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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novel coronavirus pneumonia,NCP)[1]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我国将该疾病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多地区已根据国家要求,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部分地区已经实施区域交通管制.全国4000多家以区域协同救治体系为核心理念的胸痛中心,面临着新的挑战,在实际工作中也有很多困惑.为了更加规范、有效地救治急性胸痛患者,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蔓延风险,尽力保护医护人员、患者及其家属,中国医师协会胸痛专业委员会、中国医师协会心血管内科医师分会、中国胸痛中心联盟及中国心血管健康联盟组织全国胸痛中心建设及感染控制专家适时制定了本共识,旨在为全国胸痛中心一线医务工作者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提供工作指导.本共识中的相关建议仅适用于NCP疫情的特殊时期,主要针对疑似/确诊NCP合并急性胸痛的患者,包括了不满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卫健委)疑似病例诊断标准但目前无法排除NCP的病例[2-3],对于能够明确排除NCP的急性胸痛患者,仍执行胸痛中心常规流程.当渡过NCP疫情后应恢复胸痛中心的常规工作流程[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