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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哈尔滨召开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经验交流会。京、津、沪、山东、河北、黑龙江、新疆等17个直辖市、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教委、新闻出版署、团中央等70余位同志参加了这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