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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界的老前辈艾丰,他写的《新闻写作方法论》,在业界可谓大名鼎鼎,相信许多新闻从业者都读过这本书,科班出身的编辑记者们,对这本书更是耳熟能详。
因为这本《新闻写作方法论》不仅是对新闻事件进行了非常详细的分类,更重要的是它为大伙如何就采访到的材料变成报道,进行了仔细的分析。在书中,艾老师系统详细地介绍了新闻写作的特点、规律、基本要求及主要样式,例如倒金字塔、层层递进,等等。这些明确的理论知识,包括“变笔”、“跳笔”等新闻写作技巧方法,给入门者一块敲门砖,给从业者更多的理论支持。
像这样的书,笔者认为应该作为工具书来对待,随时翻一翻,结合到具体工作,会有新的收获。特别是艾丰老师在书中明确指出,新闻的写作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随着社会的变化,随着媒体的发展在不断调整的。讲到这,让我想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新闻稿件采写时的视角问题。
我们现在的稿件,在涉及社会新闻这一块的时候,无论是报纸、还是广电,很多记者在写稿的时候,都喜欢用这样一句话做正文的开头:“当记者赶到现场时”,在文中,“记者见到”、“记者发现”这样的词语出现的频率都很高。曾经看过刘其中的《诤语良言》,其中提到有些消息或通讯的写作中,特别喜欢用“记者”行踪之类的话,如记者看到、记者想之类的话,他认为都是废话,进行批驳的理由是:“记者不是当事人,读者并不关心记者的行踪”。
但是事实上,在采写突发事件等社会新闻时,大量的媒体记者都会用“记者赶到现场”、“记者看到”这类词。这不仅是《第一时间》栏目,也包括其他一些媒体。在报业竞争激烈的广州,报纸上也经常出现这些写法,如《南方都市报》《新快报》都是的。
说实话,《第一时间》刚刚开播的时候,本人对于刘其中的观点很不以为然。因为,“记者赶到现场”、“记者看到”,以及“据悉,据记者了解,据了解……”这些词语句式,都是本人是很喜欢用的。没什么,电视记者本来就要到现場的,而且这些词语句式用起来也十分顺手,它们能够使你方便地串联稿件,起承转合,读起来也琅琅上口。
《第一时间》栏目对社会新闻的需求量非常大,记者每天都要采写突发稿,一条甚至多条。这时,“记者赶到现场”、“记者看到”这些词语,再这么频繁出现,就算不考虑观众的感受,本人也觉得有点不耐烦了。为什么?它只能证明一点,那就是记者的新闻语言非常匮乏,写作思维也落入了一种定式,显得非常公式化。回头再看自己之前的突发稿件,本人甚至感到这类词汇是在人为割裂整个行文的逻辑,让整个文章显得松散。
在之后的一年时间里,本人再采写突发稿件,就尽量不再使用“记者赶到现场”、“记者看到”这一类的词语句式,而是多从当事人、目击者的观点视角出发,描写现场环境、交代背景。同时,减少记者主观的评论,对于稿件力求更客观、更符合事实。
但是,随着记者工作时间的增长,实践经验的增长,本人慢慢发现,就这么简单的和“记者赶到现场”、“记者看到”这样的记者视角说“再见”,也不是件好事。首先,在记者逐年来接触到的西方媒体对于突发事件的报道中,“记者赶到现场”、“记者看到”这样的主观词语不绝于耳。要知道,在西方的新闻报道中,是很讲究交代新闻来源的。西方同行认为,记者亲眼所见通常被列为最可靠的新闻来源,事件亲历者次之,间接者再次之,不到万不得以,匿名消息源尽量不用……这实际上也就肯定了记者主观视角的重要性。
另外,从《第一时间》栏目力推的“现场口头报道”这种报道形式来看,记者在突发事件现场的所见所闻是构成报道的主要组成部分。这本身就要求记者赶到现场,去看到,去了解。
对于突发事件纷乱的现场,观众需要依靠记者的引导去了解、辨识。说白了,记者就是观众的眼睛和耳朵。记者虽然不如当事者或目击者那样能够第一时间身处事发地,目击事件发展的全过程。但是,在惶恐、紧张甚至兴奋的情绪左右下,这些当事人、目击者的所见所闻未必完整,甚至未必客观。而记者,长期与这些突发事件打交道,情绪上会更加冷静,视角也会更加敏锐。在现场,记者的观察也会更客观细致。观众通过记者可以了解到更多的有效信息。这种记者赶到现场、记者看到的感觉,是时刻存在的,不论记者在稿件中是否采用了“记者赶到现场”、“记者看到”这样的主观词语句式。
所以,本人认为,在确保记者在现场、积极观察的条件下,“记者赶到现场”、“记者看到”还可以,也应该适度使用。它不仅仅表明记者身在现场的这样一个概念,突出了记者在事件中的参与感,更强调了稿件的权威性和可信度,毕竟它反映的是一个专业的视角。
责编:姚少宝
因为这本《新闻写作方法论》不仅是对新闻事件进行了非常详细的分类,更重要的是它为大伙如何就采访到的材料变成报道,进行了仔细的分析。在书中,艾老师系统详细地介绍了新闻写作的特点、规律、基本要求及主要样式,例如倒金字塔、层层递进,等等。这些明确的理论知识,包括“变笔”、“跳笔”等新闻写作技巧方法,给入门者一块敲门砖,给从业者更多的理论支持。
像这样的书,笔者认为应该作为工具书来对待,随时翻一翻,结合到具体工作,会有新的收获。特别是艾丰老师在书中明确指出,新闻的写作方法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随着社会的变化,随着媒体的发展在不断调整的。讲到这,让我想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新闻稿件采写时的视角问题。
我们现在的稿件,在涉及社会新闻这一块的时候,无论是报纸、还是广电,很多记者在写稿的时候,都喜欢用这样一句话做正文的开头:“当记者赶到现场时”,在文中,“记者见到”、“记者发现”这样的词语出现的频率都很高。曾经看过刘其中的《诤语良言》,其中提到有些消息或通讯的写作中,特别喜欢用“记者”行踪之类的话,如记者看到、记者想之类的话,他认为都是废话,进行批驳的理由是:“记者不是当事人,读者并不关心记者的行踪”。
但是事实上,在采写突发事件等社会新闻时,大量的媒体记者都会用“记者赶到现场”、“记者看到”这类词。这不仅是《第一时间》栏目,也包括其他一些媒体。在报业竞争激烈的广州,报纸上也经常出现这些写法,如《南方都市报》《新快报》都是的。
说实话,《第一时间》刚刚开播的时候,本人对于刘其中的观点很不以为然。因为,“记者赶到现场”、“记者看到”,以及“据悉,据记者了解,据了解……”这些词语句式,都是本人是很喜欢用的。没什么,电视记者本来就要到现場的,而且这些词语句式用起来也十分顺手,它们能够使你方便地串联稿件,起承转合,读起来也琅琅上口。
《第一时间》栏目对社会新闻的需求量非常大,记者每天都要采写突发稿,一条甚至多条。这时,“记者赶到现场”、“记者看到”这些词语,再这么频繁出现,就算不考虑观众的感受,本人也觉得有点不耐烦了。为什么?它只能证明一点,那就是记者的新闻语言非常匮乏,写作思维也落入了一种定式,显得非常公式化。回头再看自己之前的突发稿件,本人甚至感到这类词汇是在人为割裂整个行文的逻辑,让整个文章显得松散。
在之后的一年时间里,本人再采写突发稿件,就尽量不再使用“记者赶到现场”、“记者看到”这一类的词语句式,而是多从当事人、目击者的观点视角出发,描写现场环境、交代背景。同时,减少记者主观的评论,对于稿件力求更客观、更符合事实。
但是,随着记者工作时间的增长,实践经验的增长,本人慢慢发现,就这么简单的和“记者赶到现场”、“记者看到”这样的记者视角说“再见”,也不是件好事。首先,在记者逐年来接触到的西方媒体对于突发事件的报道中,“记者赶到现场”、“记者看到”这样的主观词语不绝于耳。要知道,在西方的新闻报道中,是很讲究交代新闻来源的。西方同行认为,记者亲眼所见通常被列为最可靠的新闻来源,事件亲历者次之,间接者再次之,不到万不得以,匿名消息源尽量不用……这实际上也就肯定了记者主观视角的重要性。
另外,从《第一时间》栏目力推的“现场口头报道”这种报道形式来看,记者在突发事件现场的所见所闻是构成报道的主要组成部分。这本身就要求记者赶到现场,去看到,去了解。
对于突发事件纷乱的现场,观众需要依靠记者的引导去了解、辨识。说白了,记者就是观众的眼睛和耳朵。记者虽然不如当事者或目击者那样能够第一时间身处事发地,目击事件发展的全过程。但是,在惶恐、紧张甚至兴奋的情绪左右下,这些当事人、目击者的所见所闻未必完整,甚至未必客观。而记者,长期与这些突发事件打交道,情绪上会更加冷静,视角也会更加敏锐。在现场,记者的观察也会更客观细致。观众通过记者可以了解到更多的有效信息。这种记者赶到现场、记者看到的感觉,是时刻存在的,不论记者在稿件中是否采用了“记者赶到现场”、“记者看到”这样的主观词语句式。
所以,本人认为,在确保记者在现场、积极观察的条件下,“记者赶到现场”、“记者看到”还可以,也应该适度使用。它不仅仅表明记者身在现场的这样一个概念,突出了记者在事件中的参与感,更强调了稿件的权威性和可信度,毕竟它反映的是一个专业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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