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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我们称自己生活的时代是“文明人的时代”,文明的人不仅不会再用权力去摧残别人的身体,还可以用文明的方式对自己的身体进行改造,以弥补进入母体子宫前的那一刻对染色体做出的错误选择。
更重要的,他们不用再忍受肉体的疼痛,也无须以“奴才”之躯去换得终生的衣食无忧。文明时代体现出了自我价值的应验,不论选择作男人还是作女人都只为自己。父母所给的身躯固然可贵,但并非不可改变,变性不再是伤风败俗、不可告人的丑司,它已逐渐成为社会认知的部分。只要有足够的勇气应对偏见和嘲笑,只要能昂起头、迈开脚步走进手术室,就能改变自己的性别,改变自己的命运。
然而退回 百年之前的几千年里,有这样一群人,以牛马之躯被他们的主子呼来唤去,他们不算男人,也不算女人,甚至不算是真正的人,他们没有自由、没有身份,没有性别。他们的身体遭到残害不论是被迫还是自愿都有着无奈的理由。
在君王凌驾于万民之上的年代里,他们被致残的除了身体,还有人格。作为阉人,他们具有不同于常人的生理特征,作为宦官,他们又具有不同于普通官员的特殊身份,这一切让他们成为古代宫廷中最神秘、最奇异的人群。
历史送走了一个个暴力血猩的王朝,总以为那个摧残人性的年代已经远去了很久,屈指算来也只有一百年。我们无法计算漫长历史进程中有过多少这样的不幸,封建王朝的君主们在开蒙读本《三字经》中认识的第一个就是那个庄严“人”字,可在凌驾于万民之上的帝王眼里,草民之躯如尘土,可杀、可剐,唯有不可给的就是自由。
作为封建君主制度的受害者,宦官为了臣服于帝王不得不惨遭“阉割”这种极不人道的肉体疼痛。同时他们也承受着终生的精神创伤,在君临天下的时代里,他们没有作人的尊严,也失去了作为人应享有的婚媾天伦以及生儿育女的权利和能力。在那样一个时代,他们没有选择,作为男人还是女人,或者,两者都不是。
宫刑与自宫
宦官在中国出现得很早,据现有的文献记录,早在夏、商、周时期可能就有了被奴役于宫廷的宦官。而关于宦官的记载,则出现于中国古代先秦典籍《周礼》中,因而近代学者普遍认为中国的宦官制度始于那一时期。
宦官,在历史上有多种称谓,人们叫的最通俗的用语是“太监”或尊称为“公公”,也叫“中官”或“内使”。而鄙视的人也称他们为“阉竖”、“形腐”或“阉狗”。宦官原本是指在宫廷里专门服奉帝王和后妃的侍奉之官,秦汉以后发展成为宫廷中服务的“男人”的专称。 直到了明清时代,“太监”才作为对宫中阉人的通称流传于民间口语。
宫刑作为古代的种刑罚方式,最早出现于夏商时期,它所惩罚的对象主要是犯了奸淫之罪的男人,是仅次于死刑的惩罚方式。汉朝以后,宫刑的施行范围逐渐扩大,其受刑的范围也不仅仅是犯了奸淫罪的囚犯。宫刑的性质成为减免死刑的处罚刑律。西汉时的司马迁因替罪臣李陵辩护,依照律法应当斩首,后以受宫刑替代死罪被施以阉割。
有时实施宫刑的对象不限于犯罪者本人,重犯尤其是受到灭族惩罚的重罪者通常会连累到子孙。对他们施以宫刑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们断子绝孙,它的性质其实是种间接的“灭族”。历史上的宦官有些就是因为诛连家族受到宫刑以后被送进宫廷为奴的。到了明、清时代,仍有一些受到“凌迟”刑罚的重罪犯的子孙被阉割为奴的惯例。
宫刑的残酷,在很早就引起人们的非议和不满,历史上许多统治国家的帝王迫于众议曾下令废除宫刑。西汉、南北朝时期为了制约宫刑的随意实施,都颁布过相关的法令。到了隋朝文帝时期,宫刑正式被废除于刑律之外。尽管从那之后历朝历代仍有宫刑,但从此各王朝的正式律法制度里不再有宫刑之名,这被视为古代司法的次不小的进步。
封建帝王为了保证自己世袭血统的纯正,杜绝男人染指他们的女人,这样就必须严格地建立宫廷制度,宦官的出现也就势所必然。在皇宫里,上自王公大臣下全低贱差役,日落之后全部离开,除了皇帝本人,再也没有个真正的男人。宦官作为被净了身的阉人,从生理上来说已经不是真正的男人,不可能与后宫女性发生性爱关系。而君王视宫中女性为禁脔,是自己的私有,让宦官侍奉便满足了他们独占女性的欲望。
另外宫廷中一方面需要做粗重活的劳役,另一方面也需要保证安全的警卫,女性做这些显然不适宜,而宦官虽然失去了性能力,但作为男性的气力犹存,他们能胜任女性体力承受不了的其它差使。
自隋朝明令废除宫刑后,宫廷所需宦官来源和数量都难以保证,于是发展到后来便极不人道地对某些人强行阉割。中国古代有将战争中俘获的敌国士兵强行阉割移送到宫廷充役的情形。明朝英宗时期,贵州发生了苗人叛乱,皇帝派当时镇守湖广贵州的太监阮让率军征伐东苗。平叛后,阮让竟将俘获的苗族童稚1565人全部强行阉割后送呈给朝廷。由于手术残酷以及医疗技术条件太差,幼童在被阉割的过程中疼死、病死者超过了五分之一。后来阮让又重全买了一批幼童加以阉割,以补上死亡之数。
其次隋朝以后掳掠、贩卖边夷幼童加以阉割。在古代,岭南、闽中是贫瘠的蛮夷之地,相对于北方男子的粗犷,这里的男人显得温柔、文静、俊美。由于内地禁止人口贩卖,这些偏远之地从事人口买卖者不受监管,所以贩卖儿童的市场始终兴盛不衰。当地的提些孩子被拐卖后再被阉割,辗转几次后送入宫中。甚至有不少人还因做转卖阉人的生意大发横财而成为当地的豪绅大户。
另外各地方官员为取悦皇帝便从民间蒙骗或强行阉割一些年幼子弟进献朝廷,这样的事也多有发生。唐朝时规定地方政府每年有义务向朝廷敬献定数量被阉割后的儿童,称为“私白”。历史上也有像高丽、安南等藩属国向朝廷贡献阉割的例子。还有一个更可悲的例子,明朝时有一个名叫王敏的军卒、因擅长蹴鞠而被明宣宗相中,王敏随即被人强行阉割送到宫中专陪皇上蹴鞠。
与上述情况相反的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着自行阉割的奇特现象,希望借自宫能入宫做官,出人头地。另些是为谋生而白宫,这类自宫者多出身社会低层,混得一份不虞衣食的差使对他们来说本就不是件容易事,有些陷入穷困之境的男子生都无法实现娶妻生子的奢望。与其衣食男女都得不到,不如干脆投身宫中,净身为宦官伺候皇帝、后妃,不仅能保生的衣食,说不定还有出头之日。这类宦官原籍都相对集中,原因在于一旦有人当太监发了财,对周围的穷人都会有巨大的吸引力,由此相互援引、介绍,便在当地形成风气。
从历史上看,秦、汉两朝宦官的数量是比较多的,东汉末年的宦官人数至少在千人以上。秦汉之后,宦官势力在隋唐时期再度膨胀。唐中宗时,宦官大约三千余人,唐玄宗时约九千余人,唐朝后期可能达到了万人以上。中国古代宦官数量在明朝时达到最高点。据历史记载明朝灭亡之际,宫廷宦官七万余人哗然而走。康熙皇帝在训诫臣下时称明末宦官有十万人之巨。不论是保守的“七万”,还是夸张的“十万”,明代宦官人数之多都是空前绝后的。 大凡宦官得势的朝代,白宫现象便格外兴盛。一些失意文人无缘科举,屡试不弟,为谋富贵白宫。而更多的则是那些与书无缘因而根本不可能走科举之途的无业游民愿意为求晋身而选择做宦官这条捷径。从朝廷的角度看,大致历朝都规定凡自愿阉割者皆须报经官府批准,并严禁官民自行阉割。宋代规定凡自愿净身的人必须先到兵部报名,兵部选中后择吉日实施阉割手术。凡自行净身者经查实予以严惩。
明、清时代朝廷对日益庞大的自宫人群仍持否定态度。明朝曾多次严令禁止白宫,明初自宫求职的人并不很多,宦官 职还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问题并不严重。明仁宗时,白宫的人开始成批出现。景泰时期朝廷破例接纳了一批自宫的人入宫为宦官。此例一开,致使自宫人数迅速增加。他们成群结队,纷至沓来,吵闹着要求进入皇宫服役,朝廷无奈之下接连下令严禁自宫,否则治以重罪。
明孝宗时禁止自宫的条文定为“不孝”之罪。(自宫者失去了生育能力,必然影响到家庭血统的延续,所犯之罪乃是不孝之大罪。)但遗憾的是,这些律令并没有严格地执行,形同虚设,自宫者依然故我。
阉割之痛
中国阉割术的渊源相当久远,有证据表明,在殷商时代就有了阉割男性生殖器的意识与行为。秦汉时期的阉割技术已较为完备,并已经注意到阉割术后的防风、保暖、静养等护理措施。古代的阉割方式大致有两种,一是“尽去其势”,即用金属利刃之类的器具将男性生殖器完全割除。这种阉割过程相当残酷,被阉割者会因失血过多或过于疼痛而长时间昏迷,止血消炎的措施也非常简单,只是“以灰火敷之”。二是用利刃割开阴囊,剥出睾丸。用这一方法进行阉割显然并不需要完全割除生殖器官,同样可以达到目的。
另据记载,古代还有所谓的“绳系法”与“揉搓法”。前者是在男童幼小时,用一根麻绳从生殖器的睾丸根部系死,不影响溺尿的同时阻碍生殖器的正常发育。久之,男童的生殖器便会失去功能。后者是在男童幼小时,由深谙此道的人每天轻轻揉捏其睾丸,待渐渐适应后再加大手劲,直至将睾丸捏碎。
然而专将睾丸割去或捏碎,如果是业已发育之人,尽管能够完全避免授精,但其性欲及淫乱宫廷的能力在定时期内会依然存在,甚至有的人反会因此而更加强劲持久。所以,古代的宦官基本都是采用“尽去其势”之法,将生殖器全部割除。
净身需要选好季节,最好在春末秋初,气温不高不低,没有苍蝇蚊子,因为手术后约一个月下身不能穿衣服。净身者在手术前需履行必要的手续,订立生死文书,并需请上三老四少作为证明人,写明系自愿净身,生死不论,免得将来出麻烦惹官司。
手术过程中,除了主刀者外,一般还需三、四名助手,没有麻药、止血和消炎药,其痛苦可想而知。由于阉割的手术刀是种呈镰状弯曲的利刃,据说是用金与铜的台金制成,可防止手术后感染,但使用时并没有特别的消毒措施。
手术第一步是割睾丸,在阴囊左右各横割开一个深口子,把筋络割断以便把睾丸挤出来。第二步是割阴茎,这需要相当高的技术,割浅就留有余势再生就会挨第二刀。割深了痊愈后会往里塌陷,以后小便时呈面状。太监们十有九个都有尿裆的毛病,这就是阉割的后遗症。
在古代相对落后的医疗条件下,阉割手术的死亡率是相当高的,多是和手术失败和并发症有关。手术后要插上一根大麦秆,然后把个猪苦胆辟开,呈蝴蝶状敷在伤口上。被阉割者术后必须由人架持搀扶着在室内走动一、两个时辰后方能横卧休息。术后净身者躺着手脚被捆住不能动,目的是避免触摸伤口以免感染。为了不让伤口长死,还得常换药,所谓药不过是涂着白腊、香油、花椒粉的棉纸。每次换药都疼得死去活来。除此大小便就躺着拉、撒,屁股下面垫着灰土,整天湿漉漉的。
被切下的阳具称为“宝”,通常刀子匠会把它藏起来,被净身者反而无权要回。经过加工后,“宝”一般会用红布包起来小心地放置在室内高梁上,称“高升”,取升至高位之意,借以预祝净身者将来走红运,步步高升。等到净身者发迹了,赎回自己的“宝”时,刀子匠可以趁机量财索讨。“宝”被保存的原因大致为:一是为了做宦官后升级时查验,以证明阉者身份,即“验宝”:二是将来宦官死后,将“宝”放进棺木一起埋葬,宦官们希望自己带着完整的身体入土。
宦官功过评说
宦官的身份就是皇上的“家奴”,侍奉皇上及后妃即是宫中宦官最主要的职责。生活起居,传宣谕旨,守护门户,收贮物品等,其次还有个重要的职责:太监还承担着对皇帝或皇子进行性教育和性约束的任务。太监平常与皇帝或皇子们生活在起,而且又是“不男不女”之身,这种“羞于启齿”的事便理所当然地落在了他们身上。在皇帝结婚之前,太监们便会向他们解释男女之事,并引领其看一些春宫图之类的东西,以进行性启蒙。
皇帝与皇后或嫔妃每次行房事太监都必须详细记录时间,以作为受胎的证据,从而保证皇室血统的纯正。清朝为保证皇帝的安全,嫔妃出浴后由太监负责用特制的羽衣将其赤身裸体地包裹起来背入寝宫,待帝妃行完房事后太监再负责将嫔妃送走。这样做是保证皇帝的安全,二是有效地避免了皇帝沉溺于荒淫的房事。基于这些严格的制度,野史上所谓“抱子入宫”或者“后妃与外人私通生子”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在世人的眼里,皇宫永远是神秘莫测的,而在巍峨的红墙之内、宫闱之中,更因有了特殊的宦官群体而愈显神秘。宦官由于所处的社会地位大多克已勤俭、忧济公私,像改进造纸术的蔡伦、发明翻车渴乌的毕岚以及率船队七下西洋的郑和等则跻身于中华民族杰出人物之林,永远让后人缅怀。
历史上也有些宦官惨遭阉割而遭受屈辱与自卑,使之极易形成强烈的报复心理,有的甚至以扭曲的形式滋生出种种残忍虐杀、贪婪无耻、恃强凌弱的变态行为。宦官身处君主与朝臣之间,玩弄权术,为祸宫廷,甚至隔绝君臣、专揽朝政、逼宫弑君、祸乱天下的事在中国历史上并不偶然,而是历朝历代皆有。齐恒公时期的竖刁,汉武帝时期的中行说,唐玄宗时期的高力士,以及清代李莲英等。若论历史上权力最高,祸乱朝政最疯狂的宦官当属秦朝的赵高和明代魏忠贤。
当阉宦利用种种罪恶手段诛杀忠良登上权力之位时便再也不是昔日以“奴才”自称在主子面前卑躬屈膝的模样了。赵高“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满朝文武慑于他的淫威竞不敢直言。魏忠贤无恶不做,被奉为“九千岁”。比起“精于律法”的赵高,魏忠贤更令人唾弃,不仅是个无籁出身,为逃避赌资自阉入宫,还是一个大字不识的文盲,就这样一个人却逢迎拍马、阴险毒辣,最后竟权倾朝野。这样的奸臣终究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赵高最终被胡亥之子子婴所杀,魏忠贤也在崇祯皇帝继位后畏罪自杀。
宦官的感情世界
宦官虽然经过阉割而失去了正常的“性”能力,但有许多迹象表明,他们仍有一定的“性”要求。从生理的角度讲,宦官的阳具虽被阉割,但性腺犹在,性激素仍有分泌,这就 可能导致性需求的存在。另一方面,宫廷中皇帝与后妃间的性事因宦官的特殊身份而并不避讳,这也可能对其形成强烈的刺激,进而诱发他们的性欲望。
据末代太监孙耀庭回忆,他年轻时像正常人样有性欲,对女人异常感兴趣,当差时偷看“春宫图”后兴奋得整晚未眠。清代宫廷每年春秋两季对太监进行身体检查,据说是因为之前有过被阉割未净而阳具复起者,这些人显然对后宫仍有威胁,一旦被查到就免不了再挨一次刀,称“刷茬”,其痛苦绝不次于第一次被阉,甚至犹有过之。
客观地说,宦官虽已惨遭阉割,失去了性能力,却仍然具有男人的性意识和性要求,历史上太监纳妾嫖娼并不罕见。而有权势的宦官更会因为不能享鱼水之欢而憾恨不已,因而想尽一切办法渴望能恢复性功能。明万历年间大宦官高策为了让阳具再生听信术士妖言,私下吃童男子的脑髓,杀死稚儿无数,最后命人四处盗拐儿童从而激起民变。“九千岁”魏忠贤也曾四处探寻使阳具再生的秘方,他听信传言,暗中服食了七个囚犯的脑髓。当然不论这些权宦们再有权势,再吃什么都改变不了自己是阉人这样的事实。
除了宦官之外,宫廷中还有一批可怜的人,那就是宫女。相对于宦官而言,宫女是正常人,因此承受着比宦官更多的压抑与痛苦。她们不能嫁人,不能成家,唯有执役终身最后老死宫中。
宦官无妻而宫女无夫,两者由此而结成临时伴侣,以慰深宫之寂寞,这种关系称为“对食”。对食最早见于汉代,可能是宦官、宫女在一起吃饭的意思。至明代宦官与宫女相互抚慰而结为对食的情形已相当普遍,甚至于一个宫女入宫很久而无对食,会遭同伴们取笑为“弃物”。
明代宦官与宫女之间的伴侣关系,又有“菜户”之称。从史料分析,菜户与对食应是有区别的。对食可能是宦官、宫女之间,也可以是同性之间,且大多具有临时性:而可称为“菜户”的宫女与宦官多是共同生活,如同夫妻,具有相当的稳定性。菜户在明代宫中是公然允许的,结为菜户后宫女、宦官也会在花前月下彼此盟誓终生相爱,如果发现移情别恋也往往会痛苦万分。
宦官和女人如何满足性需求?这一直是个谜。有一点可以肯定由于宦官阳具不存在显然不可能过正常的性生活,因而其性欲的满足方式必然是畸形乃至变态的。究其根源也不过是通过视觉与触觉的刺激来满足心理、生理上的需要而已。从可查看的史料来分析无非有两种,其一是抚慰与口交,其二是借助性器与狎具进行。
历史上宦官娶妻的事很多见,一些贫穷家庭的女子被贪图富贵的父兄许配给有权势的太监也是常有的事。如果说宦官与娼妓和宫女的交往还能引发人们些许同情的话,那么有的宦官倚仗权势掠夺、凌辱他人妻女的现象则实在令人发指。还有一些宦官中年以后收养孩子以慰心灵之寂。宦官收养的不一定都是阉儿,也有不少生理正常的儿童。三国时期曹操的父亲曹崇便是东汉大宦官曹腾收养的儿子。大宦官们非常看重养子,养子可以继承财产和爵位,更重要的是养子为其尽孝,在死后能披麻戴孝、服丧守灵并在年节祭祀。如此一来宦官们不至于死后成为没有依托的孤魂野鬼。
宦官如同官员一样享有法定的节假日,适逢家中有婚丧嫁娶之事也可告假,但在规定期限内必须返回,否则将受到严惩。正常情况下宦官也像朝中其他官员一样年老时退休.并享受种种待遇。但与普通官员通常弃官归隐,享受天伦之乐不同的是宦官通常自幼遭受阉割,难有家室,且多为贫苦出身,老弱病残之躯再去投奔他人,势必遭受歧视,所以到头来多数滞留京城或到寺庙中了却余生。
在诡谲的皇城之内刀光隐隐,扑朔迷离的宫闱之中剑呜铮铮,宦官制度因其摧残人性而早已被历史所否定。在人类文明史上,宦官并非中国所独有,希腊、罗马、埃及等许多文明古国的宫廷中都曾有过执役的阉人,但就役使阉人数量之众多、持续时间之漫长久远、制度规范之严密完备,中国堪为之最。
1912年,随着“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延续了数千年之久的宦官制度终于被埋进了历史的坟墓。
更重要的,他们不用再忍受肉体的疼痛,也无须以“奴才”之躯去换得终生的衣食无忧。文明时代体现出了自我价值的应验,不论选择作男人还是作女人都只为自己。父母所给的身躯固然可贵,但并非不可改变,变性不再是伤风败俗、不可告人的丑司,它已逐渐成为社会认知的部分。只要有足够的勇气应对偏见和嘲笑,只要能昂起头、迈开脚步走进手术室,就能改变自己的性别,改变自己的命运。
然而退回 百年之前的几千年里,有这样一群人,以牛马之躯被他们的主子呼来唤去,他们不算男人,也不算女人,甚至不算是真正的人,他们没有自由、没有身份,没有性别。他们的身体遭到残害不论是被迫还是自愿都有着无奈的理由。
在君王凌驾于万民之上的年代里,他们被致残的除了身体,还有人格。作为阉人,他们具有不同于常人的生理特征,作为宦官,他们又具有不同于普通官员的特殊身份,这一切让他们成为古代宫廷中最神秘、最奇异的人群。
历史送走了一个个暴力血猩的王朝,总以为那个摧残人性的年代已经远去了很久,屈指算来也只有一百年。我们无法计算漫长历史进程中有过多少这样的不幸,封建王朝的君主们在开蒙读本《三字经》中认识的第一个就是那个庄严“人”字,可在凌驾于万民之上的帝王眼里,草民之躯如尘土,可杀、可剐,唯有不可给的就是自由。
作为封建君主制度的受害者,宦官为了臣服于帝王不得不惨遭“阉割”这种极不人道的肉体疼痛。同时他们也承受着终生的精神创伤,在君临天下的时代里,他们没有作人的尊严,也失去了作为人应享有的婚媾天伦以及生儿育女的权利和能力。在那样一个时代,他们没有选择,作为男人还是女人,或者,两者都不是。
宫刑与自宫
宦官在中国出现得很早,据现有的文献记录,早在夏、商、周时期可能就有了被奴役于宫廷的宦官。而关于宦官的记载,则出现于中国古代先秦典籍《周礼》中,因而近代学者普遍认为中国的宦官制度始于那一时期。
宦官,在历史上有多种称谓,人们叫的最通俗的用语是“太监”或尊称为“公公”,也叫“中官”或“内使”。而鄙视的人也称他们为“阉竖”、“形腐”或“阉狗”。宦官原本是指在宫廷里专门服奉帝王和后妃的侍奉之官,秦汉以后发展成为宫廷中服务的“男人”的专称。 直到了明清时代,“太监”才作为对宫中阉人的通称流传于民间口语。
宫刑作为古代的种刑罚方式,最早出现于夏商时期,它所惩罚的对象主要是犯了奸淫之罪的男人,是仅次于死刑的惩罚方式。汉朝以后,宫刑的施行范围逐渐扩大,其受刑的范围也不仅仅是犯了奸淫罪的囚犯。宫刑的性质成为减免死刑的处罚刑律。西汉时的司马迁因替罪臣李陵辩护,依照律法应当斩首,后以受宫刑替代死罪被施以阉割。
有时实施宫刑的对象不限于犯罪者本人,重犯尤其是受到灭族惩罚的重罪者通常会连累到子孙。对他们施以宫刑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们断子绝孙,它的性质其实是种间接的“灭族”。历史上的宦官有些就是因为诛连家族受到宫刑以后被送进宫廷为奴的。到了明、清时代,仍有一些受到“凌迟”刑罚的重罪犯的子孙被阉割为奴的惯例。
宫刑的残酷,在很早就引起人们的非议和不满,历史上许多统治国家的帝王迫于众议曾下令废除宫刑。西汉、南北朝时期为了制约宫刑的随意实施,都颁布过相关的法令。到了隋朝文帝时期,宫刑正式被废除于刑律之外。尽管从那之后历朝历代仍有宫刑,但从此各王朝的正式律法制度里不再有宫刑之名,这被视为古代司法的次不小的进步。
封建帝王为了保证自己世袭血统的纯正,杜绝男人染指他们的女人,这样就必须严格地建立宫廷制度,宦官的出现也就势所必然。在皇宫里,上自王公大臣下全低贱差役,日落之后全部离开,除了皇帝本人,再也没有个真正的男人。宦官作为被净了身的阉人,从生理上来说已经不是真正的男人,不可能与后宫女性发生性爱关系。而君王视宫中女性为禁脔,是自己的私有,让宦官侍奉便满足了他们独占女性的欲望。
另外宫廷中一方面需要做粗重活的劳役,另一方面也需要保证安全的警卫,女性做这些显然不适宜,而宦官虽然失去了性能力,但作为男性的气力犹存,他们能胜任女性体力承受不了的其它差使。
自隋朝明令废除宫刑后,宫廷所需宦官来源和数量都难以保证,于是发展到后来便极不人道地对某些人强行阉割。中国古代有将战争中俘获的敌国士兵强行阉割移送到宫廷充役的情形。明朝英宗时期,贵州发生了苗人叛乱,皇帝派当时镇守湖广贵州的太监阮让率军征伐东苗。平叛后,阮让竟将俘获的苗族童稚1565人全部强行阉割后送呈给朝廷。由于手术残酷以及医疗技术条件太差,幼童在被阉割的过程中疼死、病死者超过了五分之一。后来阮让又重全买了一批幼童加以阉割,以补上死亡之数。
其次隋朝以后掳掠、贩卖边夷幼童加以阉割。在古代,岭南、闽中是贫瘠的蛮夷之地,相对于北方男子的粗犷,这里的男人显得温柔、文静、俊美。由于内地禁止人口贩卖,这些偏远之地从事人口买卖者不受监管,所以贩卖儿童的市场始终兴盛不衰。当地的提些孩子被拐卖后再被阉割,辗转几次后送入宫中。甚至有不少人还因做转卖阉人的生意大发横财而成为当地的豪绅大户。
另外各地方官员为取悦皇帝便从民间蒙骗或强行阉割一些年幼子弟进献朝廷,这样的事也多有发生。唐朝时规定地方政府每年有义务向朝廷敬献定数量被阉割后的儿童,称为“私白”。历史上也有像高丽、安南等藩属国向朝廷贡献阉割的例子。还有一个更可悲的例子,明朝时有一个名叫王敏的军卒、因擅长蹴鞠而被明宣宗相中,王敏随即被人强行阉割送到宫中专陪皇上蹴鞠。
与上述情况相反的是历史上长期存在着自行阉割的奇特现象,希望借自宫能入宫做官,出人头地。另些是为谋生而白宫,这类自宫者多出身社会低层,混得一份不虞衣食的差使对他们来说本就不是件容易事,有些陷入穷困之境的男子生都无法实现娶妻生子的奢望。与其衣食男女都得不到,不如干脆投身宫中,净身为宦官伺候皇帝、后妃,不仅能保生的衣食,说不定还有出头之日。这类宦官原籍都相对集中,原因在于一旦有人当太监发了财,对周围的穷人都会有巨大的吸引力,由此相互援引、介绍,便在当地形成风气。
从历史上看,秦、汉两朝宦官的数量是比较多的,东汉末年的宦官人数至少在千人以上。秦汉之后,宦官势力在隋唐时期再度膨胀。唐中宗时,宦官大约三千余人,唐玄宗时约九千余人,唐朝后期可能达到了万人以上。中国古代宦官数量在明朝时达到最高点。据历史记载明朝灭亡之际,宫廷宦官七万余人哗然而走。康熙皇帝在训诫臣下时称明末宦官有十万人之巨。不论是保守的“七万”,还是夸张的“十万”,明代宦官人数之多都是空前绝后的。 大凡宦官得势的朝代,白宫现象便格外兴盛。一些失意文人无缘科举,屡试不弟,为谋富贵白宫。而更多的则是那些与书无缘因而根本不可能走科举之途的无业游民愿意为求晋身而选择做宦官这条捷径。从朝廷的角度看,大致历朝都规定凡自愿阉割者皆须报经官府批准,并严禁官民自行阉割。宋代规定凡自愿净身的人必须先到兵部报名,兵部选中后择吉日实施阉割手术。凡自行净身者经查实予以严惩。
明、清时代朝廷对日益庞大的自宫人群仍持否定态度。明朝曾多次严令禁止白宫,明初自宫求职的人并不很多,宦官 职还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问题并不严重。明仁宗时,白宫的人开始成批出现。景泰时期朝廷破例接纳了一批自宫的人入宫为宦官。此例一开,致使自宫人数迅速增加。他们成群结队,纷至沓来,吵闹着要求进入皇宫服役,朝廷无奈之下接连下令严禁自宫,否则治以重罪。
明孝宗时禁止自宫的条文定为“不孝”之罪。(自宫者失去了生育能力,必然影响到家庭血统的延续,所犯之罪乃是不孝之大罪。)但遗憾的是,这些律令并没有严格地执行,形同虚设,自宫者依然故我。
阉割之痛
中国阉割术的渊源相当久远,有证据表明,在殷商时代就有了阉割男性生殖器的意识与行为。秦汉时期的阉割技术已较为完备,并已经注意到阉割术后的防风、保暖、静养等护理措施。古代的阉割方式大致有两种,一是“尽去其势”,即用金属利刃之类的器具将男性生殖器完全割除。这种阉割过程相当残酷,被阉割者会因失血过多或过于疼痛而长时间昏迷,止血消炎的措施也非常简单,只是“以灰火敷之”。二是用利刃割开阴囊,剥出睾丸。用这一方法进行阉割显然并不需要完全割除生殖器官,同样可以达到目的。
另据记载,古代还有所谓的“绳系法”与“揉搓法”。前者是在男童幼小时,用一根麻绳从生殖器的睾丸根部系死,不影响溺尿的同时阻碍生殖器的正常发育。久之,男童的生殖器便会失去功能。后者是在男童幼小时,由深谙此道的人每天轻轻揉捏其睾丸,待渐渐适应后再加大手劲,直至将睾丸捏碎。
然而专将睾丸割去或捏碎,如果是业已发育之人,尽管能够完全避免授精,但其性欲及淫乱宫廷的能力在定时期内会依然存在,甚至有的人反会因此而更加强劲持久。所以,古代的宦官基本都是采用“尽去其势”之法,将生殖器全部割除。
净身需要选好季节,最好在春末秋初,气温不高不低,没有苍蝇蚊子,因为手术后约一个月下身不能穿衣服。净身者在手术前需履行必要的手续,订立生死文书,并需请上三老四少作为证明人,写明系自愿净身,生死不论,免得将来出麻烦惹官司。
手术过程中,除了主刀者外,一般还需三、四名助手,没有麻药、止血和消炎药,其痛苦可想而知。由于阉割的手术刀是种呈镰状弯曲的利刃,据说是用金与铜的台金制成,可防止手术后感染,但使用时并没有特别的消毒措施。
手术第一步是割睾丸,在阴囊左右各横割开一个深口子,把筋络割断以便把睾丸挤出来。第二步是割阴茎,这需要相当高的技术,割浅就留有余势再生就会挨第二刀。割深了痊愈后会往里塌陷,以后小便时呈面状。太监们十有九个都有尿裆的毛病,这就是阉割的后遗症。
在古代相对落后的医疗条件下,阉割手术的死亡率是相当高的,多是和手术失败和并发症有关。手术后要插上一根大麦秆,然后把个猪苦胆辟开,呈蝴蝶状敷在伤口上。被阉割者术后必须由人架持搀扶着在室内走动一、两个时辰后方能横卧休息。术后净身者躺着手脚被捆住不能动,目的是避免触摸伤口以免感染。为了不让伤口长死,还得常换药,所谓药不过是涂着白腊、香油、花椒粉的棉纸。每次换药都疼得死去活来。除此大小便就躺着拉、撒,屁股下面垫着灰土,整天湿漉漉的。
被切下的阳具称为“宝”,通常刀子匠会把它藏起来,被净身者反而无权要回。经过加工后,“宝”一般会用红布包起来小心地放置在室内高梁上,称“高升”,取升至高位之意,借以预祝净身者将来走红运,步步高升。等到净身者发迹了,赎回自己的“宝”时,刀子匠可以趁机量财索讨。“宝”被保存的原因大致为:一是为了做宦官后升级时查验,以证明阉者身份,即“验宝”:二是将来宦官死后,将“宝”放进棺木一起埋葬,宦官们希望自己带着完整的身体入土。
宦官功过评说
宦官的身份就是皇上的“家奴”,侍奉皇上及后妃即是宫中宦官最主要的职责。生活起居,传宣谕旨,守护门户,收贮物品等,其次还有个重要的职责:太监还承担着对皇帝或皇子进行性教育和性约束的任务。太监平常与皇帝或皇子们生活在起,而且又是“不男不女”之身,这种“羞于启齿”的事便理所当然地落在了他们身上。在皇帝结婚之前,太监们便会向他们解释男女之事,并引领其看一些春宫图之类的东西,以进行性启蒙。
皇帝与皇后或嫔妃每次行房事太监都必须详细记录时间,以作为受胎的证据,从而保证皇室血统的纯正。清朝为保证皇帝的安全,嫔妃出浴后由太监负责用特制的羽衣将其赤身裸体地包裹起来背入寝宫,待帝妃行完房事后太监再负责将嫔妃送走。这样做是保证皇帝的安全,二是有效地避免了皇帝沉溺于荒淫的房事。基于这些严格的制度,野史上所谓“抱子入宫”或者“后妃与外人私通生子”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在世人的眼里,皇宫永远是神秘莫测的,而在巍峨的红墙之内、宫闱之中,更因有了特殊的宦官群体而愈显神秘。宦官由于所处的社会地位大多克已勤俭、忧济公私,像改进造纸术的蔡伦、发明翻车渴乌的毕岚以及率船队七下西洋的郑和等则跻身于中华民族杰出人物之林,永远让后人缅怀。
历史上也有些宦官惨遭阉割而遭受屈辱与自卑,使之极易形成强烈的报复心理,有的甚至以扭曲的形式滋生出种种残忍虐杀、贪婪无耻、恃强凌弱的变态行为。宦官身处君主与朝臣之间,玩弄权术,为祸宫廷,甚至隔绝君臣、专揽朝政、逼宫弑君、祸乱天下的事在中国历史上并不偶然,而是历朝历代皆有。齐恒公时期的竖刁,汉武帝时期的中行说,唐玄宗时期的高力士,以及清代李莲英等。若论历史上权力最高,祸乱朝政最疯狂的宦官当属秦朝的赵高和明代魏忠贤。
当阉宦利用种种罪恶手段诛杀忠良登上权力之位时便再也不是昔日以“奴才”自称在主子面前卑躬屈膝的模样了。赵高“指鹿为马”颠倒黑白,满朝文武慑于他的淫威竞不敢直言。魏忠贤无恶不做,被奉为“九千岁”。比起“精于律法”的赵高,魏忠贤更令人唾弃,不仅是个无籁出身,为逃避赌资自阉入宫,还是一个大字不识的文盲,就这样一个人却逢迎拍马、阴险毒辣,最后竟权倾朝野。这样的奸臣终究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赵高最终被胡亥之子子婴所杀,魏忠贤也在崇祯皇帝继位后畏罪自杀。
宦官的感情世界
宦官虽然经过阉割而失去了正常的“性”能力,但有许多迹象表明,他们仍有一定的“性”要求。从生理的角度讲,宦官的阳具虽被阉割,但性腺犹在,性激素仍有分泌,这就 可能导致性需求的存在。另一方面,宫廷中皇帝与后妃间的性事因宦官的特殊身份而并不避讳,这也可能对其形成强烈的刺激,进而诱发他们的性欲望。
据末代太监孙耀庭回忆,他年轻时像正常人样有性欲,对女人异常感兴趣,当差时偷看“春宫图”后兴奋得整晚未眠。清代宫廷每年春秋两季对太监进行身体检查,据说是因为之前有过被阉割未净而阳具复起者,这些人显然对后宫仍有威胁,一旦被查到就免不了再挨一次刀,称“刷茬”,其痛苦绝不次于第一次被阉,甚至犹有过之。
客观地说,宦官虽已惨遭阉割,失去了性能力,却仍然具有男人的性意识和性要求,历史上太监纳妾嫖娼并不罕见。而有权势的宦官更会因为不能享鱼水之欢而憾恨不已,因而想尽一切办法渴望能恢复性功能。明万历年间大宦官高策为了让阳具再生听信术士妖言,私下吃童男子的脑髓,杀死稚儿无数,最后命人四处盗拐儿童从而激起民变。“九千岁”魏忠贤也曾四处探寻使阳具再生的秘方,他听信传言,暗中服食了七个囚犯的脑髓。当然不论这些权宦们再有权势,再吃什么都改变不了自己是阉人这样的事实。
除了宦官之外,宫廷中还有一批可怜的人,那就是宫女。相对于宦官而言,宫女是正常人,因此承受着比宦官更多的压抑与痛苦。她们不能嫁人,不能成家,唯有执役终身最后老死宫中。
宦官无妻而宫女无夫,两者由此而结成临时伴侣,以慰深宫之寂寞,这种关系称为“对食”。对食最早见于汉代,可能是宦官、宫女在一起吃饭的意思。至明代宦官与宫女相互抚慰而结为对食的情形已相当普遍,甚至于一个宫女入宫很久而无对食,会遭同伴们取笑为“弃物”。
明代宦官与宫女之间的伴侣关系,又有“菜户”之称。从史料分析,菜户与对食应是有区别的。对食可能是宦官、宫女之间,也可以是同性之间,且大多具有临时性:而可称为“菜户”的宫女与宦官多是共同生活,如同夫妻,具有相当的稳定性。菜户在明代宫中是公然允许的,结为菜户后宫女、宦官也会在花前月下彼此盟誓终生相爱,如果发现移情别恋也往往会痛苦万分。
宦官和女人如何满足性需求?这一直是个谜。有一点可以肯定由于宦官阳具不存在显然不可能过正常的性生活,因而其性欲的满足方式必然是畸形乃至变态的。究其根源也不过是通过视觉与触觉的刺激来满足心理、生理上的需要而已。从可查看的史料来分析无非有两种,其一是抚慰与口交,其二是借助性器与狎具进行。
历史上宦官娶妻的事很多见,一些贫穷家庭的女子被贪图富贵的父兄许配给有权势的太监也是常有的事。如果说宦官与娼妓和宫女的交往还能引发人们些许同情的话,那么有的宦官倚仗权势掠夺、凌辱他人妻女的现象则实在令人发指。还有一些宦官中年以后收养孩子以慰心灵之寂。宦官收养的不一定都是阉儿,也有不少生理正常的儿童。三国时期曹操的父亲曹崇便是东汉大宦官曹腾收养的儿子。大宦官们非常看重养子,养子可以继承财产和爵位,更重要的是养子为其尽孝,在死后能披麻戴孝、服丧守灵并在年节祭祀。如此一来宦官们不至于死后成为没有依托的孤魂野鬼。
宦官如同官员一样享有法定的节假日,适逢家中有婚丧嫁娶之事也可告假,但在规定期限内必须返回,否则将受到严惩。正常情况下宦官也像朝中其他官员一样年老时退休.并享受种种待遇。但与普通官员通常弃官归隐,享受天伦之乐不同的是宦官通常自幼遭受阉割,难有家室,且多为贫苦出身,老弱病残之躯再去投奔他人,势必遭受歧视,所以到头来多数滞留京城或到寺庙中了却余生。
在诡谲的皇城之内刀光隐隐,扑朔迷离的宫闱之中剑呜铮铮,宦官制度因其摧残人性而早已被历史所否定。在人类文明史上,宦官并非中国所独有,希腊、罗马、埃及等许多文明古国的宫廷中都曾有过执役的阉人,但就役使阉人数量之众多、持续时间之漫长久远、制度规范之严密完备,中国堪为之最。
1912年,随着“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延续了数千年之久的宦官制度终于被埋进了历史的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