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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一个破旧的报告厅,一场不大起眼的宪法学论文颁奖典礼正在举行。
11名获奖学子分别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院,他们从70余人中脱颖而出。这些人除来自高校,也有毕业后任职于实务部门者,其中包括一名法学博士出身的在任副县长。
台下,江平、郭道晖等法学前辈和相关同道在列。他们和获奖者在发言的开始,都对一个名字表达了缅怀:蔡定剑。
这是2012年11月21日,第二天,便是这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前副局长、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前所长逝世两周年纪念日。
两年前,2010年11月19日,因身患癌症而病危的蔡定剑,对前往探视的《财经》记者说:“宪政民主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三天后,这位在朋友眼中永远不知疲倦的人,带着“为什么不能像江老一样工作到80多岁”的遗憾,在54岁时油尽灯枯。
蔡定剑去世后不久,家人和朋友设立了蔡定剑宪法学教育基金,在未做大规模宣传的情况下,募款150余万元,用于鼓励青年学子研究宪法。这其中带着精神传承的意味。一名获奖的宪法学硕士研究生说,希望按照蔡老师的路径,接下来走“硕士到博士、博士到学者、学者到实践者”的道路。
蔡定剑同道好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在纪念文字中说,“定剑早年参过军,喜欢用打仗来比喻一些事情;盖在他看来,中国宪政是一场战斗,攻克癌症也是一场战斗。”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宪政”是个陌生的词汇,是存在于百年前民国时期的历史。昔以败终,于今重提,意义何在?“宪政,就是在日常生活当中落实宪法。”张千帆说。
在去世前一晚,昏迷中的蔡定剑说:“打了一个败仗。”然后他走了。只言片语,为他与同道一起践行的宪政事业抹上一笔悲壮色彩。如同黑暗总是吞噬最勇敢的盗火者一样,宪政也带走了最好的探路者。
蔡先生已去,张千帆、周伟、刘小楠等更多的同道者仍在前行。在张千帆看来,今天中国几乎每一个重大社会事件都是宪法问题。正是宪法的规定未能得到有效适用,才造成了孙志刚事件、唐福珍事件、“毒奶粉”事件、瓮安事件、户籍歧视、土地财政、“三公”消费、环境污染与食品安全危机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在这背后,是中国宪法在规范与事实之间的脱节,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最终也别无他途,只有认真适用宪法。
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那么,该如何让宪法从文本走入现实生活?没有现成答案,只能在实践中摸索。
蔡定剑,无疑是这群探路者中走得最远的那一位。
立法者生涯
无论对于中国宪法学界还是蔡定剑,2003年都是一个意义重大的转折点。
这一年,大学生孙志刚于广州收容所内非正常死亡,引发公众对于收容审查制度的全民声讨。三名青年法学博士俞江、滕彪和许志永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出建议书,请后者对国务院于1982年颁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启动违宪审查。
时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组副组长的蔡定剑,多次撰文表示支持。一个月后,国务院宣布废止该办法。对于宪法学界,此事的意义不仅在于人权领域可见的境遇改善,更在于一直“沉睡”的宪法进入公众视野,向人们昭示:即便是国务院,也必须服膺宪法的无上权威。
这年年底,蔡定剑离开了供职17年的全国人大,前往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告别自己立法者的生涯后,他以另一种方式投身于宪政事业。
1986年,北京大学法理学硕士毕业后,蔡定剑主动申请调至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当时,国家建构正在重新生成:“文革”中国家主席刘少奇在危难时高举的宪法,于四年前被修订;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在重建中。
次年,全国人大在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草案)》时,不少常委和代表提出质疑,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指示就该法的可行性和代表们的问题进行调研。蔡定剑与同事奔赴田间地头向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调查后提交调研报告,认为村民自治完全可行。当年11月,该法顺利通过。村民自治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
与此同时,被邓小平称为“一个字都不能改”的中共十三大报告,首次明确了政治体制改革的路线。蔡定剑被抽调至“社会主义民主”小组做调研工作。蔡定剑夫人刘星红回忆:“他认为,完善人大制度,真正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是政改的路径。”
利用在人大任职的优势,蔡定剑深入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他的实证研究基于内部档案和自己的统计,这些研究导向一个结论:以人民代表大会来约束政府的权力。曾任全国人大研究室主任的程湘清说,在中国的第一部监督法于2006年出炉之前,蔡定剑率政治组起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执法检查的若干规定》在1992年即已获得通过。
当时任职于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的王振耀称,早在1989年以后,蔡定剑就对他提出了一个相当有启发意义的观点:一定要让宪政和法治的声音在平时就特别强大。因为,如果社会矛盾激化,大众就不会接受理性的宪政和法治规则了。
1992年,蔡定剑的专著《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甫一出版,即成为国内外学界研究中国人大制度的必读书目。一位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在日本访问时获知,日方正是通过此书了解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
在此期间,利用学术会议的机会,蔡定剑不断向人大系统和法律界传播自己的观点。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1994年担任四川省人大法工委副处长,他正是通过当年的全国宪法学年会结识了蔡定剑。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良彪初见蔡定剑时,尚在江西南昌市中级法院做法官。他记得,当时该市组织官员到市委礼堂听讲座,蔡定剑围绕“限制政府、监督权力”展开,让在场的领导有些坐不住。
知识分子的批判底色与官员角色的纪律约束造成的分裂感,一直贯穿于蔡定剑的官场生涯。
刘星红回忆,1999年修宪时,蔡定剑公开发文表达维护宪法稳定性的观点。这让“上面”很恼火。为了有更大的言论空间,当时的他就想过去高校教书、做研究。2003年底,这个愿望终于实现。 沉睡的宪法
行伍出身、法理学专业硕士、曾任职人大,周伟的履历与蔡定剑非常相似。出于同样的分裂感,周伟于1999年辞任四川省人大,前往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同时开始了自己对于宪政道路的探索。他的实践方式与美国的同性恋群体、少数族裔群体争取权利的方式类似——祭出宪法打官司。
周伟举例,城乡户籍人口的身份赔偿不相同、四个农民的投票权相当于一个城市居民、男女退休年龄不相同……这些违宪的法律法规在现实生活中俯拾即是。于是,他选择以诉讼的形式在庭审中祭出宪法纠偏。
最初,出于活跃教学的目的,他选择的案子聚焦于与学生直接相关的就业歧视。身高、乙肝、性别、长相、年龄、残疾、地域、出生、基因等歧视案例,都被他用来起诉,被诉者包括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
期间,2001年最终判决的“齐玉苓案”,成为推动宪法司法适用的“宪法司法化第一案”。在这个冒名顶替学籍案中,最高法院首次直接依据宪法规定向山东省高级法院出具司法解释,后者再根据宪法第46条规定作出判决。
宪法学界由此生发“宪法司法化”期待,希望该案能像200多年前美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一样,以违宪审查作为切入点,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
周伟解释,不管是在美国还是东欧转型国家,原则性的宪法在制定后,宪政不会自然生成,而是要通过不断地适用宪法来为具体法律、制度的形成添砖加瓦。二者之间,类似骨架与血肉的关系。
在他代理的案件中,2003年乙肝病毒携带者张先著诉芜湖市人事局案,因涉及中国1.2亿“乙肝群体”而备受关注。原告张先著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准予原告被录用至相应职位。
最终的判决被周伟称为“半输半赢”:芜湖中级法院虽然判决原告胜诉,拒绝录用的决定因“证据不足”违法,但是完全回避了宪法问题。其他案子也大同小异。在庭审时周伟不遗余力地援引宪法,但法院屡屡回避,只是以相关下位法作为判决依据。
即便是最终令条例废止的孙志刚案,也并未启动违宪审查机制。2008年底,最高法院下达通知,正式停止适用齐玉苓案批复,这标志着“宪法司法化”彻底丧失法律依据。
客观而论,政府屡屡站在法庭的被告席,在司法进程上已属不小的进步。不过,宪法被束之高阁的行为,仍被张千帆比喻为“宪法死了”。
张千帆分析,齐玉苓案批复的轮回,可以放在司法改革大环境下来观察。自1999年启动的司法改革,先以职业化的目标为导向,后被“司法大众化”所取代。他的反思是,与引起巨大社会反响的孙志刚事件不同,齐玉苓案的夭折只在法学圈子内激起过一点涟漪,而从未在更广泛的社会范围内产生争议。
蔡定剑弃仕从教,暗合了这一大环境的转折。“2003年以后,他意识到了改革的艰难性,开始努力寻找突破口。”刘星红说,“但这些年他做得越来越得心应手时,却没有时间了。”
新突破口
2003年,杭州116人联名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和杭州市的“拆迁条例”进行违宪审查。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说,此事能引起全国人大领导足够的重视,蔡定剑功不可没。
从教四个月后,2004年4月,北京的63岁老人黄振手持宪法抵制强拆。蔡定剑闻讯前往调研该片区的拆迁问题。这些事件让蔡定剑关注拆迁领域的维权活动。
在更深的层面,他感受到了在转型期社会矛盾加剧的大背景下,民众对于宪政的渴求。在“宪法司法化”遇挫后,蔡定剑找到了新突破口。
当此之时,以房产为基础的小区业主的维权、自治村民的维权、农民为保护土地的抗争、城市拆迁问题等事件不断涌现。蔡定剑敏锐地意识到,市场经济改革带来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随着个人财产增加,个人的自主、自由、利益和权利意识不断增长,社会各阶层力量日益兴起,产生了一种新的改革冲动。来自社会层面要求变革的动力越来越强烈,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宪政的推动力量。
最后一次以官员身份做完全国选举制度调查后,离开仕途的蔡定剑进入纯粹的知识分子角色:以在中国政法大学设立的宪政研究所、在北大设立的人大与议会研究中心为平台,通过做项目的方式推动法治进步与社会改革。
宪政研究所现任主任刘小楠说,设立之时,该所只有蔡定剑与她两个人。蔡定剑近乎于以一己之力,调动和协调自己在人大系统、地方政府、学界的关系,把他们组织进一个个项目团队,大家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就业歧视、财政预算公开、官员财产公开、拆迁问题、公众参与机制等,蔡定剑把他关注的每个事关宪政的领域都变成一个研究项目。刘星红说,从这时起,他做项目邀请的专家,也不再局限于法学界,而是拓展至经济学界、社会学界、党建理论界等。最多的时候,他一年要同时协调三个大型项目。
在刘小楠的印象里,他经常在出差,两人基本上靠电话、邮件和短信联络,这种联络经常会持续到后半夜。
张千帆参与其中的反就业歧视项目,资金源于荷兰大使馆。张千帆领衔比较研究部分,蔡定剑负责国内立法部分。
此后,张千帆陆续进行了央地关系研究、高考招生歧视研究和土地拆迁制度研究,目前正在做转型国家的宪政研究。他把2003年以来的重大影响力事件分为“孙志刚案”模式和“厦门PX事件”模式。前者大致为,维权人群的诉求经媒体报道后获中央重视,中央出台统一规定,责令各地方政府配套实行;后者则多为突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权群体与地方政府谈判,后者作出一定让步以平息事端。
他认为,无论在哪一种模式中,知识分子都能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与独立立场,成为联系二者的纽带,并帮助形成制度化的解决方案。比如,关于随迁子女的异地高考权,家长们有诉求却很分散,包括他在内的学者们经过大量调研后形成建议书,三次提交国务院。
201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定出最晚时间线: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底前出台。张千帆注意到,其中黑龙江省的方案与学者们的提议很接近。 除了当专家型知识分子,张千帆也乐于偶尔客串公共知识分子,直接就有影响力的个案发声。“知识分子能够给社会一种理性的预期,避免官民直接对抗。”他总结说。
参与式民主
生前最后半年内,蔡定剑在至少四场公开演讲、访谈中提到公众参与,这种西方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发展起来的制度模式,仿佛他穷尽生命向外传达的信息。
2004年起,蔡定剑就提出立法听证,以参与式立法代替部门立法。多年后,他呼吁将这种模式扩展至政府决策过程。
这是他在深入调研拆迁问题后自然延伸出的思考。他认为,拆迁矛盾的一个深层原因在于,从规划阶段起,公众就被排除在外。此后,政府将土地拍卖给开发商,并向后者发放“五证”。居民在墙上写上“拆”字时,才知道拆迁在即。
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利益受损者没有表达意见的机会。诸多官民矛盾的根源因循同样的逻辑。为此,蔡定剑专赴欧洲,历时三个月考察后,2009年出版《公众参与:风险社会的制度建设》一书。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蔡霞说,从关注人大代表的民主竞选、研究现行人大代表制度的缺陷到推动人大代表法的修订,蔡定剑倾注了巨大的心力。在去世前两个月,他还与张千帆共同主持了人大代表法修订的学术研讨会议。
作为“中国人大制度研究第一人”,蔡定剑深刻地了解人大代表选举及监督,效果还难言尽如人意。公众参与由此成了目前公众可能直接参与的模式。何况,即便是在代议制民主已较成熟的欧洲,公众参与也做得如火如荼。
“不是政治家主动地说,我们良心发现了,你们来吧。”蔡定剑强调,公众参与制度虽然是政府主导的行为,但也是公众推动的结果。地方政府会发现,这其实是分担责任的方式。
国内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刘小楠介绍,2005年,南方某市的区财政局两任局长因挪用资金、签订合同失职等被判处无期徒刑,涉及金额共达9亿余元。此后,该局自发公开财政预算、做绩效评估、接受公众监督。蔡定剑两次飞赴当地,希望区人大能行使监督权,使之制度化,却因后者主动放弃权力未果。
但蔡定剑仍与财政部财科所合作,于2007年在上海闵行区争取到了财政预算监督体制改革的试点。刘小楠介绍,“闵行的试点相对比较顺利,区人大和财政局很配合。”
“基层政府与老百姓的矛盾冲突,往往涉及体制问题。因此地方政府对体制的弊病比中央政府体会更深,改革的要求也更迫切。如一些地方的扩大直选改革、公推公选干部改革、公共预算改革等,都是地方和基层党政机构顺应民众要求主动进行的创新改革,成为新的推动改革的动力。”蔡定剑曾就此分析。
先驱者的遗愿
在刘小楠看来,蔡定剑是那种对宪法有信仰的人,哪怕宪法的正义原则与人们的眼前利益相违背,他也会站在宪法一边。
讨论男女同龄退休问题时,调研数据显示,即便在女性中,赞成女性比男性早退休的也占多数——由于内退工资比退休低,对于广大蓝领女性而言,早退休反而是一种福利。相关部门由此倾向于维持现状,但他坚决反对,理由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不能被多数人的意愿剥夺,否则就成了“多数人的暴政”。
临终前两天,在病榻上,蔡定剑用尽心力一遍一遍叮嘱刘小楠:“你要把我的宪政事业继续下去,你要把宪政研究所的工作继续做下去。”
蔡定剑生前与张千帆等学者合作的反就业歧视项目,考察了欧洲、北美、亚洲十几个国家、地区的立法及专门机构运作,研究成果形成《反就业歧视法(专家建议稿)》,被全国人大代表作为议案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
他多年疾呼违宪违法的2001年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终于在2011年被废止。不过,他联合建设部、各地方相关部门的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参与项目,目前却因其离世陷入停顿。
他“盯住政府的钱袋子”的愿望也部分实现。2012年是中央部委推进部门预算公开的第三年,98个中央部门中已经有92个公开了预算,加入的地方政府也逐年增多。
刘星红认为,公开只是财政预算监督改革的一个方面,编制、支出、决算、绩效评估都应该被纳入公开范畴,而这需要专业研究者的推动。她有时会想,如果蔡定剑还在世,他一定会组织学者选出样本来做“麻雀解剖”,肯定进步的同时也指出问题,推动改革进一步深化。
2012年是“八二宪法”颁布30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公开表示要“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以及“保证宪法实施”。习近平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宪法是一种凝聚人心的社会共识。”周伟目前仍然持续地在法庭和媒体上援引宪法,并将所代理案例编成《法庭上的宪法》一书,希望唤起人们的宪法意识。“让他们了解宪法最大,可以管住人大的立法、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制定和最高法院的裁决。”
推动宪政,仍有很多领域的工作要做,如言论自由与新闻监督、集会与结社自由、公民参与、基层民主、地方自治、央地分权、地域平等、财产保障、行政法治、司法改革等。蔡定剑宪法学教育基金,在一定程度上延续这种努力。2009年,蔡定剑在《每个人都是改革的缔造者》一文中感叹民间“向上”的动力正在萌芽并蓬勃生长。在文末,他写道:“中国改革的新动力在民间,在于每个人的力量。”
在他去世一周年后,张千帆忆及往事,不无感慨:“定剑给我们的最大遗产就是一种战士的信念:无论是治疗个人的病还是国家的病,都应该乐观自信地投入战斗。”
本刊记者凌馨对此文亦有贡献
11名获奖学子分别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院,他们从70余人中脱颖而出。这些人除来自高校,也有毕业后任职于实务部门者,其中包括一名法学博士出身的在任副县长。
台下,江平、郭道晖等法学前辈和相关同道在列。他们和获奖者在发言的开始,都对一个名字表达了缅怀:蔡定剑。
这是2012年11月21日,第二天,便是这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前副局长、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前所长逝世两周年纪念日。
两年前,2010年11月19日,因身患癌症而病危的蔡定剑,对前往探视的《财经》记者说:“宪政民主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三天后,这位在朋友眼中永远不知疲倦的人,带着“为什么不能像江老一样工作到80多岁”的遗憾,在54岁时油尽灯枯。
蔡定剑去世后不久,家人和朋友设立了蔡定剑宪法学教育基金,在未做大规模宣传的情况下,募款150余万元,用于鼓励青年学子研究宪法。这其中带着精神传承的意味。一名获奖的宪法学硕士研究生说,希望按照蔡老师的路径,接下来走“硕士到博士、博士到学者、学者到实践者”的道路。
蔡定剑同道好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在纪念文字中说,“定剑早年参过军,喜欢用打仗来比喻一些事情;盖在他看来,中国宪政是一场战斗,攻克癌症也是一场战斗。”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宪政”是个陌生的词汇,是存在于百年前民国时期的历史。昔以败终,于今重提,意义何在?“宪政,就是在日常生活当中落实宪法。”张千帆说。
在去世前一晚,昏迷中的蔡定剑说:“打了一个败仗。”然后他走了。只言片语,为他与同道一起践行的宪政事业抹上一笔悲壮色彩。如同黑暗总是吞噬最勇敢的盗火者一样,宪政也带走了最好的探路者。
蔡先生已去,张千帆、周伟、刘小楠等更多的同道者仍在前行。在张千帆看来,今天中国几乎每一个重大社会事件都是宪法问题。正是宪法的规定未能得到有效适用,才造成了孙志刚事件、唐福珍事件、“毒奶粉”事件、瓮安事件、户籍歧视、土地财政、“三公”消费、环境污染与食品安全危机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在这背后,是中国宪法在规范与事实之间的脱节,而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最终也别无他途,只有认真适用宪法。
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那么,该如何让宪法从文本走入现实生活?没有现成答案,只能在实践中摸索。
蔡定剑,无疑是这群探路者中走得最远的那一位。
立法者生涯
无论对于中国宪法学界还是蔡定剑,2003年都是一个意义重大的转折点。
这一年,大学生孙志刚于广州收容所内非正常死亡,引发公众对于收容审查制度的全民声讨。三名青年法学博士俞江、滕彪和许志永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出建议书,请后者对国务院于1982年颁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启动违宪审查。
时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组副组长的蔡定剑,多次撰文表示支持。一个月后,国务院宣布废止该办法。对于宪法学界,此事的意义不仅在于人权领域可见的境遇改善,更在于一直“沉睡”的宪法进入公众视野,向人们昭示:即便是国务院,也必须服膺宪法的无上权威。
这年年底,蔡定剑离开了供职17年的全国人大,前往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告别自己立法者的生涯后,他以另一种方式投身于宪政事业。
1986年,北京大学法理学硕士毕业后,蔡定剑主动申请调至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当时,国家建构正在重新生成:“文革”中国家主席刘少奇在危难时高举的宪法,于四年前被修订;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在重建中。
次年,全国人大在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草案)》时,不少常委和代表提出质疑,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指示就该法的可行性和代表们的问题进行调研。蔡定剑与同事奔赴田间地头向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调查后提交调研报告,认为村民自治完全可行。当年11月,该法顺利通过。村民自治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
与此同时,被邓小平称为“一个字都不能改”的中共十三大报告,首次明确了政治体制改革的路线。蔡定剑被抽调至“社会主义民主”小组做调研工作。蔡定剑夫人刘星红回忆:“他认为,完善人大制度,真正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是政改的路径。”
利用在人大任职的优势,蔡定剑深入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他的实证研究基于内部档案和自己的统计,这些研究导向一个结论:以人民代表大会来约束政府的权力。曾任全国人大研究室主任的程湘清说,在中国的第一部监督法于2006年出炉之前,蔡定剑率政治组起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执法检查的若干规定》在1992年即已获得通过。
当时任职于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的王振耀称,早在1989年以后,蔡定剑就对他提出了一个相当有启发意义的观点:一定要让宪政和法治的声音在平时就特别强大。因为,如果社会矛盾激化,大众就不会接受理性的宪政和法治规则了。
1992年,蔡定剑的专著《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甫一出版,即成为国内外学界研究中国人大制度的必读书目。一位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在日本访问时获知,日方正是通过此书了解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
在此期间,利用学术会议的机会,蔡定剑不断向人大系统和法律界传播自己的观点。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1994年担任四川省人大法工委副处长,他正是通过当年的全国宪法学年会结识了蔡定剑。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良彪初见蔡定剑时,尚在江西南昌市中级法院做法官。他记得,当时该市组织官员到市委礼堂听讲座,蔡定剑围绕“限制政府、监督权力”展开,让在场的领导有些坐不住。
知识分子的批判底色与官员角色的纪律约束造成的分裂感,一直贯穿于蔡定剑的官场生涯。
刘星红回忆,1999年修宪时,蔡定剑公开发文表达维护宪法稳定性的观点。这让“上面”很恼火。为了有更大的言论空间,当时的他就想过去高校教书、做研究。2003年底,这个愿望终于实现。 沉睡的宪法
行伍出身、法理学专业硕士、曾任职人大,周伟的履历与蔡定剑非常相似。出于同样的分裂感,周伟于1999年辞任四川省人大,前往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同时开始了自己对于宪政道路的探索。他的实践方式与美国的同性恋群体、少数族裔群体争取权利的方式类似——祭出宪法打官司。
周伟举例,城乡户籍人口的身份赔偿不相同、四个农民的投票权相当于一个城市居民、男女退休年龄不相同……这些违宪的法律法规在现实生活中俯拾即是。于是,他选择以诉讼的形式在庭审中祭出宪法纠偏。
最初,出于活跃教学的目的,他选择的案子聚焦于与学生直接相关的就业歧视。身高、乙肝、性别、长相、年龄、残疾、地域、出生、基因等歧视案例,都被他用来起诉,被诉者包括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
期间,2001年最终判决的“齐玉苓案”,成为推动宪法司法适用的“宪法司法化第一案”。在这个冒名顶替学籍案中,最高法院首次直接依据宪法规定向山东省高级法院出具司法解释,后者再根据宪法第46条规定作出判决。
宪法学界由此生发“宪法司法化”期待,希望该案能像200多年前美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一样,以违宪审查作为切入点,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
周伟解释,不管是在美国还是东欧转型国家,原则性的宪法在制定后,宪政不会自然生成,而是要通过不断地适用宪法来为具体法律、制度的形成添砖加瓦。二者之间,类似骨架与血肉的关系。
在他代理的案件中,2003年乙肝病毒携带者张先著诉芜湖市人事局案,因涉及中国1.2亿“乙肝群体”而备受关注。原告张先著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准予原告被录用至相应职位。
最终的判决被周伟称为“半输半赢”:芜湖中级法院虽然判决原告胜诉,拒绝录用的决定因“证据不足”违法,但是完全回避了宪法问题。其他案子也大同小异。在庭审时周伟不遗余力地援引宪法,但法院屡屡回避,只是以相关下位法作为判决依据。
即便是最终令条例废止的孙志刚案,也并未启动违宪审查机制。2008年底,最高法院下达通知,正式停止适用齐玉苓案批复,这标志着“宪法司法化”彻底丧失法律依据。
客观而论,政府屡屡站在法庭的被告席,在司法进程上已属不小的进步。不过,宪法被束之高阁的行为,仍被张千帆比喻为“宪法死了”。
张千帆分析,齐玉苓案批复的轮回,可以放在司法改革大环境下来观察。自1999年启动的司法改革,先以职业化的目标为导向,后被“司法大众化”所取代。他的反思是,与引起巨大社会反响的孙志刚事件不同,齐玉苓案的夭折只在法学圈子内激起过一点涟漪,而从未在更广泛的社会范围内产生争议。
蔡定剑弃仕从教,暗合了这一大环境的转折。“2003年以后,他意识到了改革的艰难性,开始努力寻找突破口。”刘星红说,“但这些年他做得越来越得心应手时,却没有时间了。”
新突破口
2003年,杭州116人联名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和杭州市的“拆迁条例”进行违宪审查。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说,此事能引起全国人大领导足够的重视,蔡定剑功不可没。
从教四个月后,2004年4月,北京的63岁老人黄振手持宪法抵制强拆。蔡定剑闻讯前往调研该片区的拆迁问题。这些事件让蔡定剑关注拆迁领域的维权活动。
在更深的层面,他感受到了在转型期社会矛盾加剧的大背景下,民众对于宪政的渴求。在“宪法司法化”遇挫后,蔡定剑找到了新突破口。
当此之时,以房产为基础的小区业主的维权、自治村民的维权、农民为保护土地的抗争、城市拆迁问题等事件不断涌现。蔡定剑敏锐地意识到,市场经济改革带来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随着个人财产增加,个人的自主、自由、利益和权利意识不断增长,社会各阶层力量日益兴起,产生了一种新的改革冲动。来自社会层面要求变革的动力越来越强烈,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宪政的推动力量。
最后一次以官员身份做完全国选举制度调查后,离开仕途的蔡定剑进入纯粹的知识分子角色:以在中国政法大学设立的宪政研究所、在北大设立的人大与议会研究中心为平台,通过做项目的方式推动法治进步与社会改革。
宪政研究所现任主任刘小楠说,设立之时,该所只有蔡定剑与她两个人。蔡定剑近乎于以一己之力,调动和协调自己在人大系统、地方政府、学界的关系,把他们组织进一个个项目团队,大家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就业歧视、财政预算公开、官员财产公开、拆迁问题、公众参与机制等,蔡定剑把他关注的每个事关宪政的领域都变成一个研究项目。刘星红说,从这时起,他做项目邀请的专家,也不再局限于法学界,而是拓展至经济学界、社会学界、党建理论界等。最多的时候,他一年要同时协调三个大型项目。
在刘小楠的印象里,他经常在出差,两人基本上靠电话、邮件和短信联络,这种联络经常会持续到后半夜。
张千帆参与其中的反就业歧视项目,资金源于荷兰大使馆。张千帆领衔比较研究部分,蔡定剑负责国内立法部分。
此后,张千帆陆续进行了央地关系研究、高考招生歧视研究和土地拆迁制度研究,目前正在做转型国家的宪政研究。他把2003年以来的重大影响力事件分为“孙志刚案”模式和“厦门PX事件”模式。前者大致为,维权人群的诉求经媒体报道后获中央重视,中央出台统一规定,责令各地方政府配套实行;后者则多为突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权群体与地方政府谈判,后者作出一定让步以平息事端。
他认为,无论在哪一种模式中,知识分子都能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与独立立场,成为联系二者的纽带,并帮助形成制度化的解决方案。比如,关于随迁子女的异地高考权,家长们有诉求却很分散,包括他在内的学者们经过大量调研后形成建议书,三次提交国务院。
201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定出最晚时间线: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底前出台。张千帆注意到,其中黑龙江省的方案与学者们的提议很接近。 除了当专家型知识分子,张千帆也乐于偶尔客串公共知识分子,直接就有影响力的个案发声。“知识分子能够给社会一种理性的预期,避免官民直接对抗。”他总结说。
参与式民主
生前最后半年内,蔡定剑在至少四场公开演讲、访谈中提到公众参与,这种西方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发展起来的制度模式,仿佛他穷尽生命向外传达的信息。
2004年起,蔡定剑就提出立法听证,以参与式立法代替部门立法。多年后,他呼吁将这种模式扩展至政府决策过程。
这是他在深入调研拆迁问题后自然延伸出的思考。他认为,拆迁矛盾的一个深层原因在于,从规划阶段起,公众就被排除在外。此后,政府将土地拍卖给开发商,并向后者发放“五证”。居民在墙上写上“拆”字时,才知道拆迁在即。
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利益受损者没有表达意见的机会。诸多官民矛盾的根源因循同样的逻辑。为此,蔡定剑专赴欧洲,历时三个月考察后,2009年出版《公众参与:风险社会的制度建设》一书。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蔡霞说,从关注人大代表的民主竞选、研究现行人大代表制度的缺陷到推动人大代表法的修订,蔡定剑倾注了巨大的心力。在去世前两个月,他还与张千帆共同主持了人大代表法修订的学术研讨会议。
作为“中国人大制度研究第一人”,蔡定剑深刻地了解人大代表选举及监督,效果还难言尽如人意。公众参与由此成了目前公众可能直接参与的模式。何况,即便是在代议制民主已较成熟的欧洲,公众参与也做得如火如荼。
“不是政治家主动地说,我们良心发现了,你们来吧。”蔡定剑强调,公众参与制度虽然是政府主导的行为,但也是公众推动的结果。地方政府会发现,这其实是分担责任的方式。
国内经验也证明了这一点。刘小楠介绍,2005年,南方某市的区财政局两任局长因挪用资金、签订合同失职等被判处无期徒刑,涉及金额共达9亿余元。此后,该局自发公开财政预算、做绩效评估、接受公众监督。蔡定剑两次飞赴当地,希望区人大能行使监督权,使之制度化,却因后者主动放弃权力未果。
但蔡定剑仍与财政部财科所合作,于2007年在上海闵行区争取到了财政预算监督体制改革的试点。刘小楠介绍,“闵行的试点相对比较顺利,区人大和财政局很配合。”
“基层政府与老百姓的矛盾冲突,往往涉及体制问题。因此地方政府对体制的弊病比中央政府体会更深,改革的要求也更迫切。如一些地方的扩大直选改革、公推公选干部改革、公共预算改革等,都是地方和基层党政机构顺应民众要求主动进行的创新改革,成为新的推动改革的动力。”蔡定剑曾就此分析。
先驱者的遗愿
在刘小楠看来,蔡定剑是那种对宪法有信仰的人,哪怕宪法的正义原则与人们的眼前利益相违背,他也会站在宪法一边。
讨论男女同龄退休问题时,调研数据显示,即便在女性中,赞成女性比男性早退休的也占多数——由于内退工资比退休低,对于广大蓝领女性而言,早退休反而是一种福利。相关部门由此倾向于维持现状,但他坚决反对,理由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不能被多数人的意愿剥夺,否则就成了“多数人的暴政”。
临终前两天,在病榻上,蔡定剑用尽心力一遍一遍叮嘱刘小楠:“你要把我的宪政事业继续下去,你要把宪政研究所的工作继续做下去。”
蔡定剑生前与张千帆等学者合作的反就业歧视项目,考察了欧洲、北美、亚洲十几个国家、地区的立法及专门机构运作,研究成果形成《反就业歧视法(专家建议稿)》,被全国人大代表作为议案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
他多年疾呼违宪违法的2001年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终于在2011年被废止。不过,他联合建设部、各地方相关部门的城市规划中的公共参与项目,目前却因其离世陷入停顿。
他“盯住政府的钱袋子”的愿望也部分实现。2012年是中央部委推进部门预算公开的第三年,98个中央部门中已经有92个公开了预算,加入的地方政府也逐年增多。
刘星红认为,公开只是财政预算监督改革的一个方面,编制、支出、决算、绩效评估都应该被纳入公开范畴,而这需要专业研究者的推动。她有时会想,如果蔡定剑还在世,他一定会组织学者选出样本来做“麻雀解剖”,肯定进步的同时也指出问题,推动改革进一步深化。
2012年是“八二宪法”颁布30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公开表示要“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以及“保证宪法实施”。习近平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宪法是一种凝聚人心的社会共识。”周伟目前仍然持续地在法庭和媒体上援引宪法,并将所代理案例编成《法庭上的宪法》一书,希望唤起人们的宪法意识。“让他们了解宪法最大,可以管住人大的立法、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制定和最高法院的裁决。”
推动宪政,仍有很多领域的工作要做,如言论自由与新闻监督、集会与结社自由、公民参与、基层民主、地方自治、央地分权、地域平等、财产保障、行政法治、司法改革等。蔡定剑宪法学教育基金,在一定程度上延续这种努力。2009年,蔡定剑在《每个人都是改革的缔造者》一文中感叹民间“向上”的动力正在萌芽并蓬勃生长。在文末,他写道:“中国改革的新动力在民间,在于每个人的力量。”
在他去世一周年后,张千帆忆及往事,不无感慨:“定剑给我们的最大遗产就是一种战士的信念:无论是治疗个人的病还是国家的病,都应该乐观自信地投入战斗。”
本刊记者凌馨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