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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维权之路艰辛且漫长,时间成本和子女身悬海外的牵挂,并非每一个家庭都能够承受。留学陷阱的根本解决之道在于防范于未然。家长必须要以谨慎的心态做足前期“功课”,毕竟孩子的成长过程不可以“假手于人”,特别是留学。
留学司法维权代价高
出国留学的手续复杂,流程时间较长,很多对此不熟悉的家长,便选择了留学中介来帮忙办理留学手续。然而,正是因为一些家长对留学事项了解不足,导致经常有被留学中介牵着鼻子走、甚至受骗上当的案例发生。
对于每一个家庭来说,一旦遭遇了留学中介的陷阱,其后的维权之路注定了艰辛且漫长。不仅仅是因为孩子已经在国外开始了生活,从而导致维权牵涉到了两国的取证,而且通常最佳的维权途径便是诉诸于法律,但诉讼之路向来都是用时间熬出来的。重庆此前发生过家长被不法中介欺骗的案例,花了6年才讨要回8000元。时间的成本和子女身悬海外的牵挂,并非每一个家庭都能够承受得了。
留学消费遇到纠纷时,应及时合理地按照《消法》规定的五种途径,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和申诉。如果通过投诉、申诉不能达到所预期的效果,也不妨进一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其次家长可寻求留学行业相关协会帮助。中国留学中介行业经过十数年发展,已相对成熟,在激烈竞争下行业自净功能不容小觑。
家长在与任何一家中介协商过程中,若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要注意相关的诉求期限问题,而不能无休止地协商下去。如果最后因为中介用种种理由搪塞、拖延,最后过了诉讼期限或是索性逃之夭夭,再想要维权也已经晚了。
预防胜于维权 全盘托付不可取
目前,私下沟通成了留学维权的主要途径,沟通不成诉诸于媒体,便是更多人所认为的维权捷径。而这种非正常渠道的维权,即便是获得了赔偿,也不能对那些涉嫌欺诈的“留学中介”产生事后的惩罚效应,于是,对于很多人来说,事先的预防远比事后的维权要高明许多。
尽管每个人都知道这样的道理,尤其是自己并不熟悉的领域更应如此。但实际的情况并非这样,在很多留学中介机构面前,家长所扮演的角色往往是一个“甩手掌柜”,认为自己交了留学服务中介费,中介就一定会认真地履行职责,为孩子的留学选取一个最佳的匹配方案。一旦事非所愿,家长悔之晚矣。
要么是被中介给予的低价格或诱人宣传所忽悠,要么就是在留学准备阶段不去参与,家长的大意若碰上中介的不负责任,就会产生很多留学纠 纷。
而此次文清学院留学的纠纷,其中便有这样的典型。8个家庭中西安的一家,就是被留学中介开出的3年办绿卡免费就读加拿大公立学校所诱惑,为了凑够留学保证金,卖了房卖了车,结果20万元打了水漂。
这种赌上身家的留学,家长必须要以谨慎的心态去做前期的“功课”。比如,文清学院主页上存在英文错误,如此明显的漏洞应当被事先发现。而这并不是个案,很多家长没有明白,孩子的成长过程是不可以“假手于人”,特别是留学。
发生在文清学院留学的8个家庭的遭遇,给那些准留学家庭提了醒,唯有事先做好多项准备才能保证稳妥的留学,而不能单纯依赖中介。那么,留学究竟要准备什么?
首先,要弄清留学的一些基本常识,包括国家的政策,留学的基本程序、留学国的基本政策和市场环境、目标院校的基本情况等内容。其次,在中介面前学会说“NO”,因为在签订服务协议的时候,一些中介除了一般的留学服务项目外,还会推荐代办代取签证等各类相关服务,切记自己能办的事情尽量自己办,防止因贪小便宜而掉入各种各样的留学陷阱。
资质并非中介优劣的唯一标准
当然,家长那“假手于人”的激情留学,并不能成为一些留学中介机构逃避惩罚的借口。从目前市场的情况来看,很多人对留学中介“又爱又恨”。所谓“爱”的是中介筹划留学的经验、海外教育的资源;“恨”的却是频发的欺诈事件、违规行为,以及各家中介的巧舌如簧、请君入瓮。
细究当前对留学服务行业乱象的分析,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缺乏行业服务的标准,二是行业内存在许多没有资质的机构。实际上,教育部在2003年便印发了自费留学的范本,2012年再次更新范本,对中介行为以法律合同的方式进行约束。
于是,机构资质便成了人们评判中介优劣的一个标准。可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调整的要求,教育部已经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审批权下放,将事前的资质门槛变为事后的服务监管,而到目前为止,已有广东、福建、山东、宁夏等省市,出台了相关《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与监督管理的试行办法》。
实际上,资质跟留学中介优劣并无直接关系,对于留学机构的选择,一看合同是否是教育部统一的范式,二看机构服务的内容是否超过了经营的范畴,三是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拟留学院校的资质情况,应查看驻外使领馆对该院校的认证文件,了解中介服务机构是否与该院校签署了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以及该合作意向书或协议是否报经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在逐渐放开行政管控的背景下,资质愈发廉价,倘若忽略了这些,而将资质作为评判标准,也就意味着很容易陷入留学中介的陷阱。而以上这些,是确保中介服务是否诚信的基本手续。尤其对于耕作十多年,靠口碑来占领留学市场的这个行业来说,抓住了诚信,也就意味着抓住了商机。
留学司法维权代价高
出国留学的手续复杂,流程时间较长,很多对此不熟悉的家长,便选择了留学中介来帮忙办理留学手续。然而,正是因为一些家长对留学事项了解不足,导致经常有被留学中介牵着鼻子走、甚至受骗上当的案例发生。
对于每一个家庭来说,一旦遭遇了留学中介的陷阱,其后的维权之路注定了艰辛且漫长。不仅仅是因为孩子已经在国外开始了生活,从而导致维权牵涉到了两国的取证,而且通常最佳的维权途径便是诉诸于法律,但诉讼之路向来都是用时间熬出来的。重庆此前发生过家长被不法中介欺骗的案例,花了6年才讨要回8000元。时间的成本和子女身悬海外的牵挂,并非每一个家庭都能够承受得了。
留学消费遇到纠纷时,应及时合理地按照《消法》规定的五种途径,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和申诉。如果通过投诉、申诉不能达到所预期的效果,也不妨进一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其次家长可寻求留学行业相关协会帮助。中国留学中介行业经过十数年发展,已相对成熟,在激烈竞争下行业自净功能不容小觑。
家长在与任何一家中介协商过程中,若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要注意相关的诉求期限问题,而不能无休止地协商下去。如果最后因为中介用种种理由搪塞、拖延,最后过了诉讼期限或是索性逃之夭夭,再想要维权也已经晚了。
预防胜于维权 全盘托付不可取
目前,私下沟通成了留学维权的主要途径,沟通不成诉诸于媒体,便是更多人所认为的维权捷径。而这种非正常渠道的维权,即便是获得了赔偿,也不能对那些涉嫌欺诈的“留学中介”产生事后的惩罚效应,于是,对于很多人来说,事先的预防远比事后的维权要高明许多。
尽管每个人都知道这样的道理,尤其是自己并不熟悉的领域更应如此。但实际的情况并非这样,在很多留学中介机构面前,家长所扮演的角色往往是一个“甩手掌柜”,认为自己交了留学服务中介费,中介就一定会认真地履行职责,为孩子的留学选取一个最佳的匹配方案。一旦事非所愿,家长悔之晚矣。
要么是被中介给予的低价格或诱人宣传所忽悠,要么就是在留学准备阶段不去参与,家长的大意若碰上中介的不负责任,就会产生很多留学纠 纷。
而此次文清学院留学的纠纷,其中便有这样的典型。8个家庭中西安的一家,就是被留学中介开出的3年办绿卡免费就读加拿大公立学校所诱惑,为了凑够留学保证金,卖了房卖了车,结果20万元打了水漂。
这种赌上身家的留学,家长必须要以谨慎的心态去做前期的“功课”。比如,文清学院主页上存在英文错误,如此明显的漏洞应当被事先发现。而这并不是个案,很多家长没有明白,孩子的成长过程是不可以“假手于人”,特别是留学。
发生在文清学院留学的8个家庭的遭遇,给那些准留学家庭提了醒,唯有事先做好多项准备才能保证稳妥的留学,而不能单纯依赖中介。那么,留学究竟要准备什么?
首先,要弄清留学的一些基本常识,包括国家的政策,留学的基本程序、留学国的基本政策和市场环境、目标院校的基本情况等内容。其次,在中介面前学会说“NO”,因为在签订服务协议的时候,一些中介除了一般的留学服务项目外,还会推荐代办代取签证等各类相关服务,切记自己能办的事情尽量自己办,防止因贪小便宜而掉入各种各样的留学陷阱。
资质并非中介优劣的唯一标准
当然,家长那“假手于人”的激情留学,并不能成为一些留学中介机构逃避惩罚的借口。从目前市场的情况来看,很多人对留学中介“又爱又恨”。所谓“爱”的是中介筹划留学的经验、海外教育的资源;“恨”的却是频发的欺诈事件、违规行为,以及各家中介的巧舌如簧、请君入瓮。
细究当前对留学服务行业乱象的分析,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缺乏行业服务的标准,二是行业内存在许多没有资质的机构。实际上,教育部在2003年便印发了自费留学的范本,2012年再次更新范本,对中介行为以法律合同的方式进行约束。
于是,机构资质便成了人们评判中介优劣的一个标准。可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调整的要求,教育部已经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审批权下放,将事前的资质门槛变为事后的服务监管,而到目前为止,已有广东、福建、山东、宁夏等省市,出台了相关《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与监督管理的试行办法》。
实际上,资质跟留学中介优劣并无直接关系,对于留学机构的选择,一看合同是否是教育部统一的范式,二看机构服务的内容是否超过了经营的范畴,三是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拟留学院校的资质情况,应查看驻外使领馆对该院校的认证文件,了解中介服务机构是否与该院校签署了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以及该合作意向书或协议是否报经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在逐渐放开行政管控的背景下,资质愈发廉价,倘若忽略了这些,而将资质作为评判标准,也就意味着很容易陷入留学中介的陷阱。而以上这些,是确保中介服务是否诚信的基本手续。尤其对于耕作十多年,靠口碑来占领留学市场的这个行业来说,抓住了诚信,也就意味着抓住了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