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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不断走向深入,农业和农村发展已进入一个面向市场、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注重效益,向生产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新阶段。在中央扶持发展农业惠农政策的激励引导下,农村经济 快速发展,农业收入不断增加,农民自主购买农业机械的热情高涨,农业机械又进入了新一轮的高速发展期。面对新形势,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农机监理机构应当重新设定工作思路,本着“以人为本、为农服务、帮民解闲,为民增效”的原则,重新构建农机监理行为准则,重新树立农机监理的地位,保证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随着农机化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各类农业机械保
有量大大增加,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几率也呈现上升的趋势,农机事故蓄发的态势仍然没有改变,农机安全生产形式依然严峻。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农机安全监理正面临着新的形式。如何适应新形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是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必须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农机安全监理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农机监理作为安全生产的执法机构,依照国家和地方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农业机械及其操作使用者进行严格,科学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纠正违章,杜绝事故,使农机生产安全有序进行,保证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其次,农机监理在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培训,使机手有了一技之长,成为村里先进科学技术推广应用的带头人和示范者,为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起到了积极作用;再次,农机监理人员与机手有良好的相处关系,培养了深厚的感情,农机监理人员在机手的心目中既是执法者,又是朋友,还是农机生产的参谋,顾问,机手有了困难愿找农机监理帮助解决,从而使他们得以发展生产,加快了致富步伐;最后,农机监理在监督,管理和协调农机田间作业,运输作业,跨区作业工作中,在提高农机作业水平,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安全生产,协调供需,化解纠纷等方面,起到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农民生产发展,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理手段和监理装备落后,困扰着农机监理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装备建设是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按照国家 《 农机监理技术装备配备标准》 的要求,农机监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检测、事故勘察仪器以及办公 自动化设备。在检测关上没有配置音像检测设备,检验人员还没有摆脱传统的靠肉眼凭经验的做法,在农机事故勘察设备上还得不到很好的完善,监理装备的不足和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和农机工作效 率的提高。
2.体制不健全
农机监理是国家公共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农业机械安全的公共行政管理职能,是向农村提供农业机械公共安全服务责任的机关。按照《绗政许可法》等法律的规定,农机监理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农机监理员也应是国家公务员。但目前大部分都属事业单位和事业人员。
3.农机手尽义务多,享受的权利少
各农机监理部门收费都有法律依据,并有明确的收费标准,但农机手只有缴费的义务,却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权利,农机监理部门在处理监理与服务的关系问题上还未能及时跟上农机化工作的发展节拍;
4.基础薄弱
一方面,一些农机手安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违法载人、无牌行驶、脱离年检等违法行为现象严重。另一方面,由于对农业机械的设计制造、生产、销售、维修、使用和报废回收的各个环节监管不到位,机具状态差,潜藏着严重的农机事故隐患。
三、抓好新形式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
1.改善监理手段,加强监理装备建设
改善监理手段,加强监理装备建设是 提高农机执法服务水平,保证农机安全监 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必备条件。建议加大投资,县委、县政府应给予大力支持,追加 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应有计划地配备安全 技术检测、农机事故勘察处理、牌证网络化管理等技术装备,改变安全检测无设备局面,逐步形成“基地健全、设施齐备、手段科学、执法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
2.理顺机制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建议对农机监理机构重新进行设置,将现有的农机监理机构纳入国家行政机关管理,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其收费全部上缴国库,切断自身利益与业务工作的“脐带”,确保其履行肩负的职能和职责,促进执法的公平、公正;在业务与行政管理上实行垂直领导,切实改变目前有岗无人、有人不办事的现状。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整个农机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农机化生产的重要手段,是农村经济运行链条,是直接为机手服务的窗口。因此,我们应在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加快法制建设,增加技术装备建设投入,提高监理队伍整体素质的同时。加强农机系统内部的团结与协作,开拓创新,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有量大大增加,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几率也呈现上升的趋势,农机事故蓄发的态势仍然没有改变,农机安全生产形式依然严峻。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农机安全监理正面临着新的形式。如何适应新形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是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必须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农机安全监理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农机监理作为安全生产的执法机构,依照国家和地方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农业机械及其操作使用者进行严格,科学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纠正违章,杜绝事故,使农机生产安全有序进行,保证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其次,农机监理在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培训,使机手有了一技之长,成为村里先进科学技术推广应用的带头人和示范者,为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起到了积极作用;再次,农机监理人员与机手有良好的相处关系,培养了深厚的感情,农机监理人员在机手的心目中既是执法者,又是朋友,还是农机生产的参谋,顾问,机手有了困难愿找农机监理帮助解决,从而使他们得以发展生产,加快了致富步伐;最后,农机监理在监督,管理和协调农机田间作业,运输作业,跨区作业工作中,在提高农机作业水平,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安全生产,协调供需,化解纠纷等方面,起到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农民生产发展,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理手段和监理装备落后,困扰着农机监理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装备建设是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按照国家 《 农机监理技术装备配备标准》 的要求,农机监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检测、事故勘察仪器以及办公 自动化设备。在检测关上没有配置音像检测设备,检验人员还没有摆脱传统的靠肉眼凭经验的做法,在农机事故勘察设备上还得不到很好的完善,监理装备的不足和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和农机工作效 率的提高。
2.体制不健全
农机监理是国家公共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农业机械安全的公共行政管理职能,是向农村提供农业机械公共安全服务责任的机关。按照《绗政许可法》等法律的规定,农机监理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农机监理员也应是国家公务员。但目前大部分都属事业单位和事业人员。
3.农机手尽义务多,享受的权利少
各农机监理部门收费都有法律依据,并有明确的收费标准,但农机手只有缴费的义务,却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权利,农机监理部门在处理监理与服务的关系问题上还未能及时跟上农机化工作的发展节拍;
4.基础薄弱
一方面,一些农机手安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违法载人、无牌行驶、脱离年检等违法行为现象严重。另一方面,由于对农业机械的设计制造、生产、销售、维修、使用和报废回收的各个环节监管不到位,机具状态差,潜藏着严重的农机事故隐患。
三、抓好新形式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
1.改善监理手段,加强监理装备建设
改善监理手段,加强监理装备建设是 提高农机执法服务水平,保证农机安全监 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必备条件。建议加大投资,县委、县政府应给予大力支持,追加 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应有计划地配备安全 技术检测、农机事故勘察处理、牌证网络化管理等技术装备,改变安全检测无设备局面,逐步形成“基地健全、设施齐备、手段科学、执法规范、保障有力”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
2.理顺机制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建议对农机监理机构重新进行设置,将现有的农机监理机构纳入国家行政机关管理,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其收费全部上缴国库,切断自身利益与业务工作的“脐带”,确保其履行肩负的职能和职责,促进执法的公平、公正;在业务与行政管理上实行垂直领导,切实改变目前有岗无人、有人不办事的现状。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是整个农机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农机化生产的重要手段,是农村经济运行链条,是直接为机手服务的窗口。因此,我们应在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加快法制建设,增加技术装备建设投入,提高监理队伍整体素质的同时。加强农机系统内部的团结与协作,开拓创新,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