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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法律监督,是一种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与平衡,有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但在实践中,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仍然存在着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难以介入监督、检察监督缺乏刚性效力和行政检察队伍较为薄弱等困境,这就需要我们明确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法律依据、制定统一的操作性规则、确保检察监督效力和责任落实以及加强行政检察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