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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3月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提出了《关于<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有2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表了意见。总体上认为草案二审稿已经比较成熟,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