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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合法暴力的垄断是现代国家政权不同于传统政治组织的主要特征。作为新中国政权的"雏型",中共领导下的抗日根据地政权通过专门性司法机关的建立和完善来确立对合法暴力的垄断。尽管根据地采取了司法和行政合一的组织原则,司法机关仍然基于其职能实现了专门化的发展。为了维护基本的社会秩序,各根据地政权大都明确了逮捕、审判等国家权力统一行使的原则并且通过各种法令加以贯彻实施,从而逐渐具备了现代国家政权的基本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