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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吉政办发[2014]2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深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9号)精神,积极有序推进全省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