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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案例启示:司法实务中,以盗窃、抢劫等常见侵财型犯罪居多,多重行为在定性时也最易混淆。准确的事实整理以及事实与法条恰当的对应,不仅是正确定性的前提,也是一个司法者必备的素质。本文以一宗假冒海关人员查私取走被害人柴油案的定性分析为例,认为司法人员在梳理案件事实时不应拘泥于法条的字面权威而必须抓住法律规定的实质,并将案件置于法条的整体背景下,如此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