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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追求正义与权利保护,要求对行政权予以严格的立法与司法控制;而社会现实有强烈的效率需求,希望行政权积极广泛地发生作用.无法律行政,作为这一对矛盾的产物,在各国普遍存在.我国由于行政法制建设起步较晚,无法律行政现象更为突出.要实现法治国家的目标,就必须对无法律行政实施法律控制.文章对无法律行政的内涵、特征、类型进行了概括,并对无法律行政的法律规制问题作了初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