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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口语是一种特殊的言语交际类型,是口语的一种变体,它有着自身鲜明的言语特征,即警用口语的逻辑性、可接受性、策略性和言语交际对象的对抗性。为了使警用口语达到得体的目的,警用口语必须遵循四个原则:适合语境原则、交际双方的协调原则、礼貌原则和诚信原则。只有如此,才能满足警察工作复杂的言语交际需要,完成警察口语交际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