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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建设的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针对其主要制约因素标本兼治,采取多方面综合配套措施,经过长期努力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5月1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强调,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推进,中等收入群体在持续快速扩大。但总体看,目前规模还明显偏小,分布很不均衡,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仍存在较大差距。因此,需要加快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中等收入群体如何界定
中等收入群体有多种定义,国际上一般称为中产阶层,通行的标准是指其收入和财产处于社会平均水平,或收入、财产中位数及其附近区间的人员集合。如按此测算,目前我国大约有3亿中等收入群体。但基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绝大多数劳动者主要依靠劳动获得收入,个人财产还不多;同时,考虑到现阶段我国社会平均工资收入不高,大多数劳动者的收入处于平均数以下,社会分配格局还远不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橄榄型”,而是底部偏大、中上部偏细尖的“金字塔型”,所以不宜简单套用国际上确定中产阶层或中等收入群体的标准。
为了防止出现老百姓所说“被中等”或“伪中等”,让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具有充分的激励性和感召力,同时也不要“超中等”,我认为可将我国的中等收入者定义为:其收入处于全国或当地社会平均水平与较高水平之间、其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全国或当地小康与比较富裕程度之间的人员。具体量化标准是:以全国或当地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为下限,以高于社会平均收入两倍为上限,其个人全部收入比较稳定处于此区间者即为中等收入者。
按照以上定义,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数据并参考一些研究机构对居民家庭收入调查数据测算,目前我国中等收入劳动者有1.6亿多,占全国从业人员总数7.7亿的20%;加上其赡养人口合计为2.4亿人以上,占全国人口总数13.67亿的18%。
中等收入群体从地区、城乡看,主要分布在东中部经济发达或较发达地区;从行业看,主要分布在金融行业、高新技术行业、现代服务业和效益好的其他行业;从用人单位看,主要分布在国有单位、外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从职业、岗位看,主要分布在各类用人单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外企白领职员、技术工种高级操作人员以及农业规模经营户等。
多种原因造成中等收入群体偏小
目前,制约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扩大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一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制约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我国过去30余年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一方面造成做大社会财富“蛋糕”代价太大,同时也使“蛋糕”质量偏低;另一方面,我们长期以低工资、低成本、低端产品与其他国家竞争,压低了人力资本回报和劳动力要素价格,直接制约了大多数普通工薪劳动者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二是城乡二元结构阻碍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扩张。我国农业生产率低下、经营方式落后,长期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负面影响,加上基于户籍制度、社会公共福利政策的区别等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造成中等收入群体在城乡之间分布极不均衡。
三是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制约中等收入群体的成长和壮大。我国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多、比重大,劳动者收入低;第二产业中,蓝领岗位人员占绝大多数,基本从事重复性劳动,他们的工资收入大都处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下,而中、高级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缺口显著;第三产业仍主要以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主,现代生产和生活服务业发展偏慢,服务业人员大多数工资收入不高。所有这些都不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四是收入分配制度的弊端制约着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一方面,我国初次分配规则和秩序仍不健全和规范,同时,其调节收入差距仍然不够得力,致使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财产性收入分配不规范,导致居民财产收入分配受损;要素市场不健全,特别是农村土地转让收益制度尚未健全,难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另一方面,再分配制度仍不够健全,不利于稳定中等收入群体并防止其中有的人员滑落到低收入群体之中。
五是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社会体制的弊端阻碍了中等收入群体的发展壮大。这表现在我国教育、医疗、财政支出等公共资源配置不够均衡,不利于城乡之间、东中西部地区之间、不同所有制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人力资本的均衡提升,也制约着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
在做大做好“蛋糕”基础上多措施“扩中”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建设的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针对其主要制约因素标本兼治,采取多方面综合配套措施,经过长期努力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第一,应将发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立目标,明确思路和原则,统筹规划多方面综合配套措施。就目标设定而言,可考虑到2020年,使中等收入劳动者总数增加到2.5亿以上,占比提高到30%以上;加上其赡养人口,中等收入群体增加到3.7亿以上,占届时全国人口总数的25%以上。到本世纪中叶,可设定目标为: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发展成为中产阶层,其总数提高到9.6亿人以上,占届时全国人口总数的70%左右。
第二,要继续做大做好“蛋糕”,夯实全面“扩中”的物质基础,采取包括以稳定和完善的宏观政策支持经济稳增长,以创新促增长,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增长,以全面深化改革促增长。这是“扩中”的充分必要经济条件。
第三,要调整经济社会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来源,包括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加快城镇化进程,使越来越多的农民转变为市民;调整产业、就业结构,减少第一产业产值比重和就业人数,大大增加第二三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产值比重及其就业人数,增加灰领、白领岗位人数,增加技能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人数。通过以上多项措施为“扩中”提供人员来源支撑。 第四,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包括改革完善初次分配、二次分配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根据劳动、管理、技术、资本等要素贡献分配的激励机制,增加中等收入者数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中等收入者的后顾之忧,控制、减少滑入低收入和贫困状况人数;调整收入和财产分配结构,提高居民收入比重和劳动报酬比重,促进“橄榄型”分配格局的逐步形成,为“扩中”提供直接支撑。
第五,要深化教育、医疗体系改革,为“扩中”提高人力资本等支撑,包括改革教育体制,使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市场需求更好对接,强化职业培训,提高各类劳动者素质;改革医疗体系,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和居民的身心健康。
第六,深化经济社会文化等体制改革,为“扩中”提供基本制度支撑,包括健全产权制度,加快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使每位劳动者和居民得到公平的基本公共服务;加强法治建设,为经济社会等领域正常运行提供法律支撑;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风气,等等。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扩中”提供支撑
“扩中”与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生态文明建设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经济领域改革的紧迫任务,而“扩中”主要属于社会领域的内容,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
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保持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客观要求人力资本提升,也有利于劳动力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还将促进经济结构等的调整,这些将为“扩中”提供充分必要的经济物质条件和人员来源等多项支撑;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有利于调动更多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有利于提升人力资源素质,增加人力资本,进一步扩大内需,这些将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动力、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的支持,也将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可见,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中央正是全面把握了二者的内在联系,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五位一体”建设的高度来研究、部署这两方面工作,把经济领域重大改革与社会领域重大民生建设工程紧密联系起来,把深化改革与改革动力、人力资本支持等紧密联系起来。这样安排有利于使各层级党政干部和用人单位管理者全面认识和把握二者的关系,正确推进这两方面的工作;同时,也有利于使亿万劳动者和居民看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自身利益的紧密联系,从而激发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此方面改革之中,共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5月1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强调,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推进,中等收入群体在持续快速扩大。但总体看,目前规模还明显偏小,分布很不均衡,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仍存在较大差距。因此,需要加快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中等收入群体如何界定
中等收入群体有多种定义,国际上一般称为中产阶层,通行的标准是指其收入和财产处于社会平均水平,或收入、财产中位数及其附近区间的人员集合。如按此测算,目前我国大约有3亿中等收入群体。但基于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绝大多数劳动者主要依靠劳动获得收入,个人财产还不多;同时,考虑到现阶段我国社会平均工资收入不高,大多数劳动者的收入处于平均数以下,社会分配格局还远不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橄榄型”,而是底部偏大、中上部偏细尖的“金字塔型”,所以不宜简单套用国际上确定中产阶层或中等收入群体的标准。
为了防止出现老百姓所说“被中等”或“伪中等”,让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具有充分的激励性和感召力,同时也不要“超中等”,我认为可将我国的中等收入者定义为:其收入处于全国或当地社会平均水平与较高水平之间、其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全国或当地小康与比较富裕程度之间的人员。具体量化标准是:以全国或当地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为下限,以高于社会平均收入两倍为上限,其个人全部收入比较稳定处于此区间者即为中等收入者。
按照以上定义,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数据并参考一些研究机构对居民家庭收入调查数据测算,目前我国中等收入劳动者有1.6亿多,占全国从业人员总数7.7亿的20%;加上其赡养人口合计为2.4亿人以上,占全国人口总数13.67亿的18%。
中等收入群体从地区、城乡看,主要分布在东中部经济发达或较发达地区;从行业看,主要分布在金融行业、高新技术行业、现代服务业和效益好的其他行业;从用人单位看,主要分布在国有单位、外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从职业、岗位看,主要分布在各类用人单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外企白领职员、技术工种高级操作人员以及农业规模经营户等。
多种原因造成中等收入群体偏小
目前,制约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扩大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一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制约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我国过去30余年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一方面造成做大社会财富“蛋糕”代价太大,同时也使“蛋糕”质量偏低;另一方面,我们长期以低工资、低成本、低端产品与其他国家竞争,压低了人力资本回报和劳动力要素价格,直接制约了大多数普通工薪劳动者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二是城乡二元结构阻碍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扩张。我国农业生产率低下、经营方式落后,长期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负面影响,加上基于户籍制度、社会公共福利政策的区别等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造成中等收入群体在城乡之间分布极不均衡。
三是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制约中等收入群体的成长和壮大。我国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多、比重大,劳动者收入低;第二产业中,蓝领岗位人员占绝大多数,基本从事重复性劳动,他们的工资收入大都处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下,而中、高级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缺口显著;第三产业仍主要以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主,现代生产和生活服务业发展偏慢,服务业人员大多数工资收入不高。所有这些都不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四是收入分配制度的弊端制约着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一方面,我国初次分配规则和秩序仍不健全和规范,同时,其调节收入差距仍然不够得力,致使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财产性收入分配不规范,导致居民财产收入分配受损;要素市场不健全,特别是农村土地转让收益制度尚未健全,难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另一方面,再分配制度仍不够健全,不利于稳定中等收入群体并防止其中有的人员滑落到低收入群体之中。
五是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社会体制的弊端阻碍了中等收入群体的发展壮大。这表现在我国教育、医疗、财政支出等公共资源配置不够均衡,不利于城乡之间、东中西部地区之间、不同所有制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人力资本的均衡提升,也制约着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
在做大做好“蛋糕”基础上多措施“扩中”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建设的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针对其主要制约因素标本兼治,采取多方面综合配套措施,经过长期努力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第一,应将发展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立目标,明确思路和原则,统筹规划多方面综合配套措施。就目标设定而言,可考虑到2020年,使中等收入劳动者总数增加到2.5亿以上,占比提高到30%以上;加上其赡养人口,中等收入群体增加到3.7亿以上,占届时全国人口总数的25%以上。到本世纪中叶,可设定目标为: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发展成为中产阶层,其总数提高到9.6亿人以上,占届时全国人口总数的70%左右。
第二,要继续做大做好“蛋糕”,夯实全面“扩中”的物质基础,采取包括以稳定和完善的宏观政策支持经济稳增长,以创新促增长,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增长,以全面深化改革促增长。这是“扩中”的充分必要经济条件。
第三,要调整经济社会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来源,包括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加快城镇化进程,使越来越多的农民转变为市民;调整产业、就业结构,减少第一产业产值比重和就业人数,大大增加第二三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产值比重及其就业人数,增加灰领、白领岗位人数,增加技能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人数。通过以上多项措施为“扩中”提供人员来源支撑。 第四,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促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包括改革完善初次分配、二次分配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根据劳动、管理、技术、资本等要素贡献分配的激励机制,增加中等收入者数量;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中等收入者的后顾之忧,控制、减少滑入低收入和贫困状况人数;调整收入和财产分配结构,提高居民收入比重和劳动报酬比重,促进“橄榄型”分配格局的逐步形成,为“扩中”提供直接支撑。
第五,要深化教育、医疗体系改革,为“扩中”提高人力资本等支撑,包括改革教育体制,使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市场需求更好对接,强化职业培训,提高各类劳动者素质;改革医疗体系,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和居民的身心健康。
第六,深化经济社会文化等体制改革,为“扩中”提供基本制度支撑,包括健全产权制度,加快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使每位劳动者和居民得到公平的基本公共服务;加强法治建设,为经济社会等领域正常运行提供法律支撑;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风气,等等。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扩中”提供支撑
“扩中”与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生态文明建设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经济领域改革的紧迫任务,而“扩中”主要属于社会领域的内容,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
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保持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客观要求人力资本提升,也有利于劳动力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还将促进经济结构等的调整,这些将为“扩中”提供充分必要的经济物质条件和人员来源等多项支撑;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有利于调动更多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有利于提升人力资源素质,增加人力资本,进一步扩大内需,这些将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动力、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的支持,也将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可见,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中央正是全面把握了二者的内在联系,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五位一体”建设的高度来研究、部署这两方面工作,把经济领域重大改革与社会领域重大民生建设工程紧密联系起来,把深化改革与改革动力、人力资本支持等紧密联系起来。这样安排有利于使各层级党政干部和用人单位管理者全面认识和把握二者的关系,正确推进这两方面的工作;同时,也有利于使亿万劳动者和居民看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自身利益的紧密联系,从而激发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此方面改革之中,共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