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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政函[2020]37号金华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批准设立婺城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金政[2019]5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建立婺城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9532.60公顷,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5104.48公顷、一般控制区面积4428.12公顷。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19°23′0.081″—119°30′45.113″、北纬28°43′56.021″—28°54′8.069″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