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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六日,经国家环保局环人[1995]598号文批复,同意在广州成立'国家环保局广州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该'中心'是国家对新出厂的机动车进行排污检测的技术监督机构,主要负担广东及附近省、自治区生产的机动车的检测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对新生产的机动车进行排污合格检查,并颁发检测合格证;定期向国家环保局及有关部门报告机动车排污监控情况,提出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