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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工作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意义重大,法治思维体现出习惯性、规范性、程序性、民权性四种特性,是领导干部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必须具备的思维方式。在实际扶贫工作落实过程中,仍然存在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足导致的权力腐败滋生、扶贫行为异化、扶贫流于形式以及公众参与缺失等问题。破解以上困局需要从转变传统威权人治思维观念、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鼓励公众参与脱贫攻坚、完善精准扶贫法律供给等方面入手,以期提升领导干部在精准扶贫过程中的法治思维能力,促进国家精准扶贫目标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