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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活动犯罪有别于普通刑事犯罪,国内国际立法针对恐怖活动犯罪做了特别规定,但是目前我国反恐立法关于恐怖活动的界定不足以区别确定恐怖活动犯罪,影响了反恐法律规范的正确适用。我国的恐怖活动犯罪与普通刑事犯罪的差别只存在于犯罪的主观要件上,恐怖活动人员意图以非法暴力手段实现分裂国家、宗教极端思想等目标是恐怖活动的关键特征,应在立法上得到确认。我国在《反恐怖法》上定义恐怖活动和恐怖活动犯罪时,应明确规定“意图以非法暴力手段实现分裂国家、宗教极端思想等的目标”这一特别主观要件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