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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分类管理作了法律层面的规定,但在实践层面,其分类一直处于试点探索阶段。我国公务员分类管理在制度建设、管理规范和实施过程中存在职位分类与分析工作欠缺、不同类别转任受限、内部不公平感新增、聘任制激励作用未有效发挥、职务与职级晋升双轨制不健全及相关配套制度缺失等问题。应加强职位分析,尽快出台统一的《公务员职位分类实施细则》;取消编制身份管理,灵活使用聘用制;树立公务员职业化观念;完善职务职级并行及分类配套制度,建立更加开放、灵活、公正、系统的分类管理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