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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早在八十年代初吕叔湘先生就曾提出“作”与“做”的分写是个难题,觉得“文”“白”标准不能彻底解决问题,而如果只保留“作”又难以处理“做作”这样的词。②随之,有一些从意义、用法等角度进行区分的文章问世,③比如说“作”的基本义是“起、起来”,“做”的基本意义是“制造”或“假装”;“作”的宾语大多是“安排”调查”等动词,“做”的宾语一般是“衣服”什么”等名词或代词。这些对现代汉语的使用指导意义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