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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总局科技司组织召开《支撑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平台规范要求》《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规范》行业标准审查会。来自总局科技委及广播电视台、报社、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云服务公司、安全服务公司、互联网服务公司、设备(系统)生产厂家等行业内外专家组成审查委员会,对2项标准进行了审查。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两项标准“可操作性强,对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有实质性指导作用,同意通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