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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一体化历史上曾多次涉及制宪问题,但都未能获得成功,比如1953年《欧洲共同体宪章》的签署和1983年前后关于《欧洲联盟条约草稿》的讨论。多少有些令人困惑的是,经过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欧洲一体化取得的巨大进展之后,始于2001年底的欧盟立宪看来也难成例外。问题是,我们究竟应如何理解本次欧盟立宪的性质,如何理解欧盟宪法批准过程中所遭遇挫折的严重性,又如何在更一般意义上预期欧洲一体化的前景呢?在此,我尝试从欧洲一体化理论中的竞争性政体理论视角来谈一些个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