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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论述了逻辑是一种多学科的科学,除了形式逻辑(包括数理逻辑)以外,还有以辩证思维为对象的辩证逻辑。辩证逻辑是辩证法、认识论、逻辑三者统一的、形式与内容一致的范畴系统。它不仅包括"主观逻辑"部分,而且也必须包括"客观逻辑"部分,否则它就不能揭示"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就不能体现"对世界认识的历史的总结、总和、结论"。辩证逻辑是一种哲学逻辑,但在学科的意义上,它同辩证法、认识论却有着质的差别,有其自身特殊的规定性。本文认为辩证逻辑的范畴系统,应该是一个以思维范畴的内在矛盾本性为动力和方法的辩证的逻辑推演系统,它同以思维形式的外在关系为根据的形式逻辑推演系统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