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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按权益法核算对外投资的情况下,由于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在母公司会计报表中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核算,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则作为合并价差处理.而在企业购并过程中,成交价高于被兼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则作为商誉入账.如何分清合并价差、股权投资差额与商誉三者含义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并在会计报表中进行恰当反映,是编制会计报表时应予以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