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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浙政办发〔2015〕6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6月1日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15—2017年)为大力促进小型微型企业(不含"规上"企业、"限上"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促进浙江经济转型升级和质量效益提升,根据《国务