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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元标"现象突破了既有法律底线"一元标"的法律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合法性判断问题。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一元标"案件作为行政争议进入了法院诉讼程序以后,法官会怎么判断这个问题?会从哪些方面考虑呢?作为法官,适用法律是其天职。法官们看到的法律都是实定的法律,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适用一些法律解释方式进行的补充。《招投投标法》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