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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生态公益林的公益性与农民注重经济效益是一对很难调和的矛盾。本文从公益林生态效益的重要性说起,主要介绍公益林的尴尬现状,重点对补偿制度的完善以及公益林和农村经济发展之间如何有机结合进行了研究,期望能够通过一系列措施缓解公益林和农村经济发展之矛盾。
关键词:公益林现状;农村经济;补偿措施
中图分类号:S718.5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建设生态公益林,能够有效改善人们的生存环境,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由于近年来生态环境遭遇前所未有的破坏,人们常常生活在雾霾毒气之中,生态平衡被打破,人们渴望天蓝水清空气好,而大力发展生态公益林就可以大大提升环境指数,这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功德之事,我们都应该关心支持。
1 公益林生态效益
通常所谓的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它具有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洪水调蓄、维持大气平衡、林产品提供等的生态功能,能够为人们提供多种社会产品和服务。它的建设管护主要由各级政府投入,林管部门负责管护,一些农民经营者也参与其中。
1.1 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公益林的生态效益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是涵养水源效益,丰富的生态公益林资源,可以有效净化水质、防止水土流失、抵御旱涝,对生态系统水源涵养效果明显。其次是防护作用,生态公益林,能够有效防风固沙、保持水土的作用,可以为人们筑起一道道天然屏障,所发挥出现来的生态效益难以用数字来表示。生态公益林还有绿化美化环境和净化空气的作用,这对改善人们生存条件,也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2 公益林的经营
生态公益林经营要本着有效发挥生态功能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不破坏原有生态平衡的基础上,实现生态经济双共赢。生态公益林经营离不开经营者农民的参与,如何保护农民的利益,提升农民管护的积极性,依然是需要重点解决的关键问题。
1.3 公益林的利用
生态公益林的利用要掌握合适的度,要严格禁止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采伐活动。
2 公益林现状
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对改善人们生存环境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国家专门建立相应的补偿措施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对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但是,由于相应制度建立不够完善,补偿幅度不够理想,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生态效益和农村经济发展矛盾仍然很突出。
2.1 公益林的划分不够合理
我国对森林划分有一定标准,如果按照森林的功能不同来划分,可以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又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根据相应补偿规定,只有对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补偿。各地对公益林的判定存在不统一性,出现不合理划分,也是正常现象。由此衍生出许多矛盾,也是司空见惯的。一些经营者不愿意接受界定,往往就会阳奉阴违,不能很好地遵守规定。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值得探索和研究。
2.2 公益林补偿额度和农民期望值有落差
公益林在确定属性之后,就要限制或禁止经营者随意砍伐,一些经营者利益肯定要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为了缓解相关矛盾,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政策,但是这个补偿制度很难达到尽善尽美的程度。一方面是国家补偿能力有限,补偿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经营者受损情况难以准确界定,补偿多少最为合适,这个问题很难达成共识。经营者大多是当地农民,没有太多其他经济来源,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思想比较严重,如果得不到理想补偿,对农民积极性的打击可想而知。
公益林补偿标准低,当然就会挫伤经营者的管护积极性,如果补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经营者和管护者的利益就要受损,这样就可能造成更大的生态损失和利益损失。一旦形成恶性循环,势必对公益林建设带来致命伤。
2.3 公益林管控和农民经济效益相矛盾
公益林当然要以发挥公益效益和森林生态效益为主,所以在管控方面要求就比较严格,那些特殊保护的公益林是禁止采伐的,即使不是重点保护公益林,也是要限制采伐的。这些限制措施是必须的,对经营者的补偿也是应该的。但因为补偿额度偏低,经营者对补偿不满意,当然就会出现副作用,在公益林管控方面,就会出现懈怠甚至是抵触情绪。有个别地方也难免要出现偷砍乱伐现象,这给公益林管护带来严重威胁。因为政府对公益林补偿有固定标准,而农民自己有心理期望值,这巨大落差很难达成契合。农民常常会进行横向比较,外出打工农民工挣多少钱,经营公益林收入多少钱,再是,农民拿自主经营商品林按亩产值比较农民挣多少钱,管护公益林不得开发利用只有享受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亩收入又多少钱,如果没有可比性,农民当然是不满意的。这对公益林的建设和管控都是不利的。
3 公益林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契合点探索
公益林要健康发展,相关政策要给力。随着环境污染的日益加剧,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越来越显得弥足珍贵,如何协调各种关系,保护农民种植管护公益林的积极性,是眼下需要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
3.1 提高公益林的经济效益
严格管控的公益林本身是不产生经济效益的,因为禁止采伐,经营者当然就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即使是有限度的采伐,也不会带来多少实际效益。经营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补偿,这对公益林的发展当然是不利的,但是,这不等于说公益林就不能带来经济效益。其实,只要我们想办法,增加经营者经济收入也不是不可能。
3.1.1 搞林下经济
公益林虽然不能砍伐,但林下还有相当丰富的土地资源,只要合理利用,还是可以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的。搞林下经济不仅是可能的,也是可行的。可以根据林间实际和当地气候特征,适当选择种植一些经济作物,像比较耐阴的经济类植物。 3.1.2 搞生态旅游经济
要缓解生态林管护和农村经济这对矛盾,大力发展农村绿色旅游,也是不错的选择和良好出路。如今好些农家乐,就建立在公益林里面。一些著名的国家森林公园,游客络绎不绝,经济效益当然是客观的。即使没有大景点,搞好农家乐旅游也是大有前途的。这样既能保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又能给经营者带来不菲的经济收入,这当然是双赢多赢的局面。
3.2 增加公益林的补偿力度
虽然国家有相应的公益林补偿政策,但由于缺少细化和针对性,在一些地区执行存在漏洞,很大程度上挫伤了经营者管护者的积极性。所以,在补偿措施制定方面,还是要本着对各方利益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其经济调控作用,最大限度地缓解各种矛盾,这对公益林的建设和稳步发展,都有积极意义。
在制定补偿措施时,要考虑补偿方式的多元化。对经营者和管护者相应的经济补偿,不能是一成不变的,要采取多元化的补偿措施,不仅有货币和实物补偿,还可以有优惠政策的倾斜,适当减免相关赋税,让经营者和管护者真正得到实惠,这对公益林建设肯定有助推作用。
要加大补偿力度,就要广开财路。国家对公益林的补偿是有严格规定的,要让公益林发挥生态效益,就要确保经营者和管护者的切身利益。加强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统筹融资势在必行,可以向生态资源受益者收取生态回馈费来充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如:城镇居民和工业用水、木材加工、征用占用林地、野生动物养殖、水产养殖、森林旅游开发,以及风景区的商业活动等。通过这些开源措施,补偿资金就会丰厚起来,这对建设高效公益林,最大限度发挥其生态效益,都有重要作用。
3.3 落实公益林的管护措施
公益林管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提高管护水平,不是只有补偿就可以实现的。在强化公益林管护力度时,还是要注意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媒体方式,向民众展开宣传,要让民众明白公益林生态效益的重要性。政府和林业职能部门,要加强林业执法队伍的建设,赋予林业职工相应的待遇和执法地位,调动林业职工和公益林管护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真正和人员的职责权利和绩效奖惩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最有效确保公益林的健康发展。
4 结语
公益林生态效益和农村经济有着千丝万线的联系,落实好补偿措施,积极开发其经济效益,对公益林的健康发展是摆在每一个责任人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不仅要端正态度,还要做好宣传,让生态公益林建设更加步入正规。
参考文献
[1] 于殿双,李福强.公益林区发展林下经济的探讨.吉林农业(C版)[J],2012(6).
[2] 陈钦,李铮媚,李鸣.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研究综述.生态经济(学术版)[J],2012(01).
作者简介:廖国耀(1982-),男,广西融水人,广西融水县同练瑶族乡林业工作站助理工程师,从事林业技术推广。
关键词:公益林现状;农村经济;补偿措施
中图分类号:S718.5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建设生态公益林,能够有效改善人们的生存环境,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由于近年来生态环境遭遇前所未有的破坏,人们常常生活在雾霾毒气之中,生态平衡被打破,人们渴望天蓝水清空气好,而大力发展生态公益林就可以大大提升环境指数,这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功德之事,我们都应该关心支持。
1 公益林生态效益
通常所谓的公益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它具有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洪水调蓄、维持大气平衡、林产品提供等的生态功能,能够为人们提供多种社会产品和服务。它的建设管护主要由各级政府投入,林管部门负责管护,一些农民经营者也参与其中。
1.1 公益林的生态效益
公益林的生态效益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是涵养水源效益,丰富的生态公益林资源,可以有效净化水质、防止水土流失、抵御旱涝,对生态系统水源涵养效果明显。其次是防护作用,生态公益林,能够有效防风固沙、保持水土的作用,可以为人们筑起一道道天然屏障,所发挥出现来的生态效益难以用数字来表示。生态公益林还有绿化美化环境和净化空气的作用,这对改善人们生存条件,也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2 公益林的经营
生态公益林经营要本着有效发挥生态功能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不破坏原有生态平衡的基础上,实现生态经济双共赢。生态公益林经营离不开经营者农民的参与,如何保护农民的利益,提升农民管护的积极性,依然是需要重点解决的关键问题。
1.3 公益林的利用
生态公益林的利用要掌握合适的度,要严格禁止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采伐活动。
2 公益林现状
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对改善人们生存环境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国家专门建立相应的补偿措施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对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但是,由于相应制度建立不够完善,补偿幅度不够理想,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生态效益和农村经济发展矛盾仍然很突出。
2.1 公益林的划分不够合理
我国对森林划分有一定标准,如果按照森林的功能不同来划分,可以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又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根据相应补偿规定,只有对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补偿。各地对公益林的判定存在不统一性,出现不合理划分,也是正常现象。由此衍生出许多矛盾,也是司空见惯的。一些经营者不愿意接受界定,往往就会阳奉阴违,不能很好地遵守规定。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值得探索和研究。
2.2 公益林补偿额度和农民期望值有落差
公益林在确定属性之后,就要限制或禁止经营者随意砍伐,一些经营者利益肯定要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为了缓解相关矛盾,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政策,但是这个补偿制度很难达到尽善尽美的程度。一方面是国家补偿能力有限,补偿力度不够;另一方面,经营者受损情况难以准确界定,补偿多少最为合适,这个问题很难达成共识。经营者大多是当地农民,没有太多其他经济来源,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思想比较严重,如果得不到理想补偿,对农民积极性的打击可想而知。
公益林补偿标准低,当然就会挫伤经营者的管护积极性,如果补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经营者和管护者的利益就要受损,这样就可能造成更大的生态损失和利益损失。一旦形成恶性循环,势必对公益林建设带来致命伤。
2.3 公益林管控和农民经济效益相矛盾
公益林当然要以发挥公益效益和森林生态效益为主,所以在管控方面要求就比较严格,那些特殊保护的公益林是禁止采伐的,即使不是重点保护公益林,也是要限制采伐的。这些限制措施是必须的,对经营者的补偿也是应该的。但因为补偿额度偏低,经营者对补偿不满意,当然就会出现副作用,在公益林管控方面,就会出现懈怠甚至是抵触情绪。有个别地方也难免要出现偷砍乱伐现象,这给公益林管护带来严重威胁。因为政府对公益林补偿有固定标准,而农民自己有心理期望值,这巨大落差很难达成契合。农民常常会进行横向比较,外出打工农民工挣多少钱,经营公益林收入多少钱,再是,农民拿自主经营商品林按亩产值比较农民挣多少钱,管护公益林不得开发利用只有享受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亩收入又多少钱,如果没有可比性,农民当然是不满意的。这对公益林的建设和管控都是不利的。
3 公益林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契合点探索
公益林要健康发展,相关政策要给力。随着环境污染的日益加剧,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越来越显得弥足珍贵,如何协调各种关系,保护农民种植管护公益林的积极性,是眼下需要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
3.1 提高公益林的经济效益
严格管控的公益林本身是不产生经济效益的,因为禁止采伐,经营者当然就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即使是有限度的采伐,也不会带来多少实际效益。经营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补偿,这对公益林的发展当然是不利的,但是,这不等于说公益林就不能带来经济效益。其实,只要我们想办法,增加经营者经济收入也不是不可能。
3.1.1 搞林下经济
公益林虽然不能砍伐,但林下还有相当丰富的土地资源,只要合理利用,还是可以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的。搞林下经济不仅是可能的,也是可行的。可以根据林间实际和当地气候特征,适当选择种植一些经济作物,像比较耐阴的经济类植物。 3.1.2 搞生态旅游经济
要缓解生态林管护和农村经济这对矛盾,大力发展农村绿色旅游,也是不错的选择和良好出路。如今好些农家乐,就建立在公益林里面。一些著名的国家森林公园,游客络绎不绝,经济效益当然是客观的。即使没有大景点,搞好农家乐旅游也是大有前途的。这样既能保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又能给经营者带来不菲的经济收入,这当然是双赢多赢的局面。
3.2 增加公益林的补偿力度
虽然国家有相应的公益林补偿政策,但由于缺少细化和针对性,在一些地区执行存在漏洞,很大程度上挫伤了经营者管护者的积极性。所以,在补偿措施制定方面,还是要本着对各方利益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其经济调控作用,最大限度地缓解各种矛盾,这对公益林的建设和稳步发展,都有积极意义。
在制定补偿措施时,要考虑补偿方式的多元化。对经营者和管护者相应的经济补偿,不能是一成不变的,要采取多元化的补偿措施,不仅有货币和实物补偿,还可以有优惠政策的倾斜,适当减免相关赋税,让经营者和管护者真正得到实惠,这对公益林建设肯定有助推作用。
要加大补偿力度,就要广开财路。国家对公益林的补偿是有严格规定的,要让公益林发挥生态效益,就要确保经营者和管护者的切身利益。加强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统筹融资势在必行,可以向生态资源受益者收取生态回馈费来充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如:城镇居民和工业用水、木材加工、征用占用林地、野生动物养殖、水产养殖、森林旅游开发,以及风景区的商业活动等。通过这些开源措施,补偿资金就会丰厚起来,这对建设高效公益林,最大限度发挥其生态效益,都有重要作用。
3.3 落实公益林的管护措施
公益林管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提高管护水平,不是只有补偿就可以实现的。在强化公益林管护力度时,还是要注意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媒体方式,向民众展开宣传,要让民众明白公益林生态效益的重要性。政府和林业职能部门,要加强林业执法队伍的建设,赋予林业职工相应的待遇和执法地位,调动林业职工和公益林管护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真正和人员的职责权利和绩效奖惩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最有效确保公益林的健康发展。
4 结语
公益林生态效益和农村经济有着千丝万线的联系,落实好补偿措施,积极开发其经济效益,对公益林的健康发展是摆在每一个责任人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不仅要端正态度,还要做好宣传,让生态公益林建设更加步入正规。
参考文献
[1] 于殿双,李福强.公益林区发展林下经济的探讨.吉林农业(C版)[J],2012(6).
[2] 陈钦,李铮媚,李鸣.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研究综述.生态经济(学术版)[J],2012(01).
作者简介:廖国耀(1982-),男,广西融水人,广西融水县同练瑶族乡林业工作站助理工程师,从事林业技术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