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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物价局和财政厅联合发文批准,同意从2007年开始在省内开展的水产苗种检疫执行新的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检疫项目和收费标准分别是:外部形态,每份样品15元;寄生虫,每份样品45元.细菌,每份样品150元;病毒,每份样品180元;药物残留,每份样品300元。检疫品种包括虾类、蟹类、贝类、海参,海胆、海蜇、海藻类、海水鱼类、淡水鱼类、观赏鱼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