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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一把手成为腐败高危职位,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专家指出,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只考虑到国企作为市场主体的特殊性,却忘记了国企首先是党领导下的企业,因而对国企党的领导和建设重视不够,甚至放弃了对国企的领导和监管。
7月2日、7月5日,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接连发布两条消息,公布两名干部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两人是前后任,一位是时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青理东,另一位是他的前任、原主任刘国成。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数据显示,仅2018年,倒在国企关键岗位上的省管干部就多达30余名,中管干部有两名。国企一把手何以成为腐败易发高发人群?又该如何破解?
国企一把手腐败有3个特点
吞吐量大幅增长,企业连续两年亏损,可关联挂靠的800家企业无一亏损……这是2016年山东省日照市市委专项巡察组在市属国有企业集团进行专项巡察时发现的怪现象。深入调查发现,这800家关联挂靠企业之所以有“靠港吃港”的能力,就在于国企内部从上到下的一把手给予了它们“吃”的权力。
而随着日照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朱同兴,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原部长吕传田,时任日照市国资委党委书记、日照港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杜传志一一落马,日照港集团的内部贪污腐败问题逐渐清晰地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
有油水的地方容易滑倒。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杜治洲研究发现,国企一把手腐败有3个特点:有的直接进行“等价交换”的交易,相关利益人谁给的钱多就把相关项目、采购给谁,或者给予其重要职位;有的把国企当成自家后花园,不仅自己“独步天下”,而且家人亲属朋友等也人手一把自由出入的“金钥匙”;还有的是把持不住自己,在美色、金钱、奢侈品、古玩字画面前败下阵来,倒在别有用心者的围猎中,被挟持着越走越远。
“国企一把手成为腐败高危职位,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杜治洲指出,根据从中央到地方的巡视反馈,一些地方的党委政府只考虑到国企作为市场主体的特殊性,却忘记了国企首先是党领导下的企业,因而对国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重视不够,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对国企的领导和监管。
越是“金字塔尖”,越需要从严监督
所謂“金字塔尖”,是对国企一把手在国企领导结构中的一种形象描述,即一把手处于领导结构的塔尖,人权、财权、事权集于一身。不仅如此,有的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上,也是一把抓、一言堂、一支笔。当来自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严重缺位,国企主管部门又“重业务轻党建”,以企业发展论英雄、以适当给予企业领导人自主权为由放松监管时,不难想象,国企内部对这些人的监督将会沦为何种田地。
“他说‘别的单位不认识的人,我怎么提拔’”“开会时先下结论再征求意见,特别是脾气见长,不愿听反对声音,身上霸气十足”“一切都凌驾于企业和企业党组织之上,根本没有民主,一切以自己为中心”……这是部分集团干部对抚矿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尹亮的评价。在调查过程中,该集团多数干部表示对尹亮就是一个“怕”字。尹亮对此也心知肚明,他被查后在忏悔材料中写道:“员工们信服我,但也害怕我,害怕我手中的权力。”
随着经营业绩的提升,本就作风强势的尹亮,在企业里说一不二,俨然一副“老子天下第一”“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架势。调查显示,尹亮主掌抚矿集团期间,其他班子成员既不敢问,也不敢说,主动放弃监督权。就连在他被宣布接受组织审查后,企业党员干部仍然心有余悸。
不受监督的权力是可怕的,手握重权者只要一句话、一个批示就能随意调动数亿元资金。2009年底,尹亮决定上马页岩炼油项目,由于论证不充分且项目缺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导致投资从初始预计的6000多万元,如滚雪球般增加至30多亿元,还没收到应有的效益。这并非个例。在一些判决书中,常见这样的表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不仅如此,这些人在企业深耕多年,对企业政治生态、发展态势造成的恶劣影响,并不会因为其落马而消除。所以,越是“金字塔尖”,越需要从严监督。
加强对国企关键岗位关键人的监督
“可悲、可耻、可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时,对自己作出了这样的评价。他说,“希望把我作为一个反面教材,以我为鉴,引以为戒”。
如何加强对国企关键岗位关键人的监督?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廉政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金程认为,加强对国企关键岗位关键人的监督,首先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从思想深处拧紧螺丝。
其次,要积极探索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体系,以巡视巡察的震慑效应破除“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能监督”的积弊,推动各级党委和国企主管部门加大对关键岗位关键人的监督力度,带动形成国企内部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的良好风气,打通下级监督上级的监督渠道、拓展监督方式。
第三,要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督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严格日常管理,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8.16 贾亮、李建忠/文)
7月2日、7月5日,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接连发布两条消息,公布两名干部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两人是前后任,一位是时任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青理东,另一位是他的前任、原主任刘国成。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数据显示,仅2018年,倒在国企关键岗位上的省管干部就多达30余名,中管干部有两名。国企一把手何以成为腐败易发高发人群?又该如何破解?
国企一把手腐败有3个特点
吞吐量大幅增长,企业连续两年亏损,可关联挂靠的800家企业无一亏损……这是2016年山东省日照市市委专项巡察组在市属国有企业集团进行专项巡察时发现的怪现象。深入调查发现,这800家关联挂靠企业之所以有“靠港吃港”的能力,就在于国企内部从上到下的一把手给予了它们“吃”的权力。
而随着日照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经理朱同兴,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原部长吕传田,时任日照市国资委党委书记、日照港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杜传志一一落马,日照港集团的内部贪污腐败问题逐渐清晰地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
有油水的地方容易滑倒。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杜治洲研究发现,国企一把手腐败有3个特点:有的直接进行“等价交换”的交易,相关利益人谁给的钱多就把相关项目、采购给谁,或者给予其重要职位;有的把国企当成自家后花园,不仅自己“独步天下”,而且家人亲属朋友等也人手一把自由出入的“金钥匙”;还有的是把持不住自己,在美色、金钱、奢侈品、古玩字画面前败下阵来,倒在别有用心者的围猎中,被挟持着越走越远。
“国企一把手成为腐败高危职位,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杜治洲指出,根据从中央到地方的巡视反馈,一些地方的党委政府只考虑到国企作为市场主体的特殊性,却忘记了国企首先是党领导下的企业,因而对国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重视不够,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对国企的领导和监管。
越是“金字塔尖”,越需要从严监督
所謂“金字塔尖”,是对国企一把手在国企领导结构中的一种形象描述,即一把手处于领导结构的塔尖,人权、财权、事权集于一身。不仅如此,有的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上,也是一把抓、一言堂、一支笔。当来自上级党组织的监督严重缺位,国企主管部门又“重业务轻党建”,以企业发展论英雄、以适当给予企业领导人自主权为由放松监管时,不难想象,国企内部对这些人的监督将会沦为何种田地。
“他说‘别的单位不认识的人,我怎么提拔’”“开会时先下结论再征求意见,特别是脾气见长,不愿听反对声音,身上霸气十足”“一切都凌驾于企业和企业党组织之上,根本没有民主,一切以自己为中心”……这是部分集团干部对抚矿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尹亮的评价。在调查过程中,该集团多数干部表示对尹亮就是一个“怕”字。尹亮对此也心知肚明,他被查后在忏悔材料中写道:“员工们信服我,但也害怕我,害怕我手中的权力。”
随着经营业绩的提升,本就作风强势的尹亮,在企业里说一不二,俨然一副“老子天下第一”“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架势。调查显示,尹亮主掌抚矿集团期间,其他班子成员既不敢问,也不敢说,主动放弃监督权。就连在他被宣布接受组织审查后,企业党员干部仍然心有余悸。
不受监督的权力是可怕的,手握重权者只要一句话、一个批示就能随意调动数亿元资金。2009年底,尹亮决定上马页岩炼油项目,由于论证不充分且项目缺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导致投资从初始预计的6000多万元,如滚雪球般增加至30多亿元,还没收到应有的效益。这并非个例。在一些判决书中,常见这样的表述:“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不仅如此,这些人在企业深耕多年,对企业政治生态、发展态势造成的恶劣影响,并不会因为其落马而消除。所以,越是“金字塔尖”,越需要从严监督。
加强对国企关键岗位关键人的监督
“可悲、可耻、可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廖永远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时,对自己作出了这样的评价。他说,“希望把我作为一个反面教材,以我为鉴,引以为戒”。
如何加强对国企关键岗位关键人的监督?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廉政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金程认为,加强对国企关键岗位关键人的监督,首先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从思想深处拧紧螺丝。
其次,要积极探索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体系,以巡视巡察的震慑效应破除“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能监督”的积弊,推动各级党委和国企主管部门加大对关键岗位关键人的监督力度,带动形成国企内部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的良好风气,打通下级监督上级的监督渠道、拓展监督方式。
第三,要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督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严格日常管理,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8.16 贾亮、李建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