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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25日,北国牡丹江城送走了隆冬的寒气,悄然迎来了杨柳吐绿。中午12时整,一队警车载着刚刚转道从马来西亚被解救出的26名被拐妇女和1名被骗男子,缓缓地驶进了牡丹江市内。一时间,江城父老欢呼雀跃,奔走相告。至此,这起拐骗妇女人数之多,犯罪手段之残忍,国内外影响之大的跨国拐骗妇女案成功告破,被拐妇女重回祖国亲人的怀抱。
跨国拐骗
一手导演这起跨国拐骗妇女案的始作俑者系其貌不扬的宋连英(女,43岁,黑龙江省牡丹江人)。她早年做小生意,因经营惨淡,血本无归,遂开始游荡社会。2001年末在一次朋友聚餐时,宋连英结识了马来西亚籍人士胡某,在胡某口中得知拐骗妇女到马来西亚可赚大钱。宋连英与胡密商后,一拍即合。很快,以宋连英为主,其丈夫赵亚彬、其弟宋连生为成员的一条龙式的犯罪组织正式形成。他们在国内拐骗妇女,胡某则在境外接应“推销”。
宋连英的丈夫赵亚彬、弟弟宋连生均为游手好闲之徒。在这个拐骗妇女集团中,宋连英同丈夫来往于中马两国之间,负责组织、拐骗、运送妇女;宋连生充当打手,主要负责在马来西亚看押、教唆和监管被拐妇女。
怎样成功拐骗妇女,使拐骗的每个环节都天衣无缝?宋连英苦思冥想,最终她看准了多半女性下岗无业欲挣钱的心理,以女人善良、心软、爱家为敲门砖,采取利诱、欺骗、强迫等手段,一步步地敲开了被骗妇女憧憬美好未来的希望之门。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宋则反其道而行之,先从熟人入手,她拐骗的第一名妇女是她多年的好朋友小王。小王是一家乡镇企业的下岗职工,丈夫残疾,家境十分困难。宋连英找到小王,故弄玄虚地吹嘘在马来西亚钱如何好挣,苦口婆心地劝小王暂时离开家,到国外拼两年挣大钱以改变现状。因家庭困境所迫,小王终于抵不住宋连英的“好言”相劝,过分相信了昔日的姐妹情,成为宋连英猎取的第一个囊中“羔羊”。
李某是被拐妇女中颇有姿色的一位少妇,从前也是同宋连英姐妹相称,感情甚笃。宋连英对李某吹嘘说:“妹妹,我在马来西亚的朋友欲在中国东北找几位女子过去帮助经营公司,月薪人民币5000元。凭你的漂亮和精明准能一个月挣上1万元。你最好再帮我找几名妇女……”李某心动,当晚就答应了宋连英的条件,并挑选了3个同学与自己一同出国。
被拐骗妇女在马来西亚受到了非人的待遇,生活状况苦不堪言。她们到马来西亚后,立即被送到古方按摩公司四楼上从事违法活动。她们住的是地铺,大门上了锁,外出必须经过批准,由宋连英的弟弟宋连生看守。宋连英和赵亚彬公开逼迫被拐妇女从事违法活动,违法所得钱财由宋连英等人与被骗妇女六四分成。许多妇女不堪忍受,奋起反抗,坚决不从。宋、赵二人在用好话哄劝无效的情况下,动用暴力相威胁,动辄拳打脚踢、罚跪,并用刀恐吓。其中一名妇女一只眼睛被打失明,一名妇女头部受重伤,其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14天的旅游签证期满后,由于护照、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都在宋连英手里,担心出门被抓,很多人只好听从宋、赵二人摆布。后期因人多住处太拥挤,公司老板让这些人搬出去,赵亚彬遂租两间房,强迫她们继续从事违法活动达5个多月。在此期间有很多妇女被从住处赶出,让她们流落街头自谋生路,并向宋、赵交钱。她们语言不通,生活没有着落,其状惨不忍睹。
在采访中得知,一部分妇女在国内凑不够交给宋连英的2.8万元出国手续费,写下欠账条。为了大肆榨取钱财,宋连英让在马的被骗妇女不断向国内妇女发出介绍函,以谎言再骗妇女到马来西亚来。宋连英允诺,谁介绍一名女人到马来西亚,介绍人拿8000元的回扣。一少部分被拐妇女为了还清宋连英的债务,攒钱早日逃脱魔掌,无奈昧着良心再骗其他国内妇女。于是就出现了老乡骗老乡,亲戚骗亲戚的局面。曾几何时,牡丹江地区出现了去马来西亚挣大钱的出国热,许多妇女在虚荣和愚昧之中走入圈套。
从2002年4月到2003年10月间,宋氏三人共组织了40余名东北籍妇女持旅游护照,先后分7批进入马来西亚从事违法活动,受骗妇女均来自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周边的县市和吉林省的农村。出国前,每人需向宋连英交纳手续费2.8万元,可先预交1万元,待办理完签证后再交1.8万元。如个别人交不齐费用,就给宋连英打下欠条,到马来西亚赚钱后再偿还。
警方密侦
2003年10月28日,东北边陲的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分局刑警大队副队长郭刚得到情报:居住在西安区江滨小区的宋连英、赵亚彬夫妇,有拐骗多名妇女到马来西亚从事违法活动的重大犯罪嫌疑。郭刚立即将此情报向分局领导汇报。
事不宜迟,案情重大。市局、分局领导了解情况后,立即在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侦破专案组,缜密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秘密侦破工作。经过大量艰苦的工作,民警们终于在2003年11月1日,找到了从马来西亚逃回牡丹江的两名被拐骗妇女。通过这两名被拐骗妇女提供的情况,进一步证实宋连英、赵亚彬及宋连生拐骗妇女罪恶很大。案情在向黑龙江省公安厅、公安部上报的同时,一个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方案已经形成。根据情报证实,刚刚从马来西亚潜回牡丹江的宋连英、赵亚彬正在家中。2003年11月7日下午,15名侦查员在宋的住处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在他们的皮包中搜出历次被拐骗妇女的名单和多名被拐妇女写给宋连英的欠账条。
虽然抓捕了宋连英、赵亚彬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但另一犯罪嫌疑人宋连生仍逍遥于马来西亚,还有20余名被拐骗妇女被逼在异国从事违法活动。为及早解救滞留在马来西亚的被拐妇女,使她们早日脱离苦海,重回祖国怀抱,经公安部国际刑警组织国家中心局、马来西亚国际刑警组织国家中心局批准,牡丹江市警方实施了跨国大营救行动。随后由公安部五局尹建忠、黑龙江省公安厅国际刑警联络处刘扬等六人组成的中国刑警,于2004年4月10日,赴马来西亚执行抓捕犯罪嫌疑人和解救被拐骗的中国东北籍妇女的任务。
赴马中国刑警在马来西亚警方的密切配合下,历经14天的艰苦工作,终于在马来西亚抓获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宋连生,并解救出被拐骗的26名中国妇女及一名被骗的中国男子。
据警方介绍,宋连英跨国拐骗妇女团伙,在短时间内组织拐骗妇女人数之多,且在较集中的一个地区实施拐骗,其数量和作案影响之恶劣,建国以来尚属首例。
伤痛后的思考
透视这宗跨国拐骗妇女案,里面似乎有许多“不可能”。为什么这些“不可能”最终都成了“可能”呢?伤痛过后,我们应该记取什么?
其一,宋氏团伙成员没有一人是高学历,甚至可以说他们都没什么文化。那么,他们为什么能骗取被拐妇女中的高学历教师、机关干部?这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妇女为什么会轻易地步入宋连英设计的本不高明的圈套?
其二,自2002年4月至2003年10月间,宋氏团伙共拐骗43名妇女到马来西亚从事违法活动。在今年4月10日警方实施跨国大营救之前,有一些被拐妇女通过各种渠道偷潜回国。然而,她们回国后,没有一人主动积极地向警方报案,没有揭露宋连英等人的犯罪行为,这使得警方工作滞后,让更多妇女误入狼窝。
其三,一少部分被拐骗妇女已陷囹圄,饱尝凌辱。但她们不是想方设法警示其他妇女误入陷阱,而是继续哄骗其他姐妹走入歧途,充当了宋氏的帮凶。
我国刑法规定: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或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虽然法律有明文规定,然而近些年来仍有不少人铤而走险,诱骗妇女至国外卖淫。牡丹江市这起跨国拐骗妇女案,不仅为广大妇女,也为想以身试法的人们敲响了警钟。
跨国拐骗
一手导演这起跨国拐骗妇女案的始作俑者系其貌不扬的宋连英(女,43岁,黑龙江省牡丹江人)。她早年做小生意,因经营惨淡,血本无归,遂开始游荡社会。2001年末在一次朋友聚餐时,宋连英结识了马来西亚籍人士胡某,在胡某口中得知拐骗妇女到马来西亚可赚大钱。宋连英与胡密商后,一拍即合。很快,以宋连英为主,其丈夫赵亚彬、其弟宋连生为成员的一条龙式的犯罪组织正式形成。他们在国内拐骗妇女,胡某则在境外接应“推销”。
宋连英的丈夫赵亚彬、弟弟宋连生均为游手好闲之徒。在这个拐骗妇女集团中,宋连英同丈夫来往于中马两国之间,负责组织、拐骗、运送妇女;宋连生充当打手,主要负责在马来西亚看押、教唆和监管被拐妇女。
怎样成功拐骗妇女,使拐骗的每个环节都天衣无缝?宋连英苦思冥想,最终她看准了多半女性下岗无业欲挣钱的心理,以女人善良、心软、爱家为敲门砖,采取利诱、欺骗、强迫等手段,一步步地敲开了被骗妇女憧憬美好未来的希望之门。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宋则反其道而行之,先从熟人入手,她拐骗的第一名妇女是她多年的好朋友小王。小王是一家乡镇企业的下岗职工,丈夫残疾,家境十分困难。宋连英找到小王,故弄玄虚地吹嘘在马来西亚钱如何好挣,苦口婆心地劝小王暂时离开家,到国外拼两年挣大钱以改变现状。因家庭困境所迫,小王终于抵不住宋连英的“好言”相劝,过分相信了昔日的姐妹情,成为宋连英猎取的第一个囊中“羔羊”。
李某是被拐妇女中颇有姿色的一位少妇,从前也是同宋连英姐妹相称,感情甚笃。宋连英对李某吹嘘说:“妹妹,我在马来西亚的朋友欲在中国东北找几位女子过去帮助经营公司,月薪人民币5000元。凭你的漂亮和精明准能一个月挣上1万元。你最好再帮我找几名妇女……”李某心动,当晚就答应了宋连英的条件,并挑选了3个同学与自己一同出国。
被拐骗妇女在马来西亚受到了非人的待遇,生活状况苦不堪言。她们到马来西亚后,立即被送到古方按摩公司四楼上从事违法活动。她们住的是地铺,大门上了锁,外出必须经过批准,由宋连英的弟弟宋连生看守。宋连英和赵亚彬公开逼迫被拐妇女从事违法活动,违法所得钱财由宋连英等人与被骗妇女六四分成。许多妇女不堪忍受,奋起反抗,坚决不从。宋、赵二人在用好话哄劝无效的情况下,动用暴力相威胁,动辄拳打脚踢、罚跪,并用刀恐吓。其中一名妇女一只眼睛被打失明,一名妇女头部受重伤,其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14天的旅游签证期满后,由于护照、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都在宋连英手里,担心出门被抓,很多人只好听从宋、赵二人摆布。后期因人多住处太拥挤,公司老板让这些人搬出去,赵亚彬遂租两间房,强迫她们继续从事违法活动达5个多月。在此期间有很多妇女被从住处赶出,让她们流落街头自谋生路,并向宋、赵交钱。她们语言不通,生活没有着落,其状惨不忍睹。
在采访中得知,一部分妇女在国内凑不够交给宋连英的2.8万元出国手续费,写下欠账条。为了大肆榨取钱财,宋连英让在马的被骗妇女不断向国内妇女发出介绍函,以谎言再骗妇女到马来西亚来。宋连英允诺,谁介绍一名女人到马来西亚,介绍人拿8000元的回扣。一少部分被拐妇女为了还清宋连英的债务,攒钱早日逃脱魔掌,无奈昧着良心再骗其他国内妇女。于是就出现了老乡骗老乡,亲戚骗亲戚的局面。曾几何时,牡丹江地区出现了去马来西亚挣大钱的出国热,许多妇女在虚荣和愚昧之中走入圈套。
从2002年4月到2003年10月间,宋氏三人共组织了40余名东北籍妇女持旅游护照,先后分7批进入马来西亚从事违法活动,受骗妇女均来自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周边的县市和吉林省的农村。出国前,每人需向宋连英交纳手续费2.8万元,可先预交1万元,待办理完签证后再交1.8万元。如个别人交不齐费用,就给宋连英打下欠条,到马来西亚赚钱后再偿还。
警方密侦
2003年10月28日,东北边陲的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分局刑警大队副队长郭刚得到情报:居住在西安区江滨小区的宋连英、赵亚彬夫妇,有拐骗多名妇女到马来西亚从事违法活动的重大犯罪嫌疑。郭刚立即将此情报向分局领导汇报。
事不宜迟,案情重大。市局、分局领导了解情况后,立即在市、区两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侦破专案组,缜密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秘密侦破工作。经过大量艰苦的工作,民警们终于在2003年11月1日,找到了从马来西亚逃回牡丹江的两名被拐骗妇女。通过这两名被拐骗妇女提供的情况,进一步证实宋连英、赵亚彬及宋连生拐骗妇女罪恶很大。案情在向黑龙江省公安厅、公安部上报的同时,一个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方案已经形成。根据情报证实,刚刚从马来西亚潜回牡丹江的宋连英、赵亚彬正在家中。2003年11月7日下午,15名侦查员在宋的住处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在他们的皮包中搜出历次被拐骗妇女的名单和多名被拐妇女写给宋连英的欠账条。
虽然抓捕了宋连英、赵亚彬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但另一犯罪嫌疑人宋连生仍逍遥于马来西亚,还有20余名被拐骗妇女被逼在异国从事违法活动。为及早解救滞留在马来西亚的被拐妇女,使她们早日脱离苦海,重回祖国怀抱,经公安部国际刑警组织国家中心局、马来西亚国际刑警组织国家中心局批准,牡丹江市警方实施了跨国大营救行动。随后由公安部五局尹建忠、黑龙江省公安厅国际刑警联络处刘扬等六人组成的中国刑警,于2004年4月10日,赴马来西亚执行抓捕犯罪嫌疑人和解救被拐骗的中国东北籍妇女的任务。
赴马中国刑警在马来西亚警方的密切配合下,历经14天的艰苦工作,终于在马来西亚抓获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宋连生,并解救出被拐骗的26名中国妇女及一名被骗的中国男子。
据警方介绍,宋连英跨国拐骗妇女团伙,在短时间内组织拐骗妇女人数之多,且在较集中的一个地区实施拐骗,其数量和作案影响之恶劣,建国以来尚属首例。
伤痛后的思考
透视这宗跨国拐骗妇女案,里面似乎有许多“不可能”。为什么这些“不可能”最终都成了“可能”呢?伤痛过后,我们应该记取什么?
其一,宋氏团伙成员没有一人是高学历,甚至可以说他们都没什么文化。那么,他们为什么能骗取被拐妇女中的高学历教师、机关干部?这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妇女为什么会轻易地步入宋连英设计的本不高明的圈套?
其二,自2002年4月至2003年10月间,宋氏团伙共拐骗43名妇女到马来西亚从事违法活动。在今年4月10日警方实施跨国大营救之前,有一些被拐妇女通过各种渠道偷潜回国。然而,她们回国后,没有一人主动积极地向警方报案,没有揭露宋连英等人的犯罪行为,这使得警方工作滞后,让更多妇女误入狼窝。
其三,一少部分被拐骗妇女已陷囹圄,饱尝凌辱。但她们不是想方设法警示其他妇女误入陷阱,而是继续哄骗其他姐妹走入歧途,充当了宋氏的帮凶。
我国刑法规定: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或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虽然法律有明文规定,然而近些年来仍有不少人铤而走险,诱骗妇女至国外卖淫。牡丹江市这起跨国拐骗妇女案,不仅为广大妇女,也为想以身试法的人们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