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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企业自用房地产改变用途转为出租时,自用房地产将被重分类为投资性房地产,并按转换日的公允价值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时)。一旦房地产再次转为自用,应以其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这与一直自用状态下的房地产账面价值相比会发生很大变化,净资产也产生较大的差异,使得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在不同时期内不可比,同时为:企业人为操纵盈余管理、追逐短期利益提供了机会,也不利于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做出正确的评价。本文分析了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二次转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