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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数以千万计的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被征用。他们在得到微薄的一次性征地补偿费用,并在较短的时间内用完之后,许多人成了“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农民,导致群体上访事件的频繁发生。若不从法律、制度和实践层面上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和发展问题,我们所实现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就会严重偏离党的最高宗旨,就会与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严重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