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文章首先分析了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内涵和特点,进而从转变传统的音乐教育观念、改变传统的音乐教育内容、改革传统的音乐教学方法三个方面阐述了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教学应用途径。
【关键词】奥尔夫教学法 内涵 特点 可行性 应用 策略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是当代德国著名作曲家、儿童音乐教育家卡尔·奥尔夫(Karl Off, 1895-1982)首创,后经许多专家继承与发展而形成的音乐教学法。该教学法风是20世纪流传甚广,对世界音乐教育产生重大影响的一种外国音乐教育体系。这种以人为本、提倡原本性的创造性教学方式受到了音乐教育界的普遍欢迎。
一、“奥尔夫教学法”的内涵与特点
奥尔夫认为音乐创作和音乐教育必须唤起人人生来具有的音乐本能。简单地说,奥尔夫教学法就是现代最科学、最先进、最适合儿童的音乐教学法之一。他的教学原理就是先让学生通过接触音乐实践,使他们真正喜欢音乐,然后由老师引导,以学生为主体,师生在一起共同进行创造性的活动,其目的之一是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其内涵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一是培养健全的人格。奥尔夫教学法认为,在音乐教育中,音乐是手段,培养健全的人格才是目的。它所致力的音乐,不是单纯的音乐知识,而是融合音乐、舞蹈、诗歌、美术、戏剧等各种艺术于一体,以达到健全的人格教育。通过音乐把“真”“善”“美”的精神传给儿童们,使他们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做一个全面发展的人。二是让所有的孩子都来学习。奥尔夫设计的教学法是“有教无类”的教学法,让每一个儿童都能在美的音乐中享受到音乐的乐趣,得到精神上的满足。他提倡“玩中学”“做中学”、提倡“元素性”音乐,把复杂枯燥的纯理论的乐理知识简单化用一些简单的节奏、固定的音型、易学的乐器演奏技巧,使每个儿童都能很快地学会,并且乐于去学、乐于去做,从而激发儿童学习音乐的兴趣,培养他们的自信心与表现能力。三是从感知入手。奥尔夫教学法在讲授知识的时候不是采用使学生感到烦厌的纯理论的学习,它采用了一种回归自然的(元素性的)、以感知入手的教学法。他不是把理论做先导,先讲“为什么”,而是从感知入手,让儿童直接去感知音乐,首先学会“怎样做”,然后再去解释“为什么”这样的教学方法更适合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和特殊儿童教育。可以使儿童在快乐教育中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四是讲究即兴性。奥尔夫教学法提倡参与意识,其重要一点就是“让孩子自己去做”因此它选择的教学内容也是适合儿童的特点,难度不大,使每一个孩子都能跟得上使孩子们觉得始终只是在做游戏,在跟音乐进行愉快的合作。它所强调的即兴性,是更主动、更有效的学习音乐的方法。
概括起来,奥尔夫教学法具有三个重要的特点:综合性、感性和即兴性。
二、“奥尔夫教学法”的教学应用途径
奥尔夫教学法在我国的应用是可行的,如果在音乐教育实践中加以应用,应采取如下途径:
⒈转变传统的音乐教育观念。教育观念的转变对教师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在我国,教育传授知识的功能一直倍受重视,以知识为重点、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体制,曾经在人类社会发展中起到巨大的作用,但在如今的信息社会中已经不能适应要求。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正是从人的自身素质的全面发展出发,强调音乐应该属于每一个人,他的曾被反复引用的一句格言“音乐教育是人的教育”,即音乐教育应当针对所有的受教育者,发掘和培养学生的音乐潜能,提高学生的艺术能力和审美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他在音乐教育中提倡感性教育、整体教育、结构教育,它把丰富的音乐内容融合在简单的节奏、和声、和弦等音乐要素中,让学生在音乐的整体结构中感受音乐。奥尔夫教学法启示和影响我们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摒弃模式化的教学体系,注重音乐教育的原本性、即兴性、实践性、民族性、综合性,改变传统音乐教育中存在的过于理论化、呆板枯燥的教育方法。
2.改变传统的音乐教育内容。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从思想精神到具体方法,启迪我们对教育中的师资培养、教材建设、奥尔夫乐器改革和制造、合唱的基本建设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发展。2001年6月,国家教育部颁布了《基础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在此基础上,《国家艺术课程标准(实验试行稿)》和《国家音乐课程教育标准(实验试行稿)》也经教育部审查通过。在新的《艺术课程标准》中明确提出,要“以艺术能力和人文素质的整合发展为总目标,在多科互融的艺术教学活动中,通过艺术与生活、艺术与情感、艺术与文化、艺术与科学的连接,达到学生艺术能力、审美意识和审美情趣的形成和提高。”这正是与奥尔夫在他的《学校音乐教材》中把音乐、动作、语言、舞蹈、器乐等多学科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多科相融的艺术教学活动,并强调对学生的创新精神的培养,强调音乐教育对学生的智慧发展的重要作用相一致。可见,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对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内容的制定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价值。
3.改革传统的音乐教学方法。我们在以往传统的音乐教学中,无论是普及的国民音乐教育还是专业音乐教育大多是把组成音乐的诸要素或与之相联系的相关学科分开来教,如歌词、舞蹈、乐器等;还如在专业音乐教学中通常是先学和声,再学复调等。这种教条的、机械的教学方法实际上阻碍了音乐教育的发展。在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中,我们却感受到一种新的行之有效的方法:首先结合语言、动作、舞蹈进行教学,对于各学科之间,奥尔夫“致力于重建其间的天然联系”。他所编的《学校音乐教材》注重联系儿童生活体验,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其次,注重培养节奏感。奥尔夫认为音乐构成的第一要素是节奏,不是旋律。节奏是音乐、动作、舞蹈、语言等的基础,所以节奏训练是从语言的节奏和动作的节奏来培养学生节奏感的。在奥尔夫教学体系中用“声势”及基本形体动作来训练节奏,这些节奏训练通过即兴的表演和创作,锻炼学生的反应能力。再次,采用多声结构的音乐教学法。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无论是节奏,还是旋律往往采用多声结构,学生采用固定低音或不断反复同一音型的手法,为旋律伴奏,或为声势、朗诵伴奏,或进行合奏、重奏。这样的多声结构,实际上适合中国民族五声调式音乐的横向发展的,运用多声部的复调音乐教学,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对音乐教育的整体水平的提高和发展是有益的。最后,注重培养学生创造力的教学。创造性、综合性是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的本质特征,也是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中的核心内容。学生唱、奏、舞蹈等都是建立在学生个性充分发挥的基础上进行的,一切教学都是为使学生的才智和创造力获得极大的发展。
【关键词】奥尔夫教学法 内涵 特点 可行性 应用 策略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是当代德国著名作曲家、儿童音乐教育家卡尔·奥尔夫(Karl Off, 1895-1982)首创,后经许多专家继承与发展而形成的音乐教学法。该教学法风是20世纪流传甚广,对世界音乐教育产生重大影响的一种外国音乐教育体系。这种以人为本、提倡原本性的创造性教学方式受到了音乐教育界的普遍欢迎。
一、“奥尔夫教学法”的内涵与特点
奥尔夫认为音乐创作和音乐教育必须唤起人人生来具有的音乐本能。简单地说,奥尔夫教学法就是现代最科学、最先进、最适合儿童的音乐教学法之一。他的教学原理就是先让学生通过接触音乐实践,使他们真正喜欢音乐,然后由老师引导,以学生为主体,师生在一起共同进行创造性的活动,其目的之一是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其内涵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一是培养健全的人格。奥尔夫教学法认为,在音乐教育中,音乐是手段,培养健全的人格才是目的。它所致力的音乐,不是单纯的音乐知识,而是融合音乐、舞蹈、诗歌、美术、戏剧等各种艺术于一体,以达到健全的人格教育。通过音乐把“真”“善”“美”的精神传给儿童们,使他们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做一个全面发展的人。二是让所有的孩子都来学习。奥尔夫设计的教学法是“有教无类”的教学法,让每一个儿童都能在美的音乐中享受到音乐的乐趣,得到精神上的满足。他提倡“玩中学”“做中学”、提倡“元素性”音乐,把复杂枯燥的纯理论的乐理知识简单化用一些简单的节奏、固定的音型、易学的乐器演奏技巧,使每个儿童都能很快地学会,并且乐于去学、乐于去做,从而激发儿童学习音乐的兴趣,培养他们的自信心与表现能力。三是从感知入手。奥尔夫教学法在讲授知识的时候不是采用使学生感到烦厌的纯理论的学习,它采用了一种回归自然的(元素性的)、以感知入手的教学法。他不是把理论做先导,先讲“为什么”,而是从感知入手,让儿童直接去感知音乐,首先学会“怎样做”,然后再去解释“为什么”这样的教学方法更适合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和特殊儿童教育。可以使儿童在快乐教育中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四是讲究即兴性。奥尔夫教学法提倡参与意识,其重要一点就是“让孩子自己去做”因此它选择的教学内容也是适合儿童的特点,难度不大,使每一个孩子都能跟得上使孩子们觉得始终只是在做游戏,在跟音乐进行愉快的合作。它所强调的即兴性,是更主动、更有效的学习音乐的方法。
概括起来,奥尔夫教学法具有三个重要的特点:综合性、感性和即兴性。
二、“奥尔夫教学法”的教学应用途径
奥尔夫教学法在我国的应用是可行的,如果在音乐教育实践中加以应用,应采取如下途径:
⒈转变传统的音乐教育观念。教育观念的转变对教师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在我国,教育传授知识的功能一直倍受重视,以知识为重点、以教师为中心的教育体制,曾经在人类社会发展中起到巨大的作用,但在如今的信息社会中已经不能适应要求。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正是从人的自身素质的全面发展出发,强调音乐应该属于每一个人,他的曾被反复引用的一句格言“音乐教育是人的教育”,即音乐教育应当针对所有的受教育者,发掘和培养学生的音乐潜能,提高学生的艺术能力和审美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他在音乐教育中提倡感性教育、整体教育、结构教育,它把丰富的音乐内容融合在简单的节奏、和声、和弦等音乐要素中,让学生在音乐的整体结构中感受音乐。奥尔夫教学法启示和影响我们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摒弃模式化的教学体系,注重音乐教育的原本性、即兴性、实践性、民族性、综合性,改变传统音乐教育中存在的过于理论化、呆板枯燥的教育方法。
2.改变传统的音乐教育内容。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从思想精神到具体方法,启迪我们对教育中的师资培养、教材建设、奥尔夫乐器改革和制造、合唱的基本建设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发展。2001年6月,国家教育部颁布了《基础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在此基础上,《国家艺术课程标准(实验试行稿)》和《国家音乐课程教育标准(实验试行稿)》也经教育部审查通过。在新的《艺术课程标准》中明确提出,要“以艺术能力和人文素质的整合发展为总目标,在多科互融的艺术教学活动中,通过艺术与生活、艺术与情感、艺术与文化、艺术与科学的连接,达到学生艺术能力、审美意识和审美情趣的形成和提高。”这正是与奥尔夫在他的《学校音乐教材》中把音乐、动作、语言、舞蹈、器乐等多学科紧密结合在一起,形成多科相融的艺术教学活动,并强调对学生的创新精神的培养,强调音乐教育对学生的智慧发展的重要作用相一致。可见,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对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内容的制定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价值。
3.改革传统的音乐教学方法。我们在以往传统的音乐教学中,无论是普及的国民音乐教育还是专业音乐教育大多是把组成音乐的诸要素或与之相联系的相关学科分开来教,如歌词、舞蹈、乐器等;还如在专业音乐教学中通常是先学和声,再学复调等。这种教条的、机械的教学方法实际上阻碍了音乐教育的发展。在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中,我们却感受到一种新的行之有效的方法:首先结合语言、动作、舞蹈进行教学,对于各学科之间,奥尔夫“致力于重建其间的天然联系”。他所编的《学校音乐教材》注重联系儿童生活体验,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其次,注重培养节奏感。奥尔夫认为音乐构成的第一要素是节奏,不是旋律。节奏是音乐、动作、舞蹈、语言等的基础,所以节奏训练是从语言的节奏和动作的节奏来培养学生节奏感的。在奥尔夫教学体系中用“声势”及基本形体动作来训练节奏,这些节奏训练通过即兴的表演和创作,锻炼学生的反应能力。再次,采用多声结构的音乐教学法。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无论是节奏,还是旋律往往采用多声结构,学生采用固定低音或不断反复同一音型的手法,为旋律伴奏,或为声势、朗诵伴奏,或进行合奏、重奏。这样的多声结构,实际上适合中国民族五声调式音乐的横向发展的,运用多声部的复调音乐教学,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对音乐教育的整体水平的提高和发展是有益的。最后,注重培养学生创造力的教学。创造性、综合性是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的本质特征,也是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中的核心内容。学生唱、奏、舞蹈等都是建立在学生个性充分发挥的基础上进行的,一切教学都是为使学生的才智和创造力获得极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