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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研读《旧制度与大革命》基础上,本文对书中法国大革命产生的原因做了初步归纳,并思考了其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启示。
【关键词】 法国大革命;改革;启示
法国大革命以其彻底性和暴力性迅猛摧毁了法国的封建制度,动摇了封建制度在欧洲的统治。《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在广泛收集革命前资料的基础上,独辟蹊径深入分析大革命发生的原因,得出的结论与众不同,振聋发聩,引人深思。革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种极端形式,当前我国也面临着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那么法国大革命的成败得失对我们这样一个通过革命建立起来的国家来说应该可以提供一些启示,使我们的改革之路走得更平坦宽阔。
一、大革命前的法国
大革命前的法国,生产力的发展已经从基础上使社会结构发生了全面变革,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都表现出与中世纪截然不同的面貌,社会结构、阶级关系表现了诸多新的特征,预示着行将发生的社会变动。但没有一个阶层清醒地意识到这些变化带来的潜在政治风险。封建政权已经在社会发展中不自觉地发生了变化,但由于未能及时提出完善可行的改革方案,在仓促改革中招致了法兰西民族血与火的绚丽涅槃。
(一)中央集权制已具雏形
早在路易十四时代,法国王室已着手改变与大贵族共治国家的局面,加强中央集权。在长达两个世纪的时间里,王室利用贵族的各种失误逐渐削弱其权力,并为其在中央任职提供便利,而将他们逐步吸引至巴黎便于控制。这个过程如此漫长和琐碎,他们始终未提出成文方案,却如章鱼一般行动缓慢而目标坚定,以至于中央集权已经成型,而人们并未觉察。随着贵族失去行政权,王室逐步构建了新的行政体系。国王主持的御前会议集立法、司法、行政权于一身,将行政权委托给各省总监,总监在各地设立代理,行使权力。无论是御前会议成员、总督或其代理,其多数出身平凡,社会地位较低,只能依靠服从王命来增强其权力的合法性。
(二)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社会分裂日益碎片化,社会结构变得脆弱
封建时代,教士阶层以"君权神授"为王室统治提供合法性证明以享有特权。贵族享有特权,但同时承担着维护公共秩序、赈济贫弱等公共义务。在加强中央集权过程中,王室主要依靠"赎买"的手段削弱贵族的行政权,却保留了教士与贵族的种种世袭特权。行政权的丧失使贵族及附庸与农民失去了共同治理乡村的平台,贵族日益脱离农村。政权对乡村的统治来说主要体现在征收役税,而贵族免征。贵族为了保持自己的特权,更加重视自己的身份,刻意保持与其他等级的距离。农民不但承担着国家的种种税赋,还要向贵族缴纳杂费,与贵族隔阂日益严重并产生仇恨。由于沉重的军役税,农村富户逐步迁入城市,农村日益凋敝。贵族与富户从农村的逃离及城市对农村的压迫使城乡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中世纪城市拥有较为稳定的自治权,且不断对抗着封建势力的压迫。随着王权的强化,城市的普选权被取消,自治权被频繁出售,城市政权日益沦为寡头政体。城市统治阶层不断将负担向下层转移,导致城市各行会、团体不断强调自身的特殊性及享有的特权,进而日益分离。贵族与农民之间、城乡之间、城市统治者与平民之间、各团体之间不断分裂和对抗,使社会失去了共同的行动平台和共识,社会的分裂和碎片化使社会结构极其脆弱,这为大革命迅速变革社会奠定了基础。
(三)巴黎成为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文人精英成为意识形态的领导者和国家政治改革的事实谋划者
巴黎原是法国的政治中心,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巴黎成为法国公共活动的主要发生地,成为全国最重要的城市。由于在财政立法、行会管制方面的特权,巴黎成为国家的经济中心"。革命前60年,巴黎工人数字已增长两倍;而在同时期,巴黎人口仅增加三分之一[1]"。随着显贵、商人的涌入,巴黎成为国家的政治和经济中心,知识精英也日益向巴黎集中,使之成为法国的文化中心。巴黎成为全国的榜样和先锋,全法国唯其马首是瞻。巴黎的风吹草动就可以在全国掀起滔天巨浪。
贵族丧失行政权后,在思想上退出了历史舞台。王室政权取缔了政治自由,但在知识方面却相当宽容,允许文人自由讨论各种哲学、社会问题,由此知识精英成为法国思想的引领者。由于现存延续几个世纪的行政制度弊端日益严重,却看不到任何出现改观的迹象,敢于对现实进行否定的文人成为意识形态的领导者。缺乏政治实践的个人理性使他们的政治思想充满了理想色彩,缺乏可行性,他们一致认为"应该用简单而基本的、从理性与自然法中汲取的法则来取代统治当代社会的复杂传统习惯"[2]。广大农民处于重重压迫之中,对于反对现存制度的思想均持欢迎态度。各阶级为特权或王权所苦,都希望改变现状。由此使各文人相互矛盾、缺乏系统性但却充满理想色彩的思想广泛传播,深入人心。
(四)税赋负担不均,财政问题日益突出
封建时代,王室的支出主要来自领地,特殊需求形成的费用由各阶层共同负担。集权过程中,国王为减轻贵族的抵制在税种上选择了军役税,贵族因参军可以免征。但王权的集中带给政府的事务日益增加,"促进公共繁荣、发放救济金和奖励、实施公共工程",加之王室和政府的挥霍,"收入却未按同一比例增长",财政压力不断增加。1788年3月的财政报告书中,政府支出6.29亿里弗,而收入仅5.03亿里弗[3]。于是各种名目的税收都被放在军役税内,落在第三等级身上。第三等级中的资产者和富裕农民可以通过种种途径减轻或逃避赋税。赋税最终落在了最贫穷的农民和城市下层人民身上。最贫穷的人缴最多的税,最富裕的阶层反而免税。为增加财政收入,王室通过增加税种、出售官爵、财产、劳动权等途径聚敛财富,但他们经常言而无信,出售的财产经常被收回重新出售,国债往往不能按期偿还,这对各阶层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这也逐步丧失了政府的信誉。
(五)庞大的权力导致权力滥用,行政效率低下
通过中央集权,王室掌握了极大的权力,几乎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对每一个公民发号施令。然而面对这巨大的权力,政权也表现出了茫然懵懂和肆意妄为。一方面他们试图通过官僚系统对全国事务进行事无巨细的管理,甚至乞丐收容所也要告知总监"乞丐的姓名和进出的准确时间[2]",于此带来的问题是行政效率极其低下,重建钟楼或修理本堂神甫住所的要求"需要两年或三年才能获准";另一方面该政权缺乏应用庞大权力的经验,对权力使用规则和局限缺乏系统了解,以致刻意滥用权力,危害人民。公共工程占用农民的土地给予的补偿极低且难兑现,设立行政法院是为了避免官吏由于执行行政命令而受到审判。行政效率的低下和对民众利益的肆意侵夺成为推动行政改革的缘由,并在1787年启动了改革。但改革既缺乏事前详细的准备,也缺乏过程严格的控制,在一举摧毁旧的行政系统的同时,未能建立有效的新系统,将社会推入混乱之中,最终点燃了革命的怒火。 二、革命的启示
世易时移,今天我们所处的状况与法国大革命迥异。但大革命前夕,法国在如何防止阶层固化、促进社会和谐共存、如何引导民众积极有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如何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的作用等方面的经验教训仍然值得我们警醒和深思。
(一)要重视人民的力量,尊重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坚决反对民粹主义
法国大革命整个过程就是人民力量的展示过程,无论哪个阶级、派别上台执政,首先要做的便是满足人民的需求,争取最广大民众的支持,失去了人民的支持其统治将瞬间瓦解。但同样,这一过程也显示了人民作为概念的多样性和模糊性。现实社会不是简单的由人民和统治者组成。不同阶层处的经济、社会地位不同,对同样的实际会有不同认识,这些认识难免发生摩擦和冲突。重要的是在不同的意识上要求同存异,使社会平稳发展。如果将人民做简单化处理,认为多数人的主张有天然的合法性,而一味迎合民众心理,那么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民粹主义。在民粹主义的环境中,民意摆脱了任何法律和规则的约束,任意妄为往往会被歪曲和利用,成为少数野心家的工具。
在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中要不断完善并细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政治协商制度等一系列根本制度,同时将基层村(居)民自治制度、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落到实处,不断加以修正和完善。将人民的主体地位体现在法律和规则的建设中,将人民民主导入法制和有序的轨道,正确发挥人民的历史主体作用。同时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既集中精力抓好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又调动社会各阶层的力量积极参加国家的民主建设,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二)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积极构建社会主义主流价值系统
法国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行动的产生一定源于思想的认同。任由各种极端思想传播和发展,不加以引导和规范,最终思想将会变成行动。法国大革命的进步意义不容否认,但革命过程中表现出的残酷和暴虐,不能不为后人诟病。其重要的理论依据便是重农学派,过分主张公共利益而忽视个人利益,为了公共利益可以无原则牺牲个人利益的原则广为接受,并早在革命前的行政中就被采用。对自由、民主等抽象原则的粗浅理解却深入人心,政府未对政治思想的发展做任何调整与引导,完全失去了意识形态的话语权。现实的苦难与瑰丽的理想间的巨大差异引发了断崖式的革命。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社会科学的发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巩固马列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国人民共同的思想基础。要根据社会发展情况、针对现实中的突出矛盾和有趋势性的问题,制定课题规划,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做出理性阐释,探索解决之道,引导民众思想。要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网络的作用,合法监督,正面引导,依法管理。同时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为民众提供准确、及时的文化服务,以满足民众的文化需求。
要抓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要稳定发展,必须形成社会共识,有主流价值观。主流价值观不排斥亚文化系统及价值观,但主流价值观是公认的衡量人们行为的标准和尺度。缺乏主流价值观的社会,人们各行其是,必将导致混乱。十八大报告用24个字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了概括,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运用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发挥文艺作品和出版物的作用,使之融入人心,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纳入绩效考评,使核心价值观建设制度化、常态化。
(三)政治体制改革要尊重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
法律法规、文件制度可以瞬时改变风格、形式,实现革命。但风俗习惯、思想信念、行为方式等是历史塑造的产物,绝不会因一纸命令而自动消失。政治体制改革仅凭良好的愿望,脱离社会实际,闭门造车,希望靠纸上谈兵,指点江山,是不现实而且危险的。法国大革命前夕,政治改革的设计师完全否定了本民族历史上形成的诸多传统和制度,希望通过依靠个人理性设计的全新制度来建设新社会。对一致符合推理逻辑的简单政治理想的追求使法国人民在革命期间毫不犹豫地将历史文化习俗及制度文化全部推翻,企图塑造全新的民族。而实际上"他们在不知不觉中从旧制度中继承了大部分的感情、习惯、思想,他们甚至是依靠着一切领导了这场摧毁旧制度的革命"[4]。按照重构规则指导的革命结果与设想相差甚远,甚至恰恰相反。
我国历史比法国悠久得多,文化灿烂、地域差异大,封建制度时间长。传统观念已深入人们的思想、语言与行为之中。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体制改革,必须充分考虑历史文化传统。要对在各种传统文化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个人、团体及社会的行为方式和习惯进行深刻的研究,绝对不能以单纯的理论观点作为人们政治参与和选择的起点,尤其要注意历史上强政府、弱社会模式的影响。要坚持"古为今用"的原则,充分发掘传统文化中符合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观念和形式,导入新的内涵,做到与时俱进。因为传统与民众有天然的亲近感,新的阐释可以拉近增加民众的接受度,更利于推行。对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如权术、愚民政策、人身依附等则要坚决抵制,从思想上剖析根源,讲明利害,从制度上、纪律上设立红线,堵上其流布的渠道。
(四)规范政府职能,大力发展社会自治
规范政府职能归根到底是约束政府的权力。革命前的法国王室摧毁了与国民间的一切中介,直接掌握了巨大的权力。但权力对应的是义务,掌握过大的权力必然意味着承担过大的义务。享有权力是相对容易的,而承担义务则是需要证明。当享有了巨大的权力却不能向国民履行对应的义务的时候,政府就处于危险之中了,万能的政府是不存在的。
政府与社会的权力划分不是固定的,随着实践和时间在不断变化。但无论何种社会,权力过多地集中于政府手中,一方面会增加政府寻租的冲动,最终对政府自身造成伤害;另一方面会压制社会自我发展的能力,扭曲社会发展形态。因此要健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明确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和手段,减少政府对具体事务的干预。要清理规范政府职能,控制并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还权于社会,依法加强对社会事物的监管和服务。要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形成流程完善、运行有效的行政运行机制。此外,还要大力发展社会自治,加强社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能力。只有社会自治能力强了,不再将过多的责任加在政府身上,政府与社会才能和谐共处。
(五)要建设社会共同行动的平台,加强政府信用建设
专制制度集中了强大的权力,涉足各种社会、私人事务,刻意在人群之中制造差别,使社会碎片化,并维持基本的秩序。一旦专制权力崩溃,所有人的利益将因秩序的丧失而受损。这种绑架式的制度使所有的人只能依附于专制权力,任其四处横行,毫无障碍。久而久之,社会各阶层无法形成组织和妥协,将变得极其脆弱。而政府在独大的环境中往往滥用权力,侵害公民和组织利益,透支信用,从而政令不通,丧失权威。
在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中要利用社区、村(居)委会、职代会、政协、媒体、统战、信访等渠道搭建全民参与的平台,使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阶层充分享有宪法规定的自由,使其有接触、交流的机会,建立并了解沟通的渠道,培养各阶层共同行动解决社会事务的规则经验和团结、妥协、合作的精神,避免阶层隔阂、固化,防止社会矛盾激化和极端情绪蔓延;同时还要坚决反对特权,加强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对行政领域之外不符合社会发展的特权现象也要予以纠正。
注重政府信用,加强政府信用建设。要加强行政立法建设,坚决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多吸纳民意、民智,增加与群众的互动。严格执行以政府为主体签订的各项合同,加强债务管理,规范政府为主体的对外担保行为,完善行政补偿制度,开展诚信教育,加强社会诚信制度建设,营造诚信的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
[1] 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M].商务印书馆,北京,1997,114.
[2] 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M].商务印书馆,北京,1997,175.
[3] 张继涛、吴明聚.法国大革命前的财政危机和财政改革[J].南都学坛, 1990. 10(5):67.
[4] 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M].商务印书馆,北京,1997,29.
【关键词】 法国大革命;改革;启示
法国大革命以其彻底性和暴力性迅猛摧毁了法国的封建制度,动摇了封建制度在欧洲的统治。《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在广泛收集革命前资料的基础上,独辟蹊径深入分析大革命发生的原因,得出的结论与众不同,振聋发聩,引人深思。革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种极端形式,当前我国也面临着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那么法国大革命的成败得失对我们这样一个通过革命建立起来的国家来说应该可以提供一些启示,使我们的改革之路走得更平坦宽阔。
一、大革命前的法国
大革命前的法国,生产力的发展已经从基础上使社会结构发生了全面变革,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都表现出与中世纪截然不同的面貌,社会结构、阶级关系表现了诸多新的特征,预示着行将发生的社会变动。但没有一个阶层清醒地意识到这些变化带来的潜在政治风险。封建政权已经在社会发展中不自觉地发生了变化,但由于未能及时提出完善可行的改革方案,在仓促改革中招致了法兰西民族血与火的绚丽涅槃。
(一)中央集权制已具雏形
早在路易十四时代,法国王室已着手改变与大贵族共治国家的局面,加强中央集权。在长达两个世纪的时间里,王室利用贵族的各种失误逐渐削弱其权力,并为其在中央任职提供便利,而将他们逐步吸引至巴黎便于控制。这个过程如此漫长和琐碎,他们始终未提出成文方案,却如章鱼一般行动缓慢而目标坚定,以至于中央集权已经成型,而人们并未觉察。随着贵族失去行政权,王室逐步构建了新的行政体系。国王主持的御前会议集立法、司法、行政权于一身,将行政权委托给各省总监,总监在各地设立代理,行使权力。无论是御前会议成员、总督或其代理,其多数出身平凡,社会地位较低,只能依靠服从王命来增强其权力的合法性。
(二)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社会分裂日益碎片化,社会结构变得脆弱
封建时代,教士阶层以"君权神授"为王室统治提供合法性证明以享有特权。贵族享有特权,但同时承担着维护公共秩序、赈济贫弱等公共义务。在加强中央集权过程中,王室主要依靠"赎买"的手段削弱贵族的行政权,却保留了教士与贵族的种种世袭特权。行政权的丧失使贵族及附庸与农民失去了共同治理乡村的平台,贵族日益脱离农村。政权对乡村的统治来说主要体现在征收役税,而贵族免征。贵族为了保持自己的特权,更加重视自己的身份,刻意保持与其他等级的距离。农民不但承担着国家的种种税赋,还要向贵族缴纳杂费,与贵族隔阂日益严重并产生仇恨。由于沉重的军役税,农村富户逐步迁入城市,农村日益凋敝。贵族与富户从农村的逃离及城市对农村的压迫使城乡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中世纪城市拥有较为稳定的自治权,且不断对抗着封建势力的压迫。随着王权的强化,城市的普选权被取消,自治权被频繁出售,城市政权日益沦为寡头政体。城市统治阶层不断将负担向下层转移,导致城市各行会、团体不断强调自身的特殊性及享有的特权,进而日益分离。贵族与农民之间、城乡之间、城市统治者与平民之间、各团体之间不断分裂和对抗,使社会失去了共同的行动平台和共识,社会的分裂和碎片化使社会结构极其脆弱,这为大革命迅速变革社会奠定了基础。
(三)巴黎成为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文人精英成为意识形态的领导者和国家政治改革的事实谋划者
巴黎原是法国的政治中心,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巴黎成为法国公共活动的主要发生地,成为全国最重要的城市。由于在财政立法、行会管制方面的特权,巴黎成为国家的经济中心"。革命前60年,巴黎工人数字已增长两倍;而在同时期,巴黎人口仅增加三分之一[1]"。随着显贵、商人的涌入,巴黎成为国家的政治和经济中心,知识精英也日益向巴黎集中,使之成为法国的文化中心。巴黎成为全国的榜样和先锋,全法国唯其马首是瞻。巴黎的风吹草动就可以在全国掀起滔天巨浪。
贵族丧失行政权后,在思想上退出了历史舞台。王室政权取缔了政治自由,但在知识方面却相当宽容,允许文人自由讨论各种哲学、社会问题,由此知识精英成为法国思想的引领者。由于现存延续几个世纪的行政制度弊端日益严重,却看不到任何出现改观的迹象,敢于对现实进行否定的文人成为意识形态的领导者。缺乏政治实践的个人理性使他们的政治思想充满了理想色彩,缺乏可行性,他们一致认为"应该用简单而基本的、从理性与自然法中汲取的法则来取代统治当代社会的复杂传统习惯"[2]。广大农民处于重重压迫之中,对于反对现存制度的思想均持欢迎态度。各阶级为特权或王权所苦,都希望改变现状。由此使各文人相互矛盾、缺乏系统性但却充满理想色彩的思想广泛传播,深入人心。
(四)税赋负担不均,财政问题日益突出
封建时代,王室的支出主要来自领地,特殊需求形成的费用由各阶层共同负担。集权过程中,国王为减轻贵族的抵制在税种上选择了军役税,贵族因参军可以免征。但王权的集中带给政府的事务日益增加,"促进公共繁荣、发放救济金和奖励、实施公共工程",加之王室和政府的挥霍,"收入却未按同一比例增长",财政压力不断增加。1788年3月的财政报告书中,政府支出6.29亿里弗,而收入仅5.03亿里弗[3]。于是各种名目的税收都被放在军役税内,落在第三等级身上。第三等级中的资产者和富裕农民可以通过种种途径减轻或逃避赋税。赋税最终落在了最贫穷的农民和城市下层人民身上。最贫穷的人缴最多的税,最富裕的阶层反而免税。为增加财政收入,王室通过增加税种、出售官爵、财产、劳动权等途径聚敛财富,但他们经常言而无信,出售的财产经常被收回重新出售,国债往往不能按期偿还,这对各阶层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这也逐步丧失了政府的信誉。
(五)庞大的权力导致权力滥用,行政效率低下
通过中央集权,王室掌握了极大的权力,几乎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对每一个公民发号施令。然而面对这巨大的权力,政权也表现出了茫然懵懂和肆意妄为。一方面他们试图通过官僚系统对全国事务进行事无巨细的管理,甚至乞丐收容所也要告知总监"乞丐的姓名和进出的准确时间[2]",于此带来的问题是行政效率极其低下,重建钟楼或修理本堂神甫住所的要求"需要两年或三年才能获准";另一方面该政权缺乏应用庞大权力的经验,对权力使用规则和局限缺乏系统了解,以致刻意滥用权力,危害人民。公共工程占用农民的土地给予的补偿极低且难兑现,设立行政法院是为了避免官吏由于执行行政命令而受到审判。行政效率的低下和对民众利益的肆意侵夺成为推动行政改革的缘由,并在1787年启动了改革。但改革既缺乏事前详细的准备,也缺乏过程严格的控制,在一举摧毁旧的行政系统的同时,未能建立有效的新系统,将社会推入混乱之中,最终点燃了革命的怒火。 二、革命的启示
世易时移,今天我们所处的状况与法国大革命迥异。但大革命前夕,法国在如何防止阶层固化、促进社会和谐共存、如何引导民众积极有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如何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的作用等方面的经验教训仍然值得我们警醒和深思。
(一)要重视人民的力量,尊重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坚决反对民粹主义
法国大革命整个过程就是人民力量的展示过程,无论哪个阶级、派别上台执政,首先要做的便是满足人民的需求,争取最广大民众的支持,失去了人民的支持其统治将瞬间瓦解。但同样,这一过程也显示了人民作为概念的多样性和模糊性。现实社会不是简单的由人民和统治者组成。不同阶层处的经济、社会地位不同,对同样的实际会有不同认识,这些认识难免发生摩擦和冲突。重要的是在不同的意识上要求同存异,使社会平稳发展。如果将人民做简单化处理,认为多数人的主张有天然的合法性,而一味迎合民众心理,那么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民粹主义。在民粹主义的环境中,民意摆脱了任何法律和规则的约束,任意妄为往往会被歪曲和利用,成为少数野心家的工具。
在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中要不断完善并细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政治协商制度等一系列根本制度,同时将基层村(居)民自治制度、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落到实处,不断加以修正和完善。将人民的主体地位体现在法律和规则的建设中,将人民民主导入法制和有序的轨道,正确发挥人民的历史主体作用。同时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既集中精力抓好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又调动社会各阶层的力量积极参加国家的民主建设,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二)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积极构建社会主义主流价值系统
法国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行动的产生一定源于思想的认同。任由各种极端思想传播和发展,不加以引导和规范,最终思想将会变成行动。法国大革命的进步意义不容否认,但革命过程中表现出的残酷和暴虐,不能不为后人诟病。其重要的理论依据便是重农学派,过分主张公共利益而忽视个人利益,为了公共利益可以无原则牺牲个人利益的原则广为接受,并早在革命前的行政中就被采用。对自由、民主等抽象原则的粗浅理解却深入人心,政府未对政治思想的发展做任何调整与引导,完全失去了意识形态的话语权。现实的苦难与瑰丽的理想间的巨大差异引发了断崖式的革命。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社会科学的发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巩固马列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国人民共同的思想基础。要根据社会发展情况、针对现实中的突出矛盾和有趋势性的问题,制定课题规划,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做出理性阐释,探索解决之道,引导民众思想。要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网络的作用,合法监督,正面引导,依法管理。同时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为民众提供准确、及时的文化服务,以满足民众的文化需求。
要抓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要稳定发展,必须形成社会共识,有主流价值观。主流价值观不排斥亚文化系统及价值观,但主流价值观是公认的衡量人们行为的标准和尺度。缺乏主流价值观的社会,人们各行其是,必将导致混乱。十八大报告用24个字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了概括,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运用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发挥文艺作品和出版物的作用,使之融入人心,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纳入绩效考评,使核心价值观建设制度化、常态化。
(三)政治体制改革要尊重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
法律法规、文件制度可以瞬时改变风格、形式,实现革命。但风俗习惯、思想信念、行为方式等是历史塑造的产物,绝不会因一纸命令而自动消失。政治体制改革仅凭良好的愿望,脱离社会实际,闭门造车,希望靠纸上谈兵,指点江山,是不现实而且危险的。法国大革命前夕,政治改革的设计师完全否定了本民族历史上形成的诸多传统和制度,希望通过依靠个人理性设计的全新制度来建设新社会。对一致符合推理逻辑的简单政治理想的追求使法国人民在革命期间毫不犹豫地将历史文化习俗及制度文化全部推翻,企图塑造全新的民族。而实际上"他们在不知不觉中从旧制度中继承了大部分的感情、习惯、思想,他们甚至是依靠着一切领导了这场摧毁旧制度的革命"[4]。按照重构规则指导的革命结果与设想相差甚远,甚至恰恰相反。
我国历史比法国悠久得多,文化灿烂、地域差异大,封建制度时间长。传统观念已深入人们的思想、语言与行为之中。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体制改革,必须充分考虑历史文化传统。要对在各种传统文化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个人、团体及社会的行为方式和习惯进行深刻的研究,绝对不能以单纯的理论观点作为人们政治参与和选择的起点,尤其要注意历史上强政府、弱社会模式的影响。要坚持"古为今用"的原则,充分发掘传统文化中符合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观念和形式,导入新的内涵,做到与时俱进。因为传统与民众有天然的亲近感,新的阐释可以拉近增加民众的接受度,更利于推行。对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如权术、愚民政策、人身依附等则要坚决抵制,从思想上剖析根源,讲明利害,从制度上、纪律上设立红线,堵上其流布的渠道。
(四)规范政府职能,大力发展社会自治
规范政府职能归根到底是约束政府的权力。革命前的法国王室摧毁了与国民间的一切中介,直接掌握了巨大的权力。但权力对应的是义务,掌握过大的权力必然意味着承担过大的义务。享有权力是相对容易的,而承担义务则是需要证明。当享有了巨大的权力却不能向国民履行对应的义务的时候,政府就处于危险之中了,万能的政府是不存在的。
政府与社会的权力划分不是固定的,随着实践和时间在不断变化。但无论何种社会,权力过多地集中于政府手中,一方面会增加政府寻租的冲动,最终对政府自身造成伤害;另一方面会压制社会自我发展的能力,扭曲社会发展形态。因此要健全国家宏观调控体系,明确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和手段,减少政府对具体事务的干预。要清理规范政府职能,控制并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还权于社会,依法加强对社会事物的监管和服务。要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形成流程完善、运行有效的行政运行机制。此外,还要大力发展社会自治,加强社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能力。只有社会自治能力强了,不再将过多的责任加在政府身上,政府与社会才能和谐共处。
(五)要建设社会共同行动的平台,加强政府信用建设
专制制度集中了强大的权力,涉足各种社会、私人事务,刻意在人群之中制造差别,使社会碎片化,并维持基本的秩序。一旦专制权力崩溃,所有人的利益将因秩序的丧失而受损。这种绑架式的制度使所有的人只能依附于专制权力,任其四处横行,毫无障碍。久而久之,社会各阶层无法形成组织和妥协,将变得极其脆弱。而政府在独大的环境中往往滥用权力,侵害公民和组织利益,透支信用,从而政令不通,丧失权威。
在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中要利用社区、村(居)委会、职代会、政协、媒体、统战、信访等渠道搭建全民参与的平台,使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阶层充分享有宪法规定的自由,使其有接触、交流的机会,建立并了解沟通的渠道,培养各阶层共同行动解决社会事务的规则经验和团结、妥协、合作的精神,避免阶层隔阂、固化,防止社会矛盾激化和极端情绪蔓延;同时还要坚决反对特权,加强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对行政领域之外不符合社会发展的特权现象也要予以纠正。
注重政府信用,加强政府信用建设。要加强行政立法建设,坚决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多吸纳民意、民智,增加与群众的互动。严格执行以政府为主体签订的各项合同,加强债务管理,规范政府为主体的对外担保行为,完善行政补偿制度,开展诚信教育,加强社会诚信制度建设,营造诚信的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
[1] 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M].商务印书馆,北京,1997,114.
[2] 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M].商务印书馆,北京,1997,175.
[3] 张继涛、吴明聚.法国大革命前的财政危机和财政改革[J].南都学坛, 1990. 10(5):67.
[4] 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M].商务印书馆,北京,19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