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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行政村合并应当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行政村合并必须考虑到每个村庄的历史和现实,以行政手段完成的目标根本无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采用“运动模式”实行行政村合并是当前各地流行的做法,尽管眼下完全禁止地方政府采取这一模式是不现实的,但各地政府的确应加强各自的行政制度建设,建立相应严格科学的社会治理模式,使合并工作成为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哪里成熟了、合适了,哪里才能进行合并,而不是把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成为各级领导的“拍脑袋”工程,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诸多后续问题。
关键词:行政村合并;运动模式;“马铃薯”困境
中图分类号:D6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3-0008-03
一、运动模式与行政村合并
所谓运动模式,顾名思义就是政府通过行政力量来推动营造某种“政府活动”。这一模式与我国这一计划经济体系下建立起来的国度深有渊源,新中国成立以后,计划经济体系的建立,使我们在很多社会问题上都习惯以运动的模式来加以解决,例如,建国初期的“三反”、“五反”运动,影响深远的“文化大革命”等等。长期以来,整个社会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甚至每个民众的生活习惯中都存在着浓厚的“运动模式”因子,习惯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当某一个社会问题产生比较严重的社会后果之际,举国上下就习惯运用“运动模式”,毕其功于一役,借助于运动解决问题。
行政村合并就是将农村基层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村通过合并的方式组合成一个新的行政村。其特点是撤销了原村党政机构,将几个村庄从管理上合并在一起,组建新的村委会。虽然各个地方具体的合并措施千差万别,但从现有的实践来看主要存在着两大模式:兼并模式和合并模式。1)兼并模式,就是指将某个行政村整体搬迁到另一个行政村,我们叫做行政村兼并。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说的一个吃掉另一个。2)合并模式,行政村固定式合并。这种合并方式是对若干个行政村的行政机构进行合并。以精简村干部和减少村务开支,减轻农民负担为主要目的。
我国目前约有63万个行政村,很多地区存在着村庄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的特点。近年来,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提出,各地地方政府将“行政村合并”作为地方行政体制改革当中重要的一环。浙江、山东、江苏等地兴起了一股“行政村合并”热潮。
依照一些专家学者的观点,行政村合并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集中各地的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建设;他们认为这一措施有利于农村各种资源要素的优化;也有利于精简机构、减轻当地农民负担。沈廷生提出新型村政的建设关系到中国的农村产业化、现代化和城市化。罗必良提出村庄兼并是农村社区的一种制度创新。王习民认为合村并组是农村各项改革中弊端较少的一种。储伶丽、王征兵、郭江认为行政村合并对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归纳而言,众多专家学者认为行政村合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积极意义。1)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农民负担。行政村数量的减少,可以使村干部的数量和村务开支也相应得到降低。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农民负担。2)农村各种资源要素得以优化。行政村规模越小,越容易造成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甚至破坏这一问题。行政村规模扩大后,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通过合并可以集中资源,有利于农村地区的现代化。
二、富阳市F镇Y行政村合并情况调查
富阳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于2008年12月8日至25日实行,按照市委、市政府的乡镇主导、强势推进、依法规范、速战速决的工作思路,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全市611个行政村调整为287个,行政村总数减少53%,调整幅度最大的龙门镇、渔山乡达63.6%。全市6合1的村有1个;5合1的村有4个;4合1的村有18个;3合1的村有77个;2合1的村有95个;保持现状的村有92个。据初步统计,调整后,全市行政村平均人口为1787人,其中4 000人以上的村有6个;3 000至3 999人的村有20个;2 000至2 999人的村有74个;1 000至1 999人的村有150个,1 000人以下的有35个。此次行政村调整全部为固定式合并,本文的调研也是基于行政村固定式合并得出的一些看法。
富阳市F镇Y行政村位于富春江畔,由原镇的A村、B村、C村、D村四个行政村合并而成,现全村共有811户,2387人,低保户有25户,享受低保人数41人,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相对而言,A村为最大村,有近三百户村民,D村最小,不到百户。现有的7名村支两委成员中,A、B、C村各有两位两委成员,D村只有一位。在走访的过程中,笔者发现村庄合并后,现阶段行政村有许多问题值得深思。
A村所在地(村支两委干部成员两人,最大村)行政村区域位置图:镇政府所在地
B村所在地(村支两委干部成员两人,第二大村)
另一行政村金村(由其他三个行政村合并而成)
D村所在地(村支两委干部成员一人,最小村)
C村所在地(村支两委干部成员两人,第三大村)
村两委成员情况。
在Y行政村当中,赵大是富阳市有名的企业家,工作相当繁忙,基本没有参与村庄事务,而孙二、钱大由于在外办厂也经常不在,Y村的行政事务形成了王大、赵二、孙大、孙二四人主导的局面。
访谈一(Y村专职指导员):村子合并后,还是有很多问题的,有的干部在工作上是有私心的,村主任還是很认真工作的,书记和主任都不领工资,书记一当选就拿出十万块钱来补贴村里。现在四个村的矛盾没有很好的解决,四个村原来都有新的行政办公楼,可现在都讨论不好搬到哪里,只有先借街道的办公室办公了,接下来准备向金村买块地造新的村办公大楼,不过现在地的价钱也谈不好,只好先搁在那里了。
访谈二(镇某干部):Y村的合并还是很有问题的,四个村这么长的一串,中间还夹着个金村,本来可以用另外一种办法合并的,不应该这样,调整的时间太急了,太紧迫了,很多问题没有考虑好,这个村规模调整还是有一定问题的。说是一个村,其实很多事情上还是四个村,各自归各自的。 访谈三(赵某,原A村支部书记,经济能人,行政村合并时被上级免职):“他(赵大)现在都不敢来我这里?现在要是一见面,我当着他面就骂他,他响都不敢响一句,他有什么能力,他给村里(赵村)带来什么好处,原来我在的时候给村里办了多少事情,好了,一下子村子合并了,(上面)不给我当了,你看现在村里(赵村)要办点事情,人(赵大)都找不到,还是一把手,一点好事都轮不到,他只是听话,靠上面给他扶上去的!”
访谈四(D村三位村民,包括原D村的一名村两委成员):“现在的村干部把村子(D村)的土方工程都承包给A村、B村的几个流氓无赖,工程量还没完成一半,费用已经超过预算了。现在这些村干部都怕下次选举的时候,这些流氓捣乱,使自己选不上,都不敢得罪人,反正钱又不是花自己的,乐的做好人。这几天,孙某某(C村人,办造纸厂)把大量的废纸垃圾都拉到我们村后山堆在那里,说是村里主要领导都同意的(孙大点头、王大默认)。”问:“那让你们村的两委成员钱大去说啊”?答:“说什么,他一年到头都不在的,就算去说了,人家人数还比你多,根本不来听你的(C村有两位村两委成员,一般而言对外都比较团结)。”
访谈五(现村财务人员):“行政成本上当然节省了,其他的就比较难说了。比方村里修路,C村的这段路,孙大就把它包给自己亲戚了,很多票据拿来都有问题的,反正听镇里领导的,镇里说给报那就给报吧(现今,村财政都采取村财乡镇管,实行两级核算),管理成本是不是真的有很大节省真的很难说。”
访谈六(Y村主任王大):“现在准备四个村搞四个集中定居点,四个村肯定不会集中的,还是四片。我们村干部就是帮四个村把电、水、道路做好,当干部总要帮老百姓做点事情嘛。各村的承包山、地那肯定都不变的,这方面我们不做调整的,动也是以后的事情。”
在笔者走访过程中,笔者发现Y村正在形成以原有行政村为范围的小团体,为各自寻求好处。Y村正在进行的几大工程呈现出以B村为主要受惠对象的情况。
Y村由于村支书赵大的基本不介入,形成了村主任王大主导工作这一局面,同时王大在尽可能确保自村(B村)利益的同时兼顾A村与C村,而D村成了最为边缘的角色。
三、“马铃薯”化的“熟人社会”
金太军认为在细碎分散的农村,村民就像马克思所形容的“马铃薯”,处于分割的原子化状态,他们无力把握村政,由于自身的信息较少、利益渠道狭窄、组织化水平低,使得他们在村级公共事务中倍感无力。但中国农村社会又有其特殊性,村民并不是完全孤立的马铃薯状态,其本身有着“熟人社会”的特性,村庄的社会关联度相当高。村庄社会关联是指村庄人与人之间的具体关系的性质、程度和广泛性,是村民关系、地缘关系、互惠关系、共同经历以及经济社会产生的社会契约关系和权威服从关系等等所结成与人关系的总和,它是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在村庄关联度高的村庄,村民一致行动的能力较强,村干部受村民的监督和约束也就有力,村民组织起来进行各项合作的可能性也很高。
原来的行政村一般有两三个自然村,自然村是由历史长期发展而来的。一个自然村一般只有一两个或者三四个姓氏,大部分村民都具有非常亲近的血缘、姻缘关系。由于长期生活在同一个地方,彼此都存在着血缘、姻缘关系,一个自然村里的每家每户都知根知底,非常熟悉各自的历史、品行和能力,自然村落内便构成了一个“熟人社会”。原来行政村包含两三个自然村,即便不是很熟悉,但由于在同一个行政村内,村民们也都基本相互认识。因而在行政村的范围内,农村是一个“半熟人社会”。在行政村合并前,由于原有的行政村是由历史延续而成的,彼此间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形成了一张很大的关系网,大家彼此之间十分的熟悉,村干部在举行一项公共决策时,广大村民都会通过各种渠道得知消息,得知利弊,根本没有秘密可言(亲朋好友之间相互告知,很多事情都是透明的),这便是“熟人社会”、“半熟人社会”的特征,村干部的最终决策也会因此受到全村村民自发的舆论压力而调整改变。
就中国广大农村而言,每个村中都存在着自发的“潜规则”——村内的约定习俗,这种村民中存在的“潜规则”可以避免少数人危害全村广大村民全体利益。在农村地区海选后,村庄精英的地位正趋于下降。目前村庄社会秩序维护中发挥作用最大的是约定习俗和村民自治。在处理村民纠纷甚至拆迁赔偿时,村干部通常也是通过个人威望和相关关系来解决问题,而这些方式的前提条件就是“熟人社会”和“半熟人社会”。在这一前提下,村民才能够统一起来采取一致行动,只有这样村民才有力量抵制危害全村利益的行动。行政村合并后,行政村的规模扩大了数倍,一个普通村民只认识合并前某个行政村中的村干部。这样,现在的行政村便由原来的“半熟人社会”进一步发展成类似于“公众社会”的社会。行政村合并将村庄利益共同体的规模扩大了,正式权力的非正式监督途径却大大减少,因此,村民内部协商和一致行动的成本都大大增加。现任村干部由于不需要为很大一部分原其他村村民负责(而且还基本上都不认识),只需要为自己原有村子的支持者负责(是靠这些村民把自己选上去的),那其在谋取某些利益方面所受到的束缚也就明显减弱,他的行动也会变得更加没有顾虑。在上面的调研中,孙大可以同意孙某将大量的造纸垃圾倾倒到D村后山,在他看来最小村D村村民的利益是可以被牺牲的,而其他一些村两委成员都保持沉默,显然不想以此得罪B村的利益團体。此外,大量不合作村民也开始出现,谋求自己的利益,A村、B村的流氓无赖已经介入到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上,现村干部已无法通过个人面子或者相关的亲戚关系来解决问题,为了确保下一次的选举,他们的最佳选择是同意。
四、运动模式下行政村合并的相关经验总结
政府通过运动模式以强势推进、速战速决的方式,希望毕其功于一役,借助于运动解决行政村数量过多、规模过小,借之以加速新农村建设。但行政村合并不是村庄之间简单意义上的拼读组合,而是乡村社会内部治理模式、运行机制、发展战略等方面发生着的一次深刻变革。因此,我们在做出行政规划调整之时应考虑其深刻背景及意义。 行政村合并作为农村社会一项重要的制度变革,其潜在的目的不仅仅是规模的扩大,我们还应针对这一次措施对农村社会治理产生的影响深入思考。如果仅把行政村合并当作节约农村行政支出的一项措施,它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通过合并我们可以削减掉至少一半甚至更多的行政办公费用。这是行政村合并的成功之处。但同时,行政村合并给村民自治的社会基础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行政村作为宪法规定的村民自治的基本单位,它只适合于适当的规模,否则,自治就成了难题。行政村合并后,的确减少了行政成本的支出,但它却削弱了村民在“潜规则”下的民主监督,使村民在村庄的权利架构中成为了完全的“马铃薯”状态,D村的村民已经无法通过原有的手段来维护自身正当利益,十几年没有出现的情况(垃圾的倾倒),现今出现了,而在村民选举中,他们的声音是无法被倾听的。真正的村民自治應该是民主基础上的合作,而真正的民主必须以信息通畅为保证。行政村合并将行政村由“半熟人社会”进一步扩大为类似“公众社会”的社会,村民之间相互不了解甚至对立,使广大村民通过一致的行动来表达诉求变得不再可能。A村、B村、C村的村民根本不会顾及D村村民的感受,村民自治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一部分村民成了利益牺牲的对象。
其次,关于运动模式推行行政村合并这一方式是否可行,本文的看法是否定的。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政治制度,从法律上看,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行政村合并应当建立在村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政府所要做的应该是渐进式的引导,而不是短时期内,不考虑村庄的历史、习惯及村民的意愿就进行大规模的强制合并,这样只会带来很多政府意想不到的新问题、新矛盾,最终往往得不偿失,甚至可能失败,这可以从近十多年来政府精简人员机构越减越多这一历史怪圈中窥见端倪。
结语
行政村合并应当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当前中国农村绝不是地方决策者手中一个可以随意拆来拆去的积木,简单的加减法产生的结果并不会如想象当中那么的美好。行政村合并必须考虑到每个村庄的历史和现实,以行政手段完成的目标根本无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采用“运动模式”实行行政村合并是当前各地流行的做法,尽管眼下完全禁止地方政府采取这一模式是不现实的,但各地政府的确应加强各自的行政制度建设,建立相应严格科学的社会治理模式,使合并工作成为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哪里成熟了、合适了,哪里才能进行合并,而不是把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成为各级领导的“拍脑袋”工程,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诸多后续问题。我们已把依法治国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和长期战略,那么就应该在法制的精神和制度内实行稳健而有效的治理活动。
参考文献:
[1]储伶丽,王征兵,郭江.行政村合并与新农村建设[J].安徽农业科学,2006,(14).
[2]储伶丽,王征兵,郭江.行政村合并探论[J].农村经济,2006,(12).
[3]沈廷生.村政的兴衰与重建[J].战略与管理,1998,(6).
[4]罗必良.村庄兼并:农村社区的组织制度创新[J].南方农村,1999,(2).
[5]王习明.税费改革与合村并组[J].津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18(2).
[6]金太军.村庄治理中三重权力互动的政治社会学分析[J].战略与管理,2002,(2).
[7]贺雪峰.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关键词:行政村合并;运动模式;“马铃薯”困境
中图分类号:D6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33-0008-03
一、运动模式与行政村合并
所谓运动模式,顾名思义就是政府通过行政力量来推动营造某种“政府活动”。这一模式与我国这一计划经济体系下建立起来的国度深有渊源,新中国成立以后,计划经济体系的建立,使我们在很多社会问题上都习惯以运动的模式来加以解决,例如,建国初期的“三反”、“五反”运动,影响深远的“文化大革命”等等。长期以来,整个社会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甚至每个民众的生活习惯中都存在着浓厚的“运动模式”因子,习惯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当某一个社会问题产生比较严重的社会后果之际,举国上下就习惯运用“运动模式”,毕其功于一役,借助于运动解决问题。
行政村合并就是将农村基层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村通过合并的方式组合成一个新的行政村。其特点是撤销了原村党政机构,将几个村庄从管理上合并在一起,组建新的村委会。虽然各个地方具体的合并措施千差万别,但从现有的实践来看主要存在着两大模式:兼并模式和合并模式。1)兼并模式,就是指将某个行政村整体搬迁到另一个行政村,我们叫做行政村兼并。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说的一个吃掉另一个。2)合并模式,行政村固定式合并。这种合并方式是对若干个行政村的行政机构进行合并。以精简村干部和减少村务开支,减轻农民负担为主要目的。
我国目前约有63万个行政村,很多地区存在着村庄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的特点。近年来,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提出,各地地方政府将“行政村合并”作为地方行政体制改革当中重要的一环。浙江、山东、江苏等地兴起了一股“行政村合并”热潮。
依照一些专家学者的观点,行政村合并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集中各地的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建设;他们认为这一措施有利于农村各种资源要素的优化;也有利于精简机构、减轻当地农民负担。沈廷生提出新型村政的建设关系到中国的农村产业化、现代化和城市化。罗必良提出村庄兼并是农村社区的一种制度创新。王习民认为合村并组是农村各项改革中弊端较少的一种。储伶丽、王征兵、郭江认为行政村合并对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归纳而言,众多专家学者认为行政村合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积极意义。1)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农民负担。行政村数量的减少,可以使村干部的数量和村务开支也相应得到降低。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农民负担。2)农村各种资源要素得以优化。行政村规模越小,越容易造成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甚至破坏这一问题。行政村规模扩大后,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通过合并可以集中资源,有利于农村地区的现代化。
二、富阳市F镇Y行政村合并情况调查
富阳行政村规模调整工作于2008年12月8日至25日实行,按照市委、市政府的乡镇主导、强势推进、依法规范、速战速决的工作思路,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全市611个行政村调整为287个,行政村总数减少53%,调整幅度最大的龙门镇、渔山乡达63.6%。全市6合1的村有1个;5合1的村有4个;4合1的村有18个;3合1的村有77个;2合1的村有95个;保持现状的村有92个。据初步统计,调整后,全市行政村平均人口为1787人,其中4 000人以上的村有6个;3 000至3 999人的村有20个;2 000至2 999人的村有74个;1 000至1 999人的村有150个,1 000人以下的有35个。此次行政村调整全部为固定式合并,本文的调研也是基于行政村固定式合并得出的一些看法。
富阳市F镇Y行政村位于富春江畔,由原镇的A村、B村、C村、D村四个行政村合并而成,现全村共有811户,2387人,低保户有25户,享受低保人数41人,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相对而言,A村为最大村,有近三百户村民,D村最小,不到百户。现有的7名村支两委成员中,A、B、C村各有两位两委成员,D村只有一位。在走访的过程中,笔者发现村庄合并后,现阶段行政村有许多问题值得深思。
A村所在地(村支两委干部成员两人,最大村)行政村区域位置图:镇政府所在地
B村所在地(村支两委干部成员两人,第二大村)
另一行政村金村(由其他三个行政村合并而成)
D村所在地(村支两委干部成员一人,最小村)
C村所在地(村支两委干部成员两人,第三大村)
村两委成员情况。
在Y行政村当中,赵大是富阳市有名的企业家,工作相当繁忙,基本没有参与村庄事务,而孙二、钱大由于在外办厂也经常不在,Y村的行政事务形成了王大、赵二、孙大、孙二四人主导的局面。
访谈一(Y村专职指导员):村子合并后,还是有很多问题的,有的干部在工作上是有私心的,村主任還是很认真工作的,书记和主任都不领工资,书记一当选就拿出十万块钱来补贴村里。现在四个村的矛盾没有很好的解决,四个村原来都有新的行政办公楼,可现在都讨论不好搬到哪里,只有先借街道的办公室办公了,接下来准备向金村买块地造新的村办公大楼,不过现在地的价钱也谈不好,只好先搁在那里了。
访谈二(镇某干部):Y村的合并还是很有问题的,四个村这么长的一串,中间还夹着个金村,本来可以用另外一种办法合并的,不应该这样,调整的时间太急了,太紧迫了,很多问题没有考虑好,这个村规模调整还是有一定问题的。说是一个村,其实很多事情上还是四个村,各自归各自的。 访谈三(赵某,原A村支部书记,经济能人,行政村合并时被上级免职):“他(赵大)现在都不敢来我这里?现在要是一见面,我当着他面就骂他,他响都不敢响一句,他有什么能力,他给村里(赵村)带来什么好处,原来我在的时候给村里办了多少事情,好了,一下子村子合并了,(上面)不给我当了,你看现在村里(赵村)要办点事情,人(赵大)都找不到,还是一把手,一点好事都轮不到,他只是听话,靠上面给他扶上去的!”
访谈四(D村三位村民,包括原D村的一名村两委成员):“现在的村干部把村子(D村)的土方工程都承包给A村、B村的几个流氓无赖,工程量还没完成一半,费用已经超过预算了。现在这些村干部都怕下次选举的时候,这些流氓捣乱,使自己选不上,都不敢得罪人,反正钱又不是花自己的,乐的做好人。这几天,孙某某(C村人,办造纸厂)把大量的废纸垃圾都拉到我们村后山堆在那里,说是村里主要领导都同意的(孙大点头、王大默认)。”问:“那让你们村的两委成员钱大去说啊”?答:“说什么,他一年到头都不在的,就算去说了,人家人数还比你多,根本不来听你的(C村有两位村两委成员,一般而言对外都比较团结)。”
访谈五(现村财务人员):“行政成本上当然节省了,其他的就比较难说了。比方村里修路,C村的这段路,孙大就把它包给自己亲戚了,很多票据拿来都有问题的,反正听镇里领导的,镇里说给报那就给报吧(现今,村财政都采取村财乡镇管,实行两级核算),管理成本是不是真的有很大节省真的很难说。”
访谈六(Y村主任王大):“现在准备四个村搞四个集中定居点,四个村肯定不会集中的,还是四片。我们村干部就是帮四个村把电、水、道路做好,当干部总要帮老百姓做点事情嘛。各村的承包山、地那肯定都不变的,这方面我们不做调整的,动也是以后的事情。”
在笔者走访过程中,笔者发现Y村正在形成以原有行政村为范围的小团体,为各自寻求好处。Y村正在进行的几大工程呈现出以B村为主要受惠对象的情况。
Y村由于村支书赵大的基本不介入,形成了村主任王大主导工作这一局面,同时王大在尽可能确保自村(B村)利益的同时兼顾A村与C村,而D村成了最为边缘的角色。
三、“马铃薯”化的“熟人社会”
金太军认为在细碎分散的农村,村民就像马克思所形容的“马铃薯”,处于分割的原子化状态,他们无力把握村政,由于自身的信息较少、利益渠道狭窄、组织化水平低,使得他们在村级公共事务中倍感无力。但中国农村社会又有其特殊性,村民并不是完全孤立的马铃薯状态,其本身有着“熟人社会”的特性,村庄的社会关联度相当高。村庄社会关联是指村庄人与人之间的具体关系的性质、程度和广泛性,是村民关系、地缘关系、互惠关系、共同经历以及经济社会产生的社会契约关系和权威服从关系等等所结成与人关系的总和,它是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在村庄关联度高的村庄,村民一致行动的能力较强,村干部受村民的监督和约束也就有力,村民组织起来进行各项合作的可能性也很高。
原来的行政村一般有两三个自然村,自然村是由历史长期发展而来的。一个自然村一般只有一两个或者三四个姓氏,大部分村民都具有非常亲近的血缘、姻缘关系。由于长期生活在同一个地方,彼此都存在着血缘、姻缘关系,一个自然村里的每家每户都知根知底,非常熟悉各自的历史、品行和能力,自然村落内便构成了一个“熟人社会”。原来行政村包含两三个自然村,即便不是很熟悉,但由于在同一个行政村内,村民们也都基本相互认识。因而在行政村的范围内,农村是一个“半熟人社会”。在行政村合并前,由于原有的行政村是由历史延续而成的,彼此间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形成了一张很大的关系网,大家彼此之间十分的熟悉,村干部在举行一项公共决策时,广大村民都会通过各种渠道得知消息,得知利弊,根本没有秘密可言(亲朋好友之间相互告知,很多事情都是透明的),这便是“熟人社会”、“半熟人社会”的特征,村干部的最终决策也会因此受到全村村民自发的舆论压力而调整改变。
就中国广大农村而言,每个村中都存在着自发的“潜规则”——村内的约定习俗,这种村民中存在的“潜规则”可以避免少数人危害全村广大村民全体利益。在农村地区海选后,村庄精英的地位正趋于下降。目前村庄社会秩序维护中发挥作用最大的是约定习俗和村民自治。在处理村民纠纷甚至拆迁赔偿时,村干部通常也是通过个人威望和相关关系来解决问题,而这些方式的前提条件就是“熟人社会”和“半熟人社会”。在这一前提下,村民才能够统一起来采取一致行动,只有这样村民才有力量抵制危害全村利益的行动。行政村合并后,行政村的规模扩大了数倍,一个普通村民只认识合并前某个行政村中的村干部。这样,现在的行政村便由原来的“半熟人社会”进一步发展成类似于“公众社会”的社会。行政村合并将村庄利益共同体的规模扩大了,正式权力的非正式监督途径却大大减少,因此,村民内部协商和一致行动的成本都大大增加。现任村干部由于不需要为很大一部分原其他村村民负责(而且还基本上都不认识),只需要为自己原有村子的支持者负责(是靠这些村民把自己选上去的),那其在谋取某些利益方面所受到的束缚也就明显减弱,他的行动也会变得更加没有顾虑。在上面的调研中,孙大可以同意孙某将大量的造纸垃圾倾倒到D村后山,在他看来最小村D村村民的利益是可以被牺牲的,而其他一些村两委成员都保持沉默,显然不想以此得罪B村的利益團体。此外,大量不合作村民也开始出现,谋求自己的利益,A村、B村的流氓无赖已经介入到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上,现村干部已无法通过个人面子或者相关的亲戚关系来解决问题,为了确保下一次的选举,他们的最佳选择是同意。
四、运动模式下行政村合并的相关经验总结
政府通过运动模式以强势推进、速战速决的方式,希望毕其功于一役,借助于运动解决行政村数量过多、规模过小,借之以加速新农村建设。但行政村合并不是村庄之间简单意义上的拼读组合,而是乡村社会内部治理模式、运行机制、发展战略等方面发生着的一次深刻变革。因此,我们在做出行政规划调整之时应考虑其深刻背景及意义。 行政村合并作为农村社会一项重要的制度变革,其潜在的目的不仅仅是规模的扩大,我们还应针对这一次措施对农村社会治理产生的影响深入思考。如果仅把行政村合并当作节约农村行政支出的一项措施,它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通过合并我们可以削减掉至少一半甚至更多的行政办公费用。这是行政村合并的成功之处。但同时,行政村合并给村民自治的社会基础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行政村作为宪法规定的村民自治的基本单位,它只适合于适当的规模,否则,自治就成了难题。行政村合并后,的确减少了行政成本的支出,但它却削弱了村民在“潜规则”下的民主监督,使村民在村庄的权利架构中成为了完全的“马铃薯”状态,D村的村民已经无法通过原有的手段来维护自身正当利益,十几年没有出现的情况(垃圾的倾倒),现今出现了,而在村民选举中,他们的声音是无法被倾听的。真正的村民自治應该是民主基础上的合作,而真正的民主必须以信息通畅为保证。行政村合并将行政村由“半熟人社会”进一步扩大为类似“公众社会”的社会,村民之间相互不了解甚至对立,使广大村民通过一致的行动来表达诉求变得不再可能。A村、B村、C村的村民根本不会顾及D村村民的感受,村民自治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一部分村民成了利益牺牲的对象。
其次,关于运动模式推行行政村合并这一方式是否可行,本文的看法是否定的。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政治制度,从法律上看,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行政村合并应当建立在村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政府所要做的应该是渐进式的引导,而不是短时期内,不考虑村庄的历史、习惯及村民的意愿就进行大规模的强制合并,这样只会带来很多政府意想不到的新问题、新矛盾,最终往往得不偿失,甚至可能失败,这可以从近十多年来政府精简人员机构越减越多这一历史怪圈中窥见端倪。
结语
行政村合并应当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当前中国农村绝不是地方决策者手中一个可以随意拆来拆去的积木,简单的加减法产生的结果并不会如想象当中那么的美好。行政村合并必须考虑到每个村庄的历史和现实,以行政手段完成的目标根本无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采用“运动模式”实行行政村合并是当前各地流行的做法,尽管眼下完全禁止地方政府采取这一模式是不现实的,但各地政府的确应加强各自的行政制度建设,建立相应严格科学的社会治理模式,使合并工作成为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哪里成熟了、合适了,哪里才能进行合并,而不是把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成为各级领导的“拍脑袋”工程,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诸多后续问题。我们已把依法治国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和长期战略,那么就应该在法制的精神和制度内实行稳健而有效的治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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