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建国以来,我国在城市和农村采取不同的社会政策,“城乡分治,一国两策”,逐步形成了“二元社会保障体系”。在新的历史时期,农村传统的保障模式受到了严峻挑战。重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成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距,实现社会公平与社会公正,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浙江省长兴县通过建立农村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制度、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特别是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等,在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等方面展开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长兴经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