政等执法部门去查办、社会和政府去监管,应将会计监督落实到基层,放在会计工作的首要位置。
加快法律法规建设,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制度、准则,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以实施清晰明了的监督职能;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和执行力度,对违规违纪的企业及其连带负责人予以曝光并给予处罚,加大违法违纪成本;同时强化相关配套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并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3.加强法制建设,开展普法教育,加大执法力度
随着我国《会计法》的颁布和修订,以规范会计工作秩序为主要内容的会计法规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对于加强会计工作管理、维护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的会计法规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国家有关部门对现行会计制度中存在遗漏或政策模糊的地方,应抓紧修改补充;对未出台的具体会计准则,应尽快出台,力求财经法规、财会制度条款分明,界限清晰,内容具体,规定明确,可操作性强,使各级领导和财会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首先,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其次,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会计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强,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会计人员提出越来越多的要求。会计人员只有不断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提高技能;会计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导只有重视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对会计人员从严考核和要求、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才能发挥好会计监督职能。最后,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加强会计法制建设,真正强化监督职能,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加强;会计法制建设;强化;会计监督职能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2-0136-01
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指依照国家法律和各种财经政策、规章制度对会计工作实行监督,并利用正确的会计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地协调、控制、监督、督促,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市场经济的有序运作离不开会计监督。
目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会计在会计主体乃至国家宏观调控中的地位越来越显示出其独特的重要性。然而,经济发展对会计工作的要求与实际工作中会计监督的相对滞后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会计监督阻力重重,财务滥收乱支、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会计监督在经济决策中的作用不能很好地发挥。鉴于此环境,为满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规范会计行为、加强会计法制建设、更好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已成为社会经济良性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会计监督的特点
1.会计监督是以财政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受法律保护的,财政经济法律、法规是经济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2.会计监督是全过程监督。会计对经济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3.会计监督包括内部会计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为了保证各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各单位除了对经济活动全过程进行内部会计监督外,还要接受国家财政、税务、上级主管部门等的监督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二、会计监督职能弱化的原因
1.会计法制建设滞后,会计监督弱化
《会计法》第4条规定:“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本法”;第16条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这样,会计人员一方面要服从本单位统一领导;另一方面又要对单位实施必要的会计监督,会计人员的这种被行政领导的同时又对行政领导行为实施监督的双重使命,从理论上、实际工作中都难以做好,如强制要求会计人员在二者之间做到彼此兼顾,会计人员处在外挤内压进退两难的境地,其结果必然是会计人员为了保全自身而减弱甚至放弃执法,会计监督很可能成为名副其实的“空架子”。
2.法制观念淡薄,法制环境不健全,执法不严是会计监督职能弱化的关键原因
法制观念淡薄是我国公民较为普遍的现象,不少人认为《刑法》等才是国家大法,而对违反了《会计法》却并不以为然。这种认识必然造成财会人员有意或无意的违法,而且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一些企业经营者、领导者无视法律屡有越权行为,企业会计人员虽有监督职能,却难以真正发挥作用。执法不严也是造成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个人行为取决于其行为给个人带来的收益与可能受到的惩罚及惩罚概率的大小。当前对违犯财经法纪给国家、他人带来严重损失的行为,存在着执法不严甚至违法不究的现象,多以罚代法,这样不但达不到预期的监督目标,而且纵容了违法行为,导致恶性循环。
3.会计监督法律约束机制不全
近年来,国家在法制建设上迈出了较大的步伐,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多元化的不断发展,法制建设存在着不少与现实不相适应的地方:法律条款过于原则抽象,无法满足行业管理和改革的需要;行业监管基于过去的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加强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的要求;不少经济活动缺乏相应的制度来规范,与之配套的机制和办法还未能建立和健全等,会计监督很难适应复杂多样的经济活动。
三、加强会计法制建设、强化会计监督职能的必要性
1.加强会计法制建设,完善会计法规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计法律体系和会计信息责任制度
全面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不断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治本之策。没有健全完善的法规制度,即使是诚信的会计人,也会陷入“囚徒困境”,因此应尽快建立完善、完整的制度来规范行为,改善信用。
一是完善会计准则,压缩想象空间,如适当增加财务报表附注,进一步完善与严格规范关联交易的披露,加强对现金流量的考核等几个方面;二是加快制定和出台新的具体会计准则,针对我国当前容易出现问题的方面加以规范;三是考虑尽可能缩小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使其更加具体化。
2.提高会计监督地位,加强法制建设
要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使违法违纪行为遏制在会计工作初始阶段。不能将不法行为放纵到发生并铸成事实后,再寄希望于社会中介机构去审计、财政等执法部门去查办、社会和政府去监管,应将会计监督落实到基层,放在会计工作的首要位置。
加快法律法规建设,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制度、准则,以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以实施清晰明了的监督职能;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和执行力度,对违规违纪的企业及其连带负责人予以曝光并给予处罚,加大违法违纪成本;同时强化相关配套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并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3.加强法制建设,开展普法教育,加大执法力度
随着我国《会计法》的颁布和修订,以规范会计工作秩序为主要内容的会计法规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对于加强会计工作管理、维护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的会计法规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国家有关部门对现行会计制度中存在遗漏或政策模糊的地方,应抓紧修改补充;对未出台的具体会计准则,应尽快出台,力求财经法规、财会制度条款分明,界限清晰,内容具体,规定明确,可操作性强,使各级领导和财会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首先,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其次,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会计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强,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会计人员提出越来越多的要求。会计人员只有不断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提高技能;会计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导只有重视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对会计人员从严考核和要求、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才能发挥好会计监督职能。最后,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加强会计法制建设,真正强化监督职能,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